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两会上一位代表提及人贩子死刑的话题。
不由得让我想起孩子3、4岁时,在游乐场短时间找不到的一次意外。
虽然孩子并没有丢失,但我短暂体会到了对人贩子的恐惧和憎恨。
我清晰的记得,当时脑子里不断的在哀求:
“希望孩子不是被人贩子抱走了”。
01
不知道有没有跟我有类似经历的朋友,
就是在孩子突然间找不到,
尤其是孩子比较小,
处在对危险没有预知的年龄时。
不知大家是否会想我一样,
会产生希望孩子不是被人贩子抱走的祈求。
因为我们知道,
只要不是被人贩子偷走,孩子绝对不会丢,
孩子一定能找到。
为什么我们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我们的意识里,
是不是都存在着对人贩子的恐惧?
记得宝宝刚出生在医院时,
房间里有2个宝宝,
晚上护士查完房,
告诉我们睡觉时关好门,
最好让一位男士靠着门睡。
虽然很早也听说过人贩子的一些事情,
但直到这一刻,自己当了爸爸,
听了护士的话才意识到,
人贩子开始跟我有了关联,
我需要时刻提防孩子被人贩子抱走。
02
如今孩子已经9岁了,
不论是在家,还是出去玩,
还是习惯性的不敢放松神经。
特别是有了那次找不到孩子的经历之后。
即使孩子9岁了,
他也多次表达想自己下楼在小区里玩的想法,
可我依旧不放心。
我知道人贩子可能对9岁的孩子可能不太感兴趣,
但有些人贩子会用暴力手段,
抢走小孩子后,打断手脚乞讨、或是买卖器官,
相信很多人看到过那些街头乞讨的残疾小孩。
我不愿意冒一丝的风险,
我不敢想象假如孩子被抢走我会怎样。
03
我支持人贩子死刑,
不管是人贩子、买家、还有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中间人,
只要为买卖儿童提供过任何帮助和便利的,
一率杀无赦。
我知道我的想法有些偏激和过活,
是非常不切实际的。
这也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
只是人贩子的危害,
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恶劣程度早已人尽皆知。
同时,在人们对人贩子的警惕性极高,
公众场所的监控如此完善的情况下,
可人贩子依然活跃且存在。
并且人贩子越来越呈现团伙作案,
拐、偷、骗、抢等作案手段不断更新,
而现有的法律、警力并没有对犯罪产生足够的震慑,
那是不是可以在其他方面考量一下、改进一下呢?
比如两会代表提出的人贩子死刑,
或者更严厉一些,
对买、卖儿童,以及提供便利者,一律死刑呢。
我支持人贩子死刑的3个原因。
04
一、对孩子父母、家庭的影响太过严重。
每个孩子对于父母都是独一无二的,
任何一个孩子被人贩子拐走,
对于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影响,
甚至远超孩子的意外死亡。
假如孩子意外死亡,
我们固然悲痛欲绝。
但孩子被人贩子拐走,
会对我们造成毁灭性的的打击。
我们不知道孩子的死活,
不知道孩子身在何处,
不知道孩子会受到怎样的对待,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找回孩子,
他能不能吃饱饭,有没有被虐待,
他会不会一直哭着要找妈妈....
我们会不由自主的去想,
却又无可奈何,无助至极。
哪种无时无刻不揪心的痛楚,
对于大人的折磨更加痛彻心扉。
多少丢失孩子的父母,
为了寻找孩子放弃了一切。
多少年迈的老人在孩子丢失后,
悲痛欲绝、撒手人寰。
多少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
变得骨肉分离、支离破碎。
而没有看护好孩子,
让孩子被人贩子拐走的那个人,
我不敢想他/她会承受怎样的打击,
死,或许是一种解脱,
而活着就能够多出一份力,
多一份找到孩子的机会,
但活着,更是一种煎熬。
人贩子对家庭造成的危害远大于故意杀人。
05
二、对孩子的危害、改变了孩子的人生
一个幼童,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
突然之间身边都是陌生人。
见不到熟悉的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他小小的内心,会是怎样的感受。
他可能只知道哭,来表达害怕,
他以为哭就能够见到父母。
可人贩子哪会像父母那样安慰他,
小一些孩子,给个糖吃哄一下,
大一些的孩子,免不了要挨几个巴掌。
从此他不得不面对身边的陌生人,
学着与他们相处。
遇到好一些的人家,
或许会待他很好,吃喝不愁。
遇到坏一些的人家,或者是专业乞讨,
他只能从打骂之中,
一点点的学习应对的方法。
小小年纪的他,本应依偎在父母身旁,
如今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
不得不在打骂之中学会讨好、学会顺从。
他的内心会是怎样的一个场景,
他的性格、秉性、观念会变成什么样子?
在拐卖儿童犯罪中,儿童是最大的受害者,
他的一生都被改变了。
即使被找回,孩子内心的创伤不知道能不够愈合。
06
三、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其严重
90年代我上学时,是和同学们走路上下学。
如今所有的幼儿园、小学生,甚至是部分初中生,
都是由成年人接送上下学的。
有的是父母,有的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当然一方面是因为现在马路上汽车、电动车很多,
但我而言,更担心的是人贩子。
汽车多了,让人贩子偷小孩儿变得更加容易。
开车靠近一个孩子,
把孩子往车上一拽,车门一关,
在放学高峰期的时候,
这样的行为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
在小区,在公园,在游乐场时,
我们习惯性的让孩子在视线范围之内玩;
看到陌生人靠近自己的孩子,
我们会首先提高警惕性,
而不是这个人好热情。
从小我们都会告诉孩子:
陌生人的东西不能吃;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大人是不会向小孩子寻求帮助的;
遇到坏人要大声呼叫;
要求孩子背会父母的电话号码;
我们所做的这一切,
都是在避免孩子被人贩子拐走、偷走。
人贩子在社会中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达到这个地步,
让每一个有孩子的家庭都感到担忧、害怕。
每一个家庭,
都把防范人贩子当成带孩子外出时最重要的事情,
试问,还有哪一种犯罪能够对所有家庭造成影响?
07
我家有孩子,我不但支持人贩子死刑,
我还希望所有涉及买卖儿童的人,都被判死刑。
我不是法律从业人员,知法但不懂法。
当然,我也看了很多法律工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
在理性上,大家都认可人贩子应该死刑。
但他们从法律的原则、初衷等方面解析后,
我有些恍惚。
同时,我也看到很多朋友表达一些担忧。
比如人贩子死刑的法律如果通过,
一些人贩子在被追捕或逃亡过程中,
可能会为了逃亡方便、亦或者横竖都是死,
选择杀害掉偷来的小孩。
以及其他一些人贩子走极端的可能性,
又让我产生些许担忧。
08
人贩子该死吗?
该,大卸八块、千刀万剐、五马分尸都不为过。
法律上,对人贩子也是有死刑的,
只是要达到某些“标准”。
法律的作用:
1、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2、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
3、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
4、最终作用
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09
我理解的是,法律告诉大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如果你做了那些不可为的事,会受到那些惩治措施。
以此来约束和规范大众的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有人说:
贩毒7克就是死刑,这力度足够大了吧,
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故意杀人是死刑,不也没有完全消除杀人犯吗。
对人贩子死刑,也绝不可能消除人贩子。
是的,死刑不可能完全消除犯罪。
如果可以的话,
那岂不是把所有的犯罪都设定成死刑,
世界上就不存在罪犯了。
法学泰斗贝卡利亚曾经说过:
法律的震慑力,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
而非承担犯罪后果的严重性。
我的理解是:
如果犯罪后,能够100%的抓到罪犯,
比判死刑更有效。
我也相信如果能够100%赚到罪犯,
即使判罚相对轻一些,
对罪犯的威慑力和打击力是远超死刑的。
但这显然是很难实现的。
10
即使死刑也不能阻挡罪犯铤而走险,
恰恰是因为不可能100%抓到罪犯,
换个角度来说就是,
罪犯当然知道一些行为是犯法的,
但是侥幸心理的存在,让他们敢于实施犯罪行为。
人贩子亦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里,
即使被抓了,只要认准只拐卖了一个小孩。
警方调查、取证无果,
大不了坐几年牢就出来了。
其实很多罪犯都存在这样的想法。
那么,如果被抓到就是死刑,
他们还敢吗?
能不能让一些人贩子望而却步呢?
11
有人担心一定人贩子死刑成立,
会威胁到被拐孩子的生命。
这样的担心肯定是有道理的,
也是必要的。
只是,如果由于这样的担心,
或害怕类似撕票情况的出现,
就停滞不前,不去推动相关法律的改善,
那我们就只能一直生活在对人贩子的警惕之中。
改善现有法律关于人贩子惩戒力度目的,
是为了减少将来发生儿童拐卖的情况出现,
对于当下已经发生的儿童拐卖情况,
也有朋友给出了不错的想法。
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挺好的,
也是能够实际操作、实现的。
12
当然也看到有朋友说道法律的量刑要有公允性,
要符合危害性。
就比如黑社会对社会危害性也很大,
但黑社会也不是一律死刑。
如果人贩子都是死刑的话,
那是不是相应的比拐卖儿童更严重的犯罪也都要死刑呀。
我觉得是这样的,
很多犯罪的确严重,对社会的危害也很大。
但是很多犯罪的危害性不至于影响全国,
就比如说黑社会,大多只在某一范围内作恶。
而人贩子造成的是全国性的恐慌和担忧,
凡是有孩子的家庭,
有哪一个是不担心、不害怕的。
人贩子对家庭造成的伤害,
一点也不亚于黑社会和毒品。
当然也有人说死刑是不人道的做法,
外国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了。
没错。
但是,也有不少外国朋友认为中国有死刑很好,
对一些恶性罪犯处以极刑,是对受害者最大的支持。
13
结尾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父亲,
因孩子短暂丢失体验过那么一丝丝对人贩子的恐惧,
深知写这些无法改变什么,
属于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法律,自然有司法机构去完善和改进,
我也相信他们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我更多是想写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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