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再回应司机服务区休息被开罚单

富先生看社会 2024-12-16 00:26:05

宜春高安东,驿路风尘间,一事闻于网,众议纷纭起。货车之司机,劳碌于长途,憩于服务区,梦周公之境,忽被交警呼,惊觉查疲劳,罚单随之至。事传于网络,视频载其情,二人衣制服,立于警车旁,证件细查核,醒而受罚焉。

视频拍摄者,言辞愤懑然:“交警扰人眠,醒则索罚金,名曰查疲劳。”言罢,视频删,风波起,舆论哗然。高安东服务区,隶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闻讯即调查,誓明真相白。

队中工作人员言:“疲劳驾驶,法所不容,无论何地,皆可查处。司机或寝或食,或厕或憩,皆难预料。吾等在服务区,设警务驻警,职责所在,不敢懈怠。”又云:“若违法实存,处罚必至,然待其休息后再罚,此议倒是善。”

律师付建,名扬刑辩界,泽槿律所主任也,释法明理曰:“《道路交通安全法》明定,疲劳驾驶,违法无疑。连续驾驶逾四时,未歇或歇不足廿分,皆属违法,交警执法,依法而行。”

然又言:“司机自入服务区,休息之意显,此乃避疲劳之举,积极除隐患。交警执法,当兼顾合理人性,不碍执法之效,更显法治温情。”

吾观此事,感慨系之。法治社会,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乃常理。然执法之时,亦当兼顾人情,注重方式,方能得民心,顺民意。交警查疲劳,本是职责所在,然惊扰司机之梦,亦有欠妥之处。若能待其醒后,温和劝导,再行处罚,岂不更显法治之人性化乎?

故曰:执法者,当以法为本,兼顾人情,方能得法之真谛,行法之大道。天下执法者,皆能明此理,行此法,则社会和谐有望,法治昌明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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