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本是情侣之间撒糖秀恩爱的日子。
可有人却在这一天收到了一份 “大礼”—— 来自女朋友的《婚姻财产及生育补偿协议》。
这剧情简直比八点档狗血剧还离谱!
故事的主人公和女朋友谈了 5 年的恋爱。
这哥们儿对这段感情那是掏心掏肺,平时吃饭住宿开销、出国旅游费用基本都是他负责,妥妥的 “冤大头”。
可即便如此,两人还是越来越频繁吵架,最近更是因为结婚和彩礼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感情都快在这一次次争吵中消磨殆尽了。
就在情人节这天,法学硕士的女朋友,直接发给他一份协议,还放话结婚前必须签。、
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简直 “槽点” 满满。
第一条关于彩礼,女方把 20 万彩礼定义为 “女性身体权益补偿” 和 “离乡成本补贴”,还不是传统赠与。
在她眼里,结婚就是一场利益交换,彩礼都变味儿了。
什么叫 “女性身体权益补偿”?
难道结婚生孩子就是女方单方面的付出,男方就没有责任和义务了?
而且这彩礼钱还分得明明白白,60% 用于生育相关,40% 用于离乡补贴。
每笔支出还得男方监管,要提供各种票据,这是把男方当提款机兼管家了吧!
真要是按这个协议来,以后女方买个产后修复套餐。
还得拿着发票找男方报销,想想都觉得尴尬。
男方心里估计也委屈得很,我是真心想和你组建家庭,不是来做慈善、搞财务审计的啊!
再说说新能源汽车这一条。
男方得婚前买辆 20 万以上的新能源车,给女方当 “离乡交通保障工具”,还得登记在女方名下,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这还不算完,车辆日常优先女方使用,男方想用还得女方同意。
要是男方把车弄坏了还得照价赔偿,离婚时车辆残值都归女方,男方连折价补偿都别想。
这哪是夫妻之间的约定,分明就是不平等条约!
男方辛苦攒钱买车,最后落得个使用权都受限,车坏了还得自己掏钱修,离婚了啥都捞不着的下场。
老哥心里肯定在想:我这是找老婆还是请了个 “姑奶奶” 回来供着啊?
以后要是有个急事想用下车,还得看女方脸色,这日子过得也太憋屈了吧!
生育这一块更是 “雷区”。
女方保有永久生育决策权,这本来无可厚非,生育确实是女性的基本权利。
但男方及家族不能以任何形式施压,这话说得好像男方一家都是 “封建大家长”。
谁都对家庭完整有期待啊,两个人结婚,生育孩子是很多夫妻共同的规划。
这么一刀切,心里能舒服吗?
还有养育费用分担,男方要把每月工资的 30% 转入 “子女养育专项账户”,计算公式也是偏向女方,确保女方支出占比不超过 20%。
简直将老哥当做被“吸血” 的工具人,以后每个月拿到工资,一大半都得拿去养孩子。
而且男方婚后每月还得把 5% 的到手工资,给女方当生活适应或返乡费用。
支取还得女方提供消费凭证,真的太狠了!
工资和共同财产切割这部分,更是让老哥 “欲哭无泪”。
老哥每月到手工资的 50% 被定义为 “个人责任储备金”,优先履行协议义务,剩下 50% 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可女方还不想要这部分财产的增值权益。
这就好比老哥在前面拼命拉车,女友在后面只享受成果,还不承担风险。
一个累死累活赚钱,一个捞尽好处,这婚结了还有什么意义?。
最后说到违约责任,男方要是干涉补偿金使用,得按挪用金额的 200% 赔偿;
未足额支付养育费,按欠付金额日息 0.5% 计罚;
男方家族施压生育,每次还得给女方 10 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女方还有权直接从男方工资账户划扣违约款项,男方还得预签《工资扣划授权书》交公证处备案。
这哪里是协议,简直就是 “紧箍咒” 啊!
要是不小心犯了其中一条,那可就惨了,辛辛苦苦赚的钱瞬间就没了。
还被这份协议死死地束缚住,一点自由都没有。
作为一个硕士学法学的,把这份协议写得滴水不漏,但也机关算尽。
她这样做,只会让男方觉得自己不被信任、不被尊重,在这段感情里就像个外人。
马上就要结婚了,却换来这样一份冰冷的协议,谁都对这段感情也开始产生怀疑。
对于这份协议,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李鸿章来了都不签;
这必须签啊,签了把女方早点娶了,不要让她出来!
哥们是学霸吧,但我还要说一句,当你讨论这个协议内容的时候,你已经进入她的域了。
随便看了两眼,李鸿章不敢签,但我建议楼主赶紧签,别放出来祸害人
众所周知,一份合格的买卖合同需要分别列出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需要列出违约条款。因为甲乙双方是平等的供需关系。
现在就看到关于男方的责任与义务部分,女方的呢?
样子都不装一下吗?
老哥最后有没有签,我们无从得知。
但这份协议真的让我大开眼界,见证了人类的多样性。
真的是,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