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被打进医院,谁出钱?
A:自己 B:打人者
自己被别人给殴打了,并且还打进了医院,那么在医院治疗或者住院期间,这些治疗费和住院费到底由谁来先进行垫付呢?其实主要存在两种情况。
大家都知道,如果你将别人给打了,按照常理来说,是需要出钱的,也就是说,你需要支付对方相关的医疗费用,这也是人之常情。
此事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说,也是符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就是说,殴打他人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但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也属于民事侵权,所以赔钱是理所应当的。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自己被打进医院了,需要支付相关的医疗费,那么这个钱到底由谁来先行垫付呢?这事还真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打人者第一种情况,就是由打人者来先行垫付医疗费。正如文章开头所说,你把别人给打了,说明你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给别人造成了伤害。
于情于理,你都是需要支付医疗费的,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也是如此。所以如果自己跟别人发生纠纷,然后又被别人给打了,此时只要你去医院治疗,哪怕是住院,这些钱都应该由打人者来先行垫付。
按一般情况来说,打人者觉得理亏,并且也知道自己违法了,所以一般都愿意自己来垫付医疗费。至于后期治疗的总体费用,可以多退少补,但这个法律后果当然是由打人者来承担。
二、自己第二种情况,就是由自己来先行垫付医疗费。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不太理解,文章的第一条不是已经说了吗,打人者违法了,并且伤害了他人,就应该由打人者来先行垫付医药费啊,怎么有可能还让自己来先行垫付费用呢?
其实是这样的,按照常理或者按照法律来说,都应该由打人者来先行垫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但有些打人者蛮不讲理,不愿意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那么,此时相关部门也不能强制要求他来进行垫付,这时只能由被打的自己来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等到案件处理结束以后,再由打人者来承担。
综上所述,自己被别人给打了,并且被打进医院住院了,住院费等相关费用到底由谁来先行垫付呢?其实主要存在以上两种情况。欢迎关注、点赞、转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