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男不养猫,女不养狗。
可嫁给丈夫五年,他常年出差不在家,家里就只有我和一只大白狗“阿福”作伴。
很多人都羡慕我的生活:衣食无忧,家境殷实,但这背后的寂寞和空虚,只有我自己知道。
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整个房子空荡荡的,我能听到风从窗缝挤进来的声音,那声音像是有人在耳边低语。偶尔,阿福会从窝里走出来,在我的脚边蹭蹭,用湿漉漉的鼻子触碰我的手心。
“阿福,也只有你陪我了。”我低声说道,轻轻摸了摸它柔顺的毛发。阿福抬起头,用湿润的大眼睛盯着我,似乎明白了我的孤独。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年,我早已习惯了。
可有时候,人习惯孤独并不意味着能忍受孤独。尤其是某些深夜,我躺在床上,手指摩挲着枕边的空位,脑海中总会浮现出丈夫熟悉的面容。
我渴望他的拥抱,渴望他的爱,渴望那长长粗粗的东西,以至于我每天都在魂不守舍。
阿福是忠友带回来的,说是为了保护我。
它是一只高大的大白狗,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性格温顺而聪明。刚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对它多加关注,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它是个聪明的家伙,能听懂我的话,也能察觉到我的情绪。
有一次,我心情不好,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发呆。阿福蹲在我旁边,抬起爪子轻轻拍了拍我的腿,仿佛在安慰我。我忍不住笑了,摸了摸它的脑袋:“你这狗啊,比人还懂事。”
阿福很享受这样的亲近,每当我触碰它时,它总会靠得更近些,甚至把头埋进我的手心里。那种被依赖的感觉,让我的心稍微舒缓了些。
一个深秋的傍晚,李忠友回来了。他依然是那个模样,穿着深色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脸上挂着职业化的笑容。可他的目光早已不如初见时那般温柔,而是带着些许疲惫和疏离。
“金莲,我回来了。”他说,声音里带着些敷衍。
“回来了就好。”我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
饭桌上,他一边吃着我煮的菜,一边随意聊着他的生意。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但依然装作认真听的样子。吃到一半,阿福跑过来,围着我转圈。
“这狗倒是黏你。”李忠平扫了它一眼,语气里带着些许不屑。
“它陪了我很久了,当然亲近我。”我忍不住回了一句。
李忠友放下筷子,直视着我:“金莲,你不会真把它当人看吧?”
我愣了一下,强笑着岔开话题:“阿福只是只狗,我怎么会……”
可这句话连我自己都无法完全相信。
夜晚,我主动伸手往丈夫那里去,我紧紧地握住,可迎来的却是不耐烦和冷漠。
“金莲,我这几天才刚从外面回来,整个人累得很,先睡觉吧。”
说罢,忠友掰开了我的手,还帮我把内衣穿上,这让我很不是滋味。
几天后,他又收拾好行李,准备外出。我站在门口送他,看着他将西装外套搭在臂弯上,转身离去的背影,心里忍不住泛起阵阵酸楚。
“忠友,这次什么时候回来?”我试探着问,声音有些低。
他顿了顿,连头都没回,只是随口道:“快的话一个月,慢的话……看情况吧。”
门合上的一刻,我觉得心也随之关上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孤独感再度涌上心头。我转身回到屋里,发现阿福正坐在玄关处,静静地望着我。
“阿福,就剩我们俩了。”我蹲下身,伸手抱住它,将脸埋进它温暖的毛发里,感受着那份独有的温度。
它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脸颊,似乎在回应我。我忍不住笑了:“你倒是个好听众,什么都不问。”
从那天起,我与阿福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
清晨,它会蹲在厨房门口等我给它准备早餐;傍晚,我会带它去村口散步。每一个夜晚,它都会乖乖地趴在我的床边,守着我入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感到不安。阿福的目光越来越炽热,甚至带着某种让我无法直视的执着。每当我凝视它的眼睛,总觉得它像是想要说些什么。
有一晚,我正准备上床睡觉,阿福却站在床边,用鼻子拱了拱我的手。
“阿福,怎么了?”我低头问道。
它没有作声,只是用爪子轻轻搭在我的膝盖上,眼神炽热得让我心跳加速。我连忙抽回手:“去睡觉吧,别闹了。”
可那一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阿福的眼神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搅得我心绪不宁。
可寂寞是一种可怕的情绪,会让人渐渐模糊是非的界限。我开始依赖阿福,甚至期待着它对我的亲近。它是如此聪明,甚至能读懂我的心情。
有一晚,我独自喝了些酒,脑袋昏昏沉沉。阿福趴在我脚边,我伸手揉了揉它的耳朵,低声说道:“阿福,如果你是人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