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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了解到,在近期的一起官司中,也就是作家陈应松起诉知网,未经他同意便收录了他三百多篇文章,部分文章下载次数已达数百次。
例如他发表的《太平狗》一文在知网上已经被下载342次,被引用46次。
但是现在包括《太平狗》在内的多篇文章已无法在知网检索到,是不是很熟悉?
作家陈应松表示,“我自己的文章都是付费下载的,一二十块钱一篇,多的还需要30块钱一篇。”
作家的要求是,知网要按照1500元/千字的标准赔偿他,按照当日受理的七部作品来看知网需要赔付给作家3.9万元。
对此,知网一方的代理人表示,即使按照最低标准200元/千字来赔偿,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要赔1200亿元,言外之意就是知网赔不起。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知网代理人言论引群嘲网友A表示,“知网代理人请你脸伸过来,法律的问题,我们用法律的巴掌来回答。
一个靠科研论文赚钱的公司代理人说出这样不科学的法盲话,我也表示很无语。”
网友B说,“赔不起就分期赔,别总想着摆烂耍无赖,根本于事无补,上次看到使用类似骚操作的人是皮带哥许老板,这次轮到了知网。
真是小刀扎屁股,开了眼。
此时此刻,知网没了往日的嚣张和傲慢,却像一个在地上撒泼打滚的耍赖皮的熊孩子。”
网友C,“虽说觉得玩不起,可以把公司捐献给国家,或者送给我也行。”
可这真是一个好办法大家看以前的古装剧可能对一种职业有点印象,他们被称为讼混,是电视剧里贪官污吏的狗腿子。
他们很多招数非常恶心,但是却很有用。
就比如这一招,明摆着告诉你,即使按照最低的赔偿标准,我知网要赔1200亿元,但是公司压根儿就赔不了这么多钱。
说明什么?
第一点,就是说明知网还是知道自己收录的所有作品是侵权的。
从这一点看就觉得这形象特别不好。
明知道自己办事不地道,但是依然是一副吃干抹净的嘴脸,该给原作者的权益没有给到位。
而且这些明明他自己都知道,但就是不作为。
第二点就是这招真的好使。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无非就是说,如果你现在同意按1500元/千字的标准给他判。那么有这个先例,后面就会有人源源不断地以此为标准来索赔。
按照最低标准,我们都赔不起,更别说按更高的标准来赔偿了。
知网最大的控股方是国有企业,并且还有那么多员工,虽然但是,知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公益性质的。
如果真的把这么大一个企业给赔倒闭了,法院也是不会接受的。
这一招看似示敌以弱,实际上是先一步占据了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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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赔不起,所以不赔了,是这意思吧[得瑟]
取缔,判刑
因为我没有1200亿,所以我不赔3万9,真是神仙逻辑。
赔不起可以申请破产的,没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 不是说赔的起赔不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