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排查消防隐患 打造平安校园!曹妃甸教育体育局发布教育系统十五条校园消防安全措施
近日,曹妃甸教育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十五条校园消防安全措施,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
曹妃甸教育系统十五条校园消防安全措施
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各校园一把手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消防安全的副职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细化班主任、教职员工、宿舍管理员等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充分掌握《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会查隐患。
大力提升学校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各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安排专人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处理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寄宿制学校和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根据学生儿童数量,安排足够比例的专职宿管员24小时值班。
不断深化消防安全管理督查机制。落实教育局领导班子包联学校制度,成立8个包联组,严格执行“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目标,每月完成不少于1次的入校检查,切实找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发挥隐患整改反馈制度的优势,已处理的及时“销号”,没有处理的“跟踪督查”,提高处置效率,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力坚持依法治理落实各方责任。深入落实《唐山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重点加大对漏报、瞒报、谎报行为的责任追究。
切实落实打通消防救援通道要求。各学校要畅通逃生救援通道,不得在走道、楼梯等处堆放家具、纸箱、垃圾等物品,不得在消防车道上停放其他车辆;严禁在配电箱周围、变配电室、电缆井和管道井内放置可燃物品。厨房油烟管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学校教室、宿舍的窗户等部位不要安装铁栅栏。
全面提升学校消防硬件设施。确保楼梯走道、电梯间前室、电缆井处的门一般为常闭式防火门,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其他固定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要双人上岗值守。
精确排查学校消防应急疏散条件。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以及幼儿园的儿童用房每层应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2部疏散楼梯,且不应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借用,并按标准配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还应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认真做好学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面积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设计规范》《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凡不符合标准或擅自临时增加宿舍房间、增设床(铺)位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学生宿舍应安装限电保护装置,严厉处罚打击私搭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现象。发现学生、儿童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的应予以没收。
深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隐患。梳理校外培训监管工作责任,量化形成基础设施、培训资料、安全防范等必查项,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动态巡查、实时监控。动态宣传家长不要给孩子选择门窗上设有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午托班、校外培训机构。
全面治理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各学校不得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电动车不允许进电梯;要广泛宣传广大师生及家长不要购买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不要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高效建立学校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各学校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应当办理动火审批,清理现场可燃物,并落实现场安全监护措施。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严禁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功能建筑场所在正常教学、自习、就餐、作息期间,严禁动火施工作业。
充分保障学校夏季和冬季用电安全。夏天和冬天是校园用火用电高峰期,特别是全区学校新装空调,学校电路压力大,易引发用火用电安全问题。各学校要做好安全应急方案,树立安全用电意识,加强教室、办公及生活场所设备的用电管理,师生要安全规范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电源、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断电、不使用“三无”产品等。
严格执行校园安全事件日报告制度。学校领导班子在深化“条块结合”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行校园安全事件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把本地本学校24小时内发生的有可能引发较大网络舆情的校园安全事件报区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卫生中心,确保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处置。
加大力度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各学校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重点时段,加强校园安全新闻宣传策划组织,推出“校外安全课堂”试点专栏,展现校园安全工作的亮点和成绩。使广大师生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发现火灾会报警,能说清起火具体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并掌握逃生技能,不坐电梯逃生;如果楼梯间已充满高温烟雾,要用衣物塞严门窗缝隙,迅速与外界联系等待救援。
进一步做好消防应急逃生演练。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区分白天、夜间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值守人员最低配置数量和应急处置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宿舍管理员应接受专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师生自我救护能力。
文章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