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里面,陈清泉作为法院院长,为山水集团的利益做出了枉法裁判。这也是全剧矛盾冲突的起因。陈清泉之所以冒着天大的风险做这样的事,除了学外语这个爱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妹妹的副处。结果被祁同伟一句话,正科直接变正处了。
都说这部剧尺度很大,但在陈清泉妹妹这个事情上,尺度是有所收敛的,很多问题没有仔细说清楚。比如说陈清泉和祁同伟出事之后,陈清泉的妹妹基本不会受到牵连,她会在正处的位置上继续享受她的辉煌人生。为什么这么说?首先虽然她的正处位子是陈清泉和祁同伟腐败交易的产物,但她本人并未参与交易本身,甚至不是交易核心的筹码,而是事成之后顺手为之的感谢。这样一来只要陈清泉自己不谈,陈青霞的职务就与陈清泉落马毫无瓜葛。第二,陈青霞这个处长虽然是祁同伟一句话定的,但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是走了程序的。这个本应阻止陈青霞上位的程序,这个本应是保证公平公正的程序,事发后反而成为了程青霞的保护层,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综上所述,陈青霞这个靠腐败上位的处长,在腐败案件事发后却几乎不会受到任何牵连。腐败的成果在程序的保护下得不到纠正。其结果只能是滋生更多的腐败,从这一点上来看,陈清泉虽然进去了,但老陈家的未来却依旧一片光明,整个陈氏家族都将受益于陈清泉的这次腐败。这就是腐败屡禁不止、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
同道者众。
根本没人敢说。
权力不受限制
我要学外语[哭笑不得]
不知廉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