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6月15日生产,杜新枝6月16日生产,这显然不是同一天,许敏顺产,老杜剖腹产,这些都是本人都承认了的铁打的事实,然而大律师法庭上宣称:许敏和杜新枝同一天在产房里生下孩子。大律在庭上的视频我也看见了,我就写了一篇有理有据的文章,结果这篇文章在10天以后被大律亲自投䜣下架!!!
日期是明确且不容混淆的概念。15日和16日分属不同的日期,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就如同白天和黑夜的交替,界限清晰。许敏顺产在产房,杜新枝剖腹产在无菌手术室,这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也进一步表明二者存在差异。这是基于医疗常识和事实呈现给大众的基本信息。
那为什么会出现大律师这样的表述呢?如果是表述失误,这在如此备受关注且关系重大的事件中,是不应该出现的。因为这样的表述会误导公众对于事件真相的判断。我写的一篇关于这俩个问题的文章,而大律亲自求将文章投下架,这一行为就更加让人觉得可疑。正常情况下,如果是事实存在误解,完全可以公开澄清,拿出确切的证据来说明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拿出医院的原始记录,详细地解释所谓“同一天生产”是在何种语境或者特殊定义下的说法。
如果仅仅因为一篇文章指出了这样一个明显的矛盾就将其投下架,这让我联想到是在掩盖某些事实或者心虚的表现。毕竟,真理是不怕质疑的,事实越辩越明。在寻求真相的道路上,公众有权利提出自己的疑问,也应该得到合理的解释。
我提出这个问题并没有恶意,只是基于所知道的事实进行合理的追问。如果大律师能够以开放、公正的态度重新解释这个说法,无论是修正之前的失误,还是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另有隐情,这都是推动事件朝着真相大白方向发展的积极做法。而不是简单地试图让提出疑问的声音消失。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渴望真相,也不会轻易被不合理的操作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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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天生的,怎么就换了?谁导的鬼?明显有人背后弄的
杜谎话说的太多了,自己都记不清自己哪天生的娃,说策的生日就有4个日期。认亲时先说策是弟弟,反应过来马上改口说威是弟弟。这样满口谎言的人说没偷娃还有人信吗?
人贩子交代了杜偷偷卖孩子到时候就清楚了
鹿也,马也,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