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罗曼·罗兰
人的本能都会追求生命的长度,长寿是古往今来人民共同的梦想!
长寿梦想用一句歌词概括就是: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这句唱出了我们的心声,可现在还不能实现。
虽然还活不到五百岁,但相比古代人生七十古来稀,现代人活八九十较多见。这是经济和医学发展共同推动的结果。
相对于群体活到八九十,大家更关心的是自己能活多久!
可是自己的寿命能精确估计吗?
不能!因为寿命影响因素太多。遗传,民族,地域,年龄,性别,环境,压力,经济收入,生活方式,身体状况和医疗资源以及运气等都对寿命有影响。
自己的寿命不能精确估计,但群体的寿命分布有其规律,大多数人的寿命接近人均预期寿命,活的特别长久和短暂的都较少。我们都是社会的一员,可以用人均预期寿命来近似估计个体寿命。
人均预期寿命(又称人均期望寿命):指在某一死亡率水平下,已经活到某个年龄的人群平均能够继续存活的年数。举个例子,国家卫健委5月22日发布的《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2018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7岁。就是说2018年出生的婴儿,平均可以活到77岁。
预期寿命是衡量健康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自己享受生活的重要参考。
活着就要消费,人死了钱还在和人还在钱没了,哪种更让你害怕呢?我猜是第二种。因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对于人均预期寿命,以下的基本数据你应该了解。
一、中国人均预期寿命
数据来源: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18,P235
2018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比解放前的35岁翻了一倍还多。看到预期寿命35岁不要惊奇,这是平均数,不是说所有人都只能活到35岁。解放前卫生条件差导致婴儿死亡率高,战争导致青壮年死亡率高,这两点极大拉低了预期寿命。
古代人早婚早生,预期寿命低是主要影响因素。不早生可能就没机会生。
现代人晚婚晚育,大龄未婚未育者众多。古代三四十岁的人都当爷爷了,现代人这个岁数还装嫩,没办法,寿命太长了。
二、世界人均预期寿命
中国的预期寿命属于中等偏上水平,比起日本瑞士西班牙等发达国家人均预期寿命83岁以上还有六七岁差距。
不过要看到中国人均GDP和卫生总费用都比较低。中国的人均GDP只有美国的14.7%,人均卫生费用是美国的7.7%,人均预期寿命只比美国低两岁,成绩还是不错的。
2017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只占GDP的6.2%,与2016年世界平均投入10%还有很大差距,与美国17%的差距就更大了。
值得自豪的就是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预期寿命分列世界第一和三位。同是中国人,这充分说明其他省份的预期寿命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但中国人均预期寿命的提升速度越来越慢!因为婴幼儿和青壮年的死亡率改善潜力基本用尽,现在寿命提升的主要贡献来自60岁以上老龄人群死亡率的下降。在没有突破性技术发明出现之前,每五年平均预期寿命增长小于一岁。
三、不同省份预期寿命差异较大
同是中国人,预期寿命最高的香港为84.68岁,最低的西藏只有68.2岁,相差竟然有16岁之多!
投胎是门技术活。同生在中国,你以为到了香港,说不定是在西藏。
我们改变不了出生地,但可以自由迁徙。
别再想着逃离北上广,想活得更久,还得重返北上广!
四、各年龄段女性预期寿命都比男性长
同年出生的女性预期寿命比男性要高5-6岁。
男性比女性预期寿命短的主要原因是不良生活方式导致各种疾病早发和高发。女性分泌的雌激素能保护心脑血管也是原因之一。
同龄夫妻男人要多宠老婆,因为以后在病危通知单上签字的人是她,照顾生命末期失能男人的也是她。
五、人均预期寿命和年龄的关系
前面你说的预期寿命都是针对婴儿的,我都成年了还能活多久,是用婴儿预期寿命减去
现在年龄吗?
不对,你可以活得更久!
举个例子,查看下表,30岁的预期寿命还有47.6岁,60岁的预期寿命还有20.4岁。
现在年龄加当前年龄的预期寿命都比婴儿预期寿命76.2岁要长。原因是早亡的个体拉低了平均预期寿命,相应的现存个体预期寿命就要更长。
六、影响人均预期寿命的主要因素
北上广环境污染严重,压力大,为何预期寿命那么长?
因为影响预期寿命的因素主要是居民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医疗服务水平。
受教育程度高,更可能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进行疾病预防。经济收入较好,支持健康生活方式和疾病预防的实施。良好医疗服务能较多延长患者的生命。
综合起来长寿的秘诀就是:健康生活锻炼身体,达到不生病,少生病,迟生病;做好预防,生小病就发现;慢性病遵从医嘱,做好自我监测,有不适及时就诊,真的出现大病可以获得良好的医疗服务照顾。
七、实际寿命是一种概率分布,有无数种可能
谁也无法准确预测自己的实际寿命。因为疾病和意外因素无法控制。
但我们可以用生存概率来估计自己的可能寿命。以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数据计算得到以下结果:
认清生命的现实,就是人人都渴望长寿,但有5%的女人和10.7%的男人活不到60岁。
如果英年早逝发生在自己身上,父母,配偶和子女的经济方面能否不受影响?受影响的话,你应该准备一份定期寿险对冲风险。
我们又是幸运的,预期寿命比以往的人都要长。
一半以上的人都可以活到80岁,但解决不好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的问题,长寿可能不是福气而是一种折磨。养老保险,重疾险和医疗险可以对冲长寿的经济和疾病风险。
了解预期寿命和实际寿命的概率分布,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安排整个人生的规划,既认识到生命的美好与脆弱,活在当下,体验每个精彩瞬间;又考虑长远,为自己和家庭成员谋求一个确定的未来。
保险实践中,有时多个受益人的指定会给理赔带来麻烦。
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较多见于年金保险中,即被保险人只要生存就能拿到生存受益金。生存受益金的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身故受益人只能是投保人或其他受益人,不可能是已经身故的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合同中常常有指定多个身故受益人的情况,有时指定的多个身故受益人却可能给理赔带来不便。身故受益金理赔时,如果保险合同中指定了身故受益人的顺序及受益份额,各身故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资料,保险公司就会理赔。如果没有指定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或者某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去世,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指定的多个受益人就受益份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按照达成的受益份额支付理赔金。
实践中,也会出现多个受益人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理赔的情况。某保险公司的多个理赔案例无法正常理赔,就是因为多个受益人无法达成一致。最后经过法院判决才平息了受益人之间的矛盾,保险金才得以完成理赔。
有位伙伴咨询的案例具有代表意义:投保人给自己投保,身故金额100万。第一顺序受益人及受益份额分别为A 40%、B 30%、C 30%;第二顺序受益人为E、F,受益份额各为50%。后来受益人C意外身故,保险合同未作变更。被保险人身故后, A认为C已不在,因为自己在被保险人心中的位置最重要,C的份额应该归自己;B最多同意分割C的一半份额给A。那么,问题来了,A、B两人的争端该如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二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四)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根据该规定,案例中,身故受益人C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已经身故,保险合同中约定的C的受益份额30%应该由同一受益顺序的其他受益人A、B按照比例享有,即C的受益份额30%应该由受益人A、B按照保险合同中指定的40%、30%即4:3的比例享有。因此C的30%份额A享有4/7,B享有3/7。
本案例中,保险受益金100万,第一顺序受益人A享有100万×40%+100万×30%×4/7=57.14万;第一顺序受益人B享有100万×30%+100万×30%×3/7=42.86万。
上面的案例中,无论A、B是咨询了律师还是起诉到法院解决了争端,都无形中增加了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甚至付出了亲情成本,不是被保险人的本意,也有违保险的本义。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
其实,根本的问题出在了保险单的设计上。医生的专业就是药到病除、减少病人痛苦;保险业务员的专业就是让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快速、高效、便捷、经济、实惠地拿到钱,避免任何可能导致的纠纷。
大道至简,最简单的就是最高效的。案例中的保单,这样设计也许更好:
保额100万,第一顺序受益人A、B、C,受益份额分别是40%、30%、30%,即40万、30万、30万,第二顺序受益人E、F各50%。
投保时可以如此操作:
第一单,保额40万,第一顺序受益人A,受益份额100%,第二顺序受益人E、F,受益份额各50%;
第二单,保额30万,第一顺序受益人B,受益份额100%,第二顺序受益人E、F,受益份额各50%;
第三单,保额30万,第一顺序受益人C,受益份额100%,第二顺序受益人E、F,受益份额各50%。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纷争,最大限度地降低理赔难度,保证受益人快速、高效、便捷、经济、实惠地拿到钱,也最大限度地维护被保险人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