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水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T241-2024(以下简称《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贯彻执行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参考国内各类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山西省地域特点,明确了建筑热工、供暖、空气调节和通风、给水排水、电气、太阳能光热、光伏、地热能等具体设计要求,强化系统节能降碳观念。
《标准》的实施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有效举措,就资源型地区如何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降低建筑碳排放提出了实施路径和技术路线,为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提供了有效保障。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