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直播打赏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从户外探险到电商带货,从才艺展示到知识分享,直播形式百花齐放,网络主播也逐渐呈现职业化特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网络主播已被正式增设为国家新职业,截至2023年12月,已有1508万人将网络主播作为主业。然而,随着直播打赏的普及,一系列乱象和纠纷也随之而来,平台监管责任何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直播打赏乱象丛生,纠纷频发
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负责人介绍,自2019年以来,网络直播打赏案件在民事领域持续走高,其中不乏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离婚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等。这些纠纷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返还配偶打赏的案件。这类案件中,原告往往主张对另一方配偶将夫妻共同积蓄用于购买虚拟礼物打赏网络主播并不知情,且这笔开销金额不菲,给家庭造成严重损失。
此外,未成年人打赏问题也层出不穷。尽管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但实践中未成年人打赏现象仍屡禁不止。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控能力,容易在冲动之下进行大额打赏,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
平台监管责任重大,亟待加强
面对直播打赏乱象,平台作为提供网络服务的场所,其监管责任不容忽视。平台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主播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虚假宣传、辱骂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平台监管仍存在诸多漏洞。
一方面,平台对主播的审核和监管不够严格。一些主播在未经实名认证或未满足年龄要求的情况下,仍能进行直播活动。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了隐患。另一方面,平台对打赏行为的监管也不够到位。一些平台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对打赏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限制,导致打赏金额过大、频率过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专家观点多元,呼吁协同治理
针对直播打赏乱象,专家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教授认为,根据《民法典》对家事代理权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均发生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成为一个难点。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日常生活需要”的外延在不断扩大,以满足精神愉悦为目的的、正当的休闲娱乐活动也属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合理限度内的精神文化消费或休闲娱乐并未超出家事代理权的范围。
对于未成年人打赏问题,北京四中院立案庭庭长张勤缘指出,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的账户时,如何识别出未成年人。她建议平台应加强对未成年人账号的监管和保护,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识别能力,防止未成年人冒充成年人进行打赏。
同时,专家们也呼吁多主体、多视角协同治理直播打赏乱象。网信、文旅、广电、宣传等监管部门应从各自角度制定标准、规则,并增强服务意识;司法机关应考量各方利益,做到公正司法,并统一相关问题裁判标准;平台应压实责任,加强自我审查与管理,落实实名认证、打赏限额、反洗钱等举措;家长和社会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横向对比与争议话题讨论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直播打赏监管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对直播打赏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如设置打赏上限、要求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等。这些做法为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在争议话题方面,关于直播打赏是否应完全禁止的讨论一直存在。一些人认为直播打赏容易滋生不良风气,应予以禁止;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直播打赏是主播的重要收入来源,应予以保护。基于现有信息,笔者认为,完全禁止直播打赏并不现实,也不利于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加强监管和规范行为,确保打赏行为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未来展望:规范发展,共促产业繁荣
展望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直播打赏乱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平台将承担起更大的监管责任,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识别能力和监管效率;主播将更加注重自身形象和行为的规范;家长和社会也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这些措施将共同推动直播打赏行为的规范化、健康化发展,为直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直播打赏在促进经济发展、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合理引导和规范发展,直播打赏将成为推动网络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繁荣的网络直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