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进行了公审,曾经追随林彪犯下严重罪行的“四大金刚”均被推上了历史审判台。
林彪的“四大金刚”在受审时,只有一人态度良好,主动承认错误,并接受所有罪名,他就是邱会作。
自从毛主席去世后,邱会作就被转移到秦城监狱关押,尽管邱会作是一位反革命罪人,但是组织上依旧给予了他很好的生活待遇。
晚年的邱会作出狱后回忆说:
“没有对我用刑,每天的伙食费是一块钱,冬天的时候有暖气,我可以洗澡,日常生活基本没有困难。”
邱会作在秦城监狱被关押的五年,1981年时,最高人民法院判处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开始时间从林彪叛逃的1971年算起。
然而,法院下达判决后,邱会作只继续服刑了八个月,就被以“保外就医”的转移到西安普通民房中关押。
邱会作毕竟对革命事业有功,加上他当时年事已高,并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组织上最终决定予以宽大处理。
按照规定,邱会作和夫人胡敏被安置在西安,离开秦城监狱那天,监狱负责人询问邱会作有什么要求,邱会作说:
“没什么别的要求,只求新住房能有暖气,可以洗澡,治病方便。”
可惜的是,当时西安的条件并不是很好,邱会作的这三个要求恰好是不具备的,到西安那天,邱会作看着简陋的住房,突然耍起了小脾气,于是对护送的监狱人员说:
“你们还是把我带回北京的监狱吧,让我回监狱去住。”
随行来的干部见状,瞬间绷紧神经,连忙劝说邱会作,并承诺以后会改善他的住房条件,帮助他解决生活上的难题。
就这样,邱会作和妻子胡敏在西安定居下来,老两口被看押了六年多,最终于1987年9月刑满释放。
对于邱会作以后的生活待遇,公安部派人送来了一份材料,上面明确规定就地安置,邱会作和胡敏每月可以领取200元的生活费,但是老两口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当时,200元的生活费的确很少,妻子胡敏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不得不重操旧业,开了一家小医疗所。
胡敏在革命战争年代是军医,也是对革命事业有功之人,只是后来受叶群的影响,才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到了90年代,国家的经济形势明显好转,邱会作和胡敏的生活待遇也随之有了很大改善,老两口每月可以领取1500元的生活费。
晚年的邱会作虽然没有工作,但是依然关心国家大事,每天都要看报纸,有时买不到报纸,他就会向邻居家借。
邱会作曾经是一位财经干部,负责的工作主要是经济类,因此他对国内的经济改革极为关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邱会作总是要谈一些经济问题,他解释说:
“虽然我现在老了,但是我会想方设法让自己过得充实一些,让我的晚年更有意义。”
晚年的邱会作一直保持着军人气质,即便是年过八十,依然腰杆笔直,走路昂首挺胸,说话声音洪亮。
2001年末,邱会作病入膏肓,组织上派人将他接回了北京,并安排他住进高干病房,邱会作在北京度过了人生中的最后一个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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