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切割”3亿资金占用的法律后果?
小士自媒体
2025-02-27 06:27:18
重大性认定:金额≠影响力,市场反应才是核心标尺
法院虽认可ST天顺存在“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及“半年报重大遗漏”两项违规,但认为其“不构成重大虚假陈述”,核心依据有二:
法律定性切割:资金占用虽违反《证券法》第80条,但未被归类为“经营方针变化”“重大亏损”等法定“重大事件”;
市场反应佐证:虚假陈述实施期间(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及揭露日(2023年4月25日)前后,股价未出现明显异动,且资金占用已全额归还,未实质性影响投资者决策。
当前司法实践对“重大性”的认定呈现“双轨制”:既考察是否符合法定重大事件类型(形式标准),更关注是否实际引发证券价格/交易量显著波动(实质标准)。本案中,法院以“市场无反应”反向论证“非重大性”,实质上将举证责任转移至原告,对投资者主张形成高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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