本报讯 记者王琳报道 2025—2027年,沈阳市将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3.2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1.2万套用作公租房、2万套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2025年,全市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1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0.4万套用作公租房、0.6万套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日前,《沈阳市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 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行动方案》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围绕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房源、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序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等5方面,确定收购主体、房源条件、收购资金以及实施方式等内容。
公租房由市级政府统筹,房源建筑面积原则上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且收入困难家庭,可针对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需求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面积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各区、县(市)政府选定地方国企作为收购主体,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住房租赁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收购主体,围绕高校聚集区、产业园区,收购存量商品房、空置商业办公楼,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改建、改造后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建筑面积原则上以7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探索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购买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新毕业大学生租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人才公寓,可享受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等优惠政策。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房源为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大于120平方米的住宅,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对符合条件的新毕业大学生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
对2024年启动的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项目全面实现房票安置。根据国家政策,积极申请2025年项目,对符合资金支持政策的,全面实行房票安置。同时,鼓励各地区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用房。
吾爷
刚需都住保障房去了
蓝隼
钱从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