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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转机!在舆论的压力下,终于有人出面保释了迁西老干部马树山,让他重新回到家中。正义的力量虽然来得稍晚,却始终遥不可及。然而这一次,它似乎真的降临了。多个省级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相信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揭示在众人面前!一位网友表示:我们一直在注视着,想知道到底是法律的力量还是权利的力量?
感谢所有网友的关心,感谢那些怀揣正义的呼喊,感谢那些希望与价值观的人们。终于,马老先生在舆论面前暂时自由了。他已经年过75岁,他本不应该被关押。
多个省级部门,包括公安、检察院和纪委等,已经派员入驻迁西,展开调查。我们相信问题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真相将大白于天下!在看守所,马老与代表们和唐山市公安和检察院的领导见面。
马老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由社区领导陪同回家。
然而,令人关注的一点是,尽管多个省级部门已经介入,并且了解了案情,但提起公诉的县检察院仍未撤诉,这或许意味着事件的性质还存在变数。
有网友猜测,最好的结果可能是:
书记大人以工作需要为借口,离开迁西,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保护了体制内的面子,又平息了网络上的愤怒,一举两得。
02一位大V在发文中认为老马应该被抓,随后引来了许多评论的激烈批评,当然也有一些支持者。大V表示,支持者大部分都是体制内的人,这一点非常有趣。
大V认为,一些媒体将老干部的行为定性为“举报”,然后将整个事件描述为“老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立即被逮捕”,这是错误的。
事实是,这位已经75岁的退休老干部,从2023年8月至12月,在长达4个月的时间里,多次给省、市主要领导寄信反映县委书记的问题。而且在12月,他还一次性将这些举报信件发给了当地30多位领导干部,而这些干部都是被举报的县委书记的下属。向被举报人的下属发信有什么作用呢?他们根本管不了啊。
举报问题是有途径的,任何公民都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委或上级纪委监委举报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老马是向纪委举报,即使是无中生有,也不会涉及到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因为他没有公开传播毫无根据的信息。
当然,报道中完全没有提到老马是否向纪委举报过,可能老马确实举报过,但是纪委是否经过核实后认定举报内容不属实呢?
如果纪委核实后发现举报不属实,老马仍然可以继续向上级纪委举报。如果纪委核实后发现举报不属实,或者他根本没有向纪委举报过,那么他写信的行为就不能称为举报,而是“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老马收集的材料真的是他自己调查核实的吗?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书记违法犯罪,即使直接公开在网上也没有问题,但前提是要“证据确凿”。
再看看老干部举报的内容:“县委书记花费几千万搞市容亮化工程”、“县委书记花费上亿元进行宣传”。这算是问题吗?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县委书记在这些工程和宣传中存在利益输送,这些举报能算是“实证”吗?
体制内的事情,只要不涉及经济问题,不涉及不正当关系问题,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说他好大喜功,用另一个词可以称之为积极进取;可以说他搞一言堂,换一个词就是领导能力强。而这些问题都是站得住脚的,只是看大家如何理解。
可以认为亮化工程是形式主义,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迁西作为板栗之乡,将城市建设好是理所应当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家乡灰头土脸,毫无亮点。板栗之乡的特色也需要通过宣传来推广,特色农业也需要投入资金才能推广。
03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马老就不能将一些塞进他家门口的纸团作为证据四处传播书记的违法行为。他可以私下怀疑,也可以向纪委反映自己和其他人的怀疑,甚至可以向省、市主要领导提出质疑。
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当地退休干部的名义向省、市主要领导寄信反映问题,还将举报信大量寄给被举报人的下属,这就难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诬告陷害和诽谤的嫌疑。
这个问题的性质与在网络上公开诽谤他人的违法犯罪是一样的。
75岁的退休干部,也就是2008年退休的,马老仍然沿用着以往的思维方式,无法忍受一些事情,就将这些事情无限放大,还继续以过去的“斗争”思维来处理问题,认为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大家好的。
这样的退休干部并非少见。
小编曾经接触过一个类似的老干部,连续五年,他顽强地推着自行车,车上贴满了印刷的某地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问题,以及他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的证据。他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游走,在众人面前诉说。
然而,当地纪委早已调查过每张纸上所写的问题,结果发现都是道听途说,毫无根据的。这实际上就是诬告陷害和诽谤。
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因为胸怀宽广,没有追究,任由他娱乐,反而为自己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有人可能不在意,但并不代表所有领导干部都不在意。马老由于这样的行为陷入囹圄,对当地来说确实是一大过错,幸好在网络呼声的推动下得以回家,不管怎么说,这是一大进步。
人们可以说书记小题大做,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可以称为依法依规。
说球了半天,你们是一路人[好生气]
呵呵
秦皇岛有个马超群大家记的吧
说了半天,你有是非观吗?你的观点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