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年谱》纪事本末】1948年,毛泽东55岁。
12月2日晨四时,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程子华、黄志勇,杨得志、罗瑞卿、耿飚,杨成武、李天焕电:
“三十五军既已西进,程、黄应立即出动,取直径向南口、怀来前进,协同杨罗耿、杨李歼灭傅匪。” “杨、罗、耿应照程、黄电直出涿鹿。”
“杨、李应照程、黄电包围张家口之敌,并阻止敌退张北。”
12月5日,程子华、黄志勇兵团在行进途中攻克密云,歼灭国民党军一个师,主力向怀来、延庆急进。
12月7日晚八时,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程子华、黄志勇,杨得志、罗瑞卿、耿飚,杨成武、李天焕并告林彪、罗 荣桓、刘亚楼,聂荣臻、薄一波电,指出:
(一)同意杨、李部署,除以一个旅参加下花园作战外,其余七个旅全部包围张垣之敌(四个步兵师、两个骑兵旅)。杨、李过去违背军委多次清楚明确的命令,擅自放弃隔断张、宣联系的任务,放任三十五军东逃(三十五军两个师竟敢乘车三百余辆毫无阻碍地东去,我一纵撤至铁路两侧,坐视不阻不打),是极端错误的。今后杨、李任务是包围张垣之敌,务必不使该敌向西向东或绕道跑掉(主要注意不使敌西逃),如敌逃跑则坚决全歼之。
(二)现三十五军及宣化敌一部正向东逃跑。杨、罗、耿应遵军委多次电令,阻止敌人东逃。如果该敌由下花园、新保安向东逃掉,则由 杨、罗、耿负责。
(三)程、黄应令所部迅速到达并占领怀来、八达岭一线,隔断东西敌人联系,并相机歼灭该段敌人。杨得志、罗瑞卿接到中央军委电令后,率部加速向平绥路前进,主力于八日拂晓赶到新保安以东,将傅作义部第三十五军军部及两个师包围于新保安地区。
12月10日亥时,致电林彪、罗 荣桓、刘亚楼,程子华、黄志勇,杨得志、罗瑞卿、耿飚,杨成武、李天焕并告聂荣臻、薄一波、滕代远:
“傅军本身主力三十五军、一〇四军、一〇五军各全部及两个骑兵旅,已被我军分别包围于张家口、新保安、怀来三处,又将九十四军、九十二军从天津吸引至南口及北平,使天津、塘沽、唐山仅各有一个军(塘沽尚有一个独立师),对于大局极为有利。”
“被围各敌必多方企图突围,望你们严令各部迅速完成一切必要的阻击阵地,务使各敌不能逃脱。”
12月13日下午四时,致点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程子华、黄志勇并告聂荣臻、薄一波,作出包围北平的部署,并告:
“聂荣臻为平津区卫戍司令,薄一波为政委,彭真为北平市委书记,叶剑英为市委副书记、北平军管会主任兼市长,黄克诚为天津市委书记兼军管会主任,黄敬为天津市长。聂、彭、叶、黄等均于今明两日率干部由 平 山 乘车分向平津附近前进。”
12月16日下午四时,关于同傅作义谈判的原则与策略问题,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
“(一)对傅作义代表谈判内容以争取敌人放下武器为基本原则,但是达到这个目的可以运用某些策略。
(二)具体策略现在不做决定,等候傅作义代表到三河与你们接谈后,将谈话内容电告我们,再行考虑。
(三)傅作义主力三个军,一个被歼,两个被围于张家口、新保安,北平城内傅作义仅有三十五军一个师,一〇一军两个师,及一个骑兵师,北平绝对大部分敌军及天津、塘沽全部敌军都是中央系(只有陈长捷是亲蒋又亲傅的),傅作义很难指挥这些军队。
但在不损害本电第一条所述基本原则,亦即你们来电所说的争取敌人放下武器这一原则的范围内,我们应试图利用傅作义及其集团内大批干部对于自己的生命财产危险的恐惧(傅作义是战犯,傅集团内某些人是华北人民十分痛恨的),以考虑允许减轻对于傅作义及其干部的惩处和允许他们保存其私人财产为条件,而以傅作义下令全军放下武器为交换条件。
(四)但我们第一个目的是解决中央军。你们应向傅的代表试探,傅是否有命令中央军缴械的权力,如果他没有此种权力,则可向他提出让路给我军进城解决中央军。
(五)至于其他敌方可能提出的条件,待他们提出后再说。”
12月17日,毛泽东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并告程子华、黄志勇电:
“丰台、门头沟、石景山、长辛店系重工业区,我五纵、十一纵正在此区作战,望令他们充分注意保护工业,其办法是一切原封不动,用原来的工人、职员、厂长、经理办事,我军只派员监督,派兵保护。”
“沙河、清河、海淀、西山系重要文化古迹区,对一切原来管理人员亦是原封不动,我军只派兵保护,派人联系,尤其注意与清华、燕京等大学教职员、学生联系,和他们共同商量,如何在作战时减少损失。”
12月31日,毛泽东致电林彪:
“转来两次北平地下党来的电报已悉。请你复电北平地下党,转告傅作义派有地位的能负责的代表和张东荪一道出城到你们那里来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