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叔叔竟要求侄子先做亲子鉴定才能继承家产,合理吗?

树洞档案 2025-01-14 14:58:24

湖北十堰市郧西县一家庭纠纷中,父亲亡故后叔叔要求侄子做亲子鉴定以继承遗产,此举是否合理且合法引发争议,真相待揭。

【父亲离婚后意外去世,叔叔的“要求”】

2000年,李某和王某在郧西县结婚生子,名小李。2018年,因关系恶化,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小李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父母虽离婚,仍维持表面和睦。2020年底,李某意外去世,无遗嘱。按法律,遗产应由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但事情远比预想复杂。

【2. 叔叔的“要求”:要先做亲子鉴定】

李某逝世后,其弟李某某负责丧事。在处理遗产继承时,李某某要求侄子小李做亲子鉴定,以证实其是否为李某的亲生子,非亲生子则无权继承遗产。

李某某的举动震惊全家,将简单的亲情延续转变为法庭争端。其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3. 法律专家解读:李某某没有提起亲子鉴定的资格】

郧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某某行为违法。《民法典》规定,仅未成年子女父母或成年子女本人可申请亲子鉴定,李某某不符条件,无权提出鉴定要求。

法官强调,继承权基于“身份关系”,非单纯血缘。无自然血缘但形成拟制血亲的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等,有权继承。李某某以亲子鉴定否定小李继承权,违法且侵害其隐私与身份权。

【4. 法院判决:驳回李某某的要求】

郧西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李某某的亲子鉴定请求,认为其无权提出且侵犯了小李的隐私权和身份权。

法官解释,继承权不直接依赖血缘,而是基于身份。李某未设继承条件,未限小李继承权。离婚后,李某仍与小李保持亲子关系,支付抚养费,证实实际父子关系。

【【结语】】

父亲离世后,继承权争议常见,李某某行为合理性待考量。法律上,继承不绝对依血缘,重在亲子关系确认。复杂家庭关系中,应尊重法律,以避免冲突。

法律面前无人可任性,家庭和谐基于理解、尊重与公平。观此案例后,你如何看待继承权问题?请在评论区分享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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