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总医院简史

清浩谈军事 2024-04-20 08:05:32

在有关报道中,经常听到一些部队总医院的名字,如解放军总医院、中部战区总医院、新疆军区总医院等。那么,总医院是什么性质的医院?军队有哪些总医院?

新冠疫情期间,解放军总医院为火神山医院患者开展5G远程会诊

红军就有总医院

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条件所限,我军医疗设施和机构还很不完备,但即便如此,在不同时期,我军都建有总医院,以适应战争的需要。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地红军建立了为数不多的总医院,为当时主要革命根据地最高级别的后方医院。如1931年在江西瑞金的红军总医院(也称红色总医院)、福建军区后方总医院、赣东北红军总医院、湘鄂西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医院、红四方面军前方总医院、红四方面军后方总医院;1932年的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医院(又称红四方面军总医院);1933年的中央红军总医院、湘赣军区总医院;1935年长征期间的中国工农红军总医院、红四方面军临时总医院等。这期间红军总医院的规模不大,如1933年初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有医生14人,护士30多人,以后医生发展到30多人。傅连暲、贺诚、钱信忠等开国将军都曾担任过红军总医院的领导工作。

位于江西省兴国县的中央红军总医院旧址

位于四川省通江县的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

1932年红军后方总医院饭票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总部和各师、军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强了后方医院、野战医院、兵站医院的建设。1937年秋,红军后方医院改称八路军总医院(也称八路军军医院),驻扎在陕北延川县高家湾。1939年院址迁往延安县柳树店,同年12月为纪念白求恩大夫以身殉职,八路军总医院改名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1939年2月1日,朱德总司令、彭德怀副总司令发布《医院组织标准》通令,统一规定了八路军医院的编设标准,将医院分为甲、乙、丙三种类型。八路军的医院规模和医疗设施比红军时期有很大发展,这期间建立了晋察冀军区总医院、晋绥军区总医院、冀热辽军区总医院、冀鲁豫军区后方总医院等。1944年3月,新四军一师暨苏中军区江苏宝应东荡地区建立了后方总医院。

苏中军区后方总医院旧址

抗战结束后,张家口晋察冀军区总医院。

1946年4月,晋察冀军区总医院已经使用X光机。当时八路军官兵帽子上的国民党帽徽还没有取消。

解放战争后期,为适应战争形势的发展,完成大量伤病员救治任务,各野战军和军区都很重视医院的建设,医院的数量不断增加,床位不断扩大。根据实施阶梯治疗任务的不同,大体上将医院分为野战医院、兵站医院(机动医院)和后方医院(基地医院)三类。有些军区和野战军的后方医院也称后方总医院,如晋冀鲁豫军区后方总医院、中原军区后方总医院、第二野战军后方总医院、华东军区总医院、华北军区后方总医院、华北军区第三后方总医院、西南军区后方总医院等。

50年代中期建立军种、军区总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开始正规化建设,同时接管了国民党军队的一些医院,医院建设有很大发展。1953年,中央军委发布《关于整编全军医院的命名》,统一整编军队医院的番号、名称、编制、床位数。1954年5月22日,总参谋部、总后勤部颁发医院整编方案,将全军医院分为五类,即总医院、驻军医院、预备医院、疗养院、教学医院。

根据国防建设需要,1954~1956年,在原有医院基础上,在北京建立了海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原军委直属机关医院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O一医院,并在各军区建立军区总医院,1957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O一医院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这些总医院分别隶属于总后勤部和军区、海军、空军后勤部,在业务上分别接受总后勤部卫生部和军区、海军、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的指导。各总医院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总部或军区、军种、直属单位伤病员的专科门诊和住院治疗,负责总部或军区、军种范围内疑难伤病的专科会诊、收治和高级干部的医疗保健,负责医学科研、卫生技术骨干专科进修培训和对下级医院的技术指导。

海军总医院

空军总医院

北京军区总医院

成都军区总医院

1955年全国军区重新划分时共有12个大军区,即: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武汉、昆明、成都、兰州、西藏、新疆、内蒙古军区。1956年为加强东南沿海对敌斗争,成立福州军区,全军共13个大军区。每个军区都成立了总医院,但是个别军区总医院成立较晚,如西藏军区总医院1962年成立。1965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三医院改编为内蒙古军区总医院;1967年5月,为统一华北战场作战指挥,中央军委决定将内蒙古军区降格为省军区,划归北京军区建制领导;1970年,撤消内蒙古军区总医院番号,恢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三医院。

解放军第二五三医院(原内蒙古军区总医院)

这期间,还建立了铁道兵总医院,是当时唯一的兵种总医院。

1978年7月12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出《关于医院、疗养院的整编方案》。规定医院分为总医院、中心医院、驻军医院。战时不编设野战医院,各医院编组野战医疗所(队),担负紧急救治任务。

沈阳军区总医院

济南军区总医院

80年代以后军队总医院的调整

1985年百万大裁军时,裁掉了4个大军区,其中:

福州军区并入南京军区,原福州军区总医院改称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武汉军区并入广州军区,原武汉军区总医院改称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昆明军区并入成都军区,原昆明军区总医院改称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乌鲁木齐军区降格为新疆军区,隶属兰州军区,原乌鲁木齐军区总医院改称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裁减后,大军区由11个减为7个,即: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成都、兰州军区,但军区总医院仍是11个。由于南京、广州、成都、兰州4个军区辖区内都有了两个总医院,为便于区别,原军区总医院冠名又加上了医院驻地的地名,如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但通常也习惯称南京军区总医院、广州军区总医院等。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

此外,1983年铁道兵并入铁道部,铁道兵总医院改为中铁建总医院;1983年武警总部成立后,解放军二六七医院改编为武警总医院。

1983年命名的武警总医院

从上世纪末到新世纪初,解放军第二六二医院更名为第二炮兵总医院,三O六医院更名为总装备部总医院,三O九医院更名为总参谋部总医院。

第二炮兵总医院

总参谋部总医院

新时代军队总医院的调整,一些总医院更名“医学中心”

2016年,随着新一轮军改的展开,成立新的军种领导机关,七大军区合并改编为五大战区,一些军兵种和军区总医院也相继调整更名:

原北京军区总医院更名为陆军总医院;

原第二炮兵总医院更名为火箭军总医院;

原总装备部总医院(第三O六医院)更名为战略支援部队总医院;

原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更名为联勤保障部队武汉总医院;

原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更名为新疆军区总医院。

原北京军区总医院更名为陆军总医院

火箭军总医院

战略支援部队总医院(第三O六医院)

2018年11月,随着军改的继续深入,军队总医院再次进行调整:

陆军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海军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

空军总医院更名为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火箭军总医院更名为火箭军特色医学中心;

战略支援部队总医院更名为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

武警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总参谋部总医院(第三O九医院)更名为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

原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更名为东部战区总医院;

原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更名为南部战区总医院;

原成都军区总医院更名为西部战区总医院;

原沈阳军区总医院和原解放军第二O二医院合并组建北部战区总医院;

以原联勤保障部队武汉总医院(前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原解放军第一六一医院为基础成立中部战区总医院;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O医院;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O医院;

兰州军区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O医院;

由原济南军区总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八医院、第一四八医院、第四五六医院共同组建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O医院。

空军总医院更名为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武警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原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更名为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O医院

原济南军区总医院等组成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O医院

至此,我军只保留了8所总医院,即:

解放军总医院;

东部战区总医院;

南部战区总医院;

西部战区总医院;

北部战区总医院;

中部战区总医院;

新疆军区总医院;

西藏军区总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

东部战区总医院

南部战区总医院

西部战区总医院

北部战区总医院

中部战区总医院

新疆军区总医院

西藏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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