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管”这个话题,最近热度很高,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农管是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成立的,由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管辖。
早在2020年,河南省焦作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批农管队员在执行任务时,不仅没有遵守法律程序,而且还涉嫌贪污受贿,将扣押的50头生猪卖给了食品厂,钱却不知去了哪里。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败坏了国家的形象和声誉。
这起事件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沁阳市农业农村局也迅速做出了回应,表示将归还车辆,并协商处理猪的问题。但是,这样的回应是否能够平息民愤呢?这样的处理是否能够还原事实呢?这样的责任是否能够追究到底呢?
全程回顾-2020年10月27日,陈栋来到沁阳市一家生猪养殖场,打算购买50头生猪。
-在往车上装猪的时候,农管队员突然出现,说这些猪不合格,将车和猪都扣押了。
-陈栋和车主李鹏想要接受处罚并拿回车辆,但农管队员一直拖延不给。
-后来他们才知道,农管队员把这些猪卖给了一家食品厂,但钱没有给他们。
-李鹏经过多次交涉才拿回了车辆,但损失了4万元。
农管的权利范围-农管队员的职责和权限是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规定的,共计251项具体执法事项。
-农管队员主要负责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如农资打假,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
-农管队员也负责农村的动物保护、土壤环境污染监控、疾病防控,法律普及,宣传政策,农户指导等。
-农管队员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也不会简单粗暴地砍树拔菜,而是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平公正。
农管的做法是否合法-农管队员的监督和管理主要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同时也受到法律、舆论、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农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农管队员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者刑事责任。
-农管队员的执法行为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执法过程应当录音录像,执法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老胡有话说我认为,这起事件暴露了农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比如:
第一,缺乏法律意识和规范性。农管队员在扣押生猪时,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或文件,也没有给车主和养殖户任何通知或解释。这样的做法是违反了法律程序和原则的。
第二,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农管队员在扣押生猪后,并没有对其进行检疫或隔离,而是直接将其交给了食品厂。这样的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和危险的,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和疫情传播。
第三,缺乏廉洁意识和自律性。农管队员在扣押生猪后,并没有按照规定上缴或销毁,而是私自将其卖给了食品厂,并从中牟取利益。这样的做法是明显的贪污受贿和渎职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执法,为农民服务,为国家荣誉。
我希望,沁阳市农业农村局能够对这起事件进行彻底调查和严肃处理,给车主、养殖户和公众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并对涉事的农管队员进行严厉惩处。
同时,我也希望全国各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能够引以为戒,加强对农管队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专业水平和道德修养,确保他们在执行任务时能够依法、文明、有效地履行职责。
用户16xxx58
就是把附近的混混集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