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立法,选择性执法?法无禁止皆为可!民众可以放心大胆玩收藏

千亦评文化 2024-11-20 03:16:20

新《文物法》出来后,有人欢喜有人忧,还有些古玩商人表现出“担惊受怕”的姿态,要不是手里真的有点新鲜的“坑货”,何必如此危言耸听?

这次的新法,首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文物。”

并且清楚的列举出来禁止买卖的文物,无非是国有文物、不可移动的建筑壁画等、被盗文物、在案文物、流失文物以及非国有馆藏的珍贵文物。

其他没有禁止的,原则上来讲,都是可以放心大胆地去玩的。

当然,这就是藏友们最担心的一点,因为这些话都说得比较笼统,具体是哪些“珍贵文物”禁止买卖,没说清楚当然心里犯嘀咕。

按照过往的经验来说,就是那些具有极高历史研究价值的国宝,最典型的就是青铜器,只要是真品,基本都是从地下挖出来的。而且有些青铜器虽然已经出土几十年,不知道流失到哪里去了,但却仍然记录在档案里,如果此时一个愣头青拿出来卖,那么被抓的概率就很高。

其他什么高古玉、明代之前的书画、金器之类的,皆是如此,只要年代久远,可以说大部分都涉及盗墓。此时最明智的选择不是拿出来卖,而是主动去相关部门确权备案,查清楚是不是在案文物。如果查到了,那么主动上交是最明智的选择,还可以收获一个好名声。

如果查不到档案,那就是流落民间的文物“私生子”,被民间藏家保护了,那么可否给予一个合法的身份?或者国家按照市场价比例收购?这才是当下很多高端玩家的诉求,当然其实也和大部分人都没关系。

不是“国宝”的话,法无禁止皆为可!其实大可以正常进行转让、交换的。只要是合法所得,自己便有自由处置权。

有人就担心了,会不会被“选择性执法”,一不小心犯法了怎么办?

这点大可不必担心,很多律师都给予了解读,中国的法律一向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有人认为藏友违法了,那么必须由他们提供相关证据,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就给抓了,这其实是以讹传讹。

没有事实违法的证据,比如盗墓、走私、收赃销赃此类,执法部门也不敢乱抓人。你可以查查相关新闻,只要被判了的,都是有明确证据的,你在市场上自由交易,没有明知是赃物却故意参与,那么最多问几句话罢了。

典型的例子便是古钱币,一枚宋代的普通钱币,市场价也就两三块钱,但要严格按照标准来讲,也可以被定性为文物,甚至有的地方是“三级文物”。

前几年钱币收藏火遍全国,大量圈外人也参与进来,支撑起了一个上千亿的大盘子,但是你查查,真有人因为买卖宋代钱币被抓吗?

上新闻的,无非是某个地方挖出钱币遭到民众哄抢,某些藏友私自盗挖钱币窖藏,或者没有经过备案就想把钱包带出关,那就是走私了。

而正常交易的民间藏友们,每天海量的钱币在全国运来运去,一点儿事都没有。

这次的新法其实是利好个人收藏者的,不但鼓励民众合法收藏文物,还对商家进行了明确的立法约束,真正叫苦连天的,是那些商人。

新法第70条明确规定:“文物销售单位需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办理的文物销售许可证”。

要办证,要照章纳税!不论你是开古玩店还是网店,都要纳入监管。过往那些商家很多都在钻空子,如今有了监管,乱象肯定会遏制一些的。

然后第73条又规定:“文物销售部门销售文物,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应当如实表述文物的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当下假货遍地的收藏市场,这一条无疑给了藏友们一注强心剂,商家、拍卖行都要如实表述不得虚假宣传,否则这一条就是藏友最大的维权依据!

能改变就是最大的好事。我们不能一面呼吁改变,等到真来的时候又急于求成想一步登天,没满足就破口大骂,这是不现实的。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于细。饭要一口一口吃,古玩收藏也是盘活经济的一大着重点,民间的小精品收藏已然遍地开花,造就了一批富豪。那么等到市场被彻底规范化之后,民间真正的“重器”大放光彩的日子,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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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21 00:57

    何为虚假宣传,根本性问题这些东西究竟是什么,谁来判断

千亦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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