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隐忍四年,大衣哥终于出手,对方可能判3年

易逸尘阿 2025-02-20 11:07:49

2025年2月18日,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外,一位身穿军绿色大衣的中年男人在镜头前长叹一口气:“我不认识她,她却骂了我四年,连我孙子都不放过。”他是朱之文,人称“大衣哥”,一位因《滚滚长江东逝水》走红的农民歌手。

这一天,他起诉网暴者的案件终于开庭,而这背后,是一个公众人物长达四年的屈辱与挣扎,也是一场关于网络暴力与隐私权的全民拷问。

“她把我的头P到别人身上,说我儿媳妇出轨;把我P成婴儿,造谣我儿子吸毒,甚至拿我未满周岁的孙子编故事,这些视频,她发了整整四年!”面对记者,朱之文的声音颤抖着,这位53岁的农民歌手,曾因朴实形象走红,却也因此沦为“流量猎物”。

自2020年起,一名陌生女子在短视频平台持续发布针对朱之文的恶意内容,据统计,其账号累计发布290条侮辱视频,其中29条播放量超5000次,这已远超刑法中“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

更令朱之文崩溃的是,这些谣言如病毒般扩散,甚至波及家人:“我孙子刚出生就被说成‘私生子’,儿媳妇被逼得不敢出门。”

起初,朱之文选择隐忍:“我以为她发几条视频赚点钱就算了。”但四年间,他经历了上百次家门口被围堵、陌生人赖在院子里讨钱、邻居被租住成“偷拍据点”的荒诞现实,最终,他决定起诉:“我不想再出名了,只想让法律还我一个清净。”

此案的特殊性在于,朱之文并未选择民事诉讼,而是直接提起刑事自诉,代理律师杨安明直言:“这是近年来情节最恶劣的网暴案件之一。”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信息被点击超5000次即可入刑,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然而,维权之路依然充满荆棘,2024年5月,律师团队耗时数月,对290条视频逐一公证取证,并通过法院调取被告人信息,更讽刺的是,被告在庭审中虽口头认罪,却始终回避实质道歉:“她只说‘对不起’,却不愿解释为何持续四年攻击一个陌生人。”

此案暴露了网络暴力的两大痛点,首先是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一条造谣视频只需几分钟制作,但受害者需耗费数年取证、起诉,其次是平台监管缺位,即便内容明显违法,平台往往在“流量至上”的逻辑下放任传播。

正如律师杨安明所言:“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但法律必须让施暴者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朱之文的遭遇并非孤例,从丁真被造谣“已婚出轨”,到网红夫妇遭直播偷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在流量经济中早已千疮百孔。

不少公众人物都陷入了“成名即透明”的困局,就拿朱之文本人来说,爆红后首先的感受就是自己的生活被围观,朱之文家门外常年蹲守数十名主播,有人甚至翻墙闯入院子直播,还有就是亲情被消费,他的儿子婚礼、孙子满月均成炒作素材,家人隐私沦为“流量密码”,

据相关人士宣称,造谣网红几乎成了一门生意,黑粉通过编造明星丑闻吸引点击,一条爆款视频可获利数千元。

更可怕的是,公众对“名人无隐私”的扭曲认知,某次调解中,一名闯入朱之文家的主播竟理直气壮:“我帮你红了,你得给我50万!”这种“吸血式围观”,将公众人物异化为“公共财产”,隐私权荡然无存。

不要以为网络暴力只是明星网红的专属,2023年赤壁市一起案件中,普通市民张某因粉丝群纠纷,被公开隐私并遭数百人辱骂,最终仅获赔300元,2021年,主播李某因散布他人隐私导致受害者精神崩溃,却仅被要求道歉三天。

这些案例揭示了一个残酷现实,施暴者常以“玩笑”“蹭热度”为借口,而受害者却需承受终生阴影。

部分平台的算法也在为网暴推波助澜,在有些平台上,越是极端、猎奇的内容,越容易获得流量推荐,“平凡之恶”会让普通人也成为共谋,部分网友以“吃瓜”心态转发谣言,无形中成为施暴帮凶,同时,多数案件即使到了对薄公堂的地步也只止于民事调解,刑事追责比例不足5%,正如网友评论:“大衣哥告赢了又如何?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朱之文案的宣判尚未到来,但其意义已超越个案,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三个亟需回答的问题,首先是法律如何跟上技术迭代?尽管网络暴力问题官方也提出不止一次了,但却有不少人还不清楚什么行为才算是网暴。

建议法律引入“网络暴力行为清单”,明确P图造谣、人肉搜索等行为的量刑标准,同时推动平台建立“谣言溯源系统”,要求发布者自证内容真实性。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普通人在互联网上冲浪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礼仪,在我们遇到争议信息时最好是“让子弹飞一会儿”,不要第一时间盲目转发,防止成为谣言的推手。

庭审结束时,朱之文对记者苦笑:“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回到村里种地。”这句话,道尽了公众人物在流量时代的无奈,而当我们在屏幕前刷着“大衣哥被造谣”的热搜时,或许也该自问,我们究竟是暴力的抵制者,还是无意识的推手?

网络暴力没有胜利者,唯一能确定的是,当大衣哥们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时,他们捍卫的不仅是自己的尊严,更是每个人免于恐惧的权利,你如何看待大衣哥起诉网暴者?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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