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时任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明丽,尚未到退休年龄,却选择辞职,这个决定让很多人感到不解,而答案要到几年以后才能揭晓!
4月4日,星期二。
清明前夕,各地雨纷纷。上午10时,权威媒体发布消息,称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原主任姜丽明被双开。
姜丽明是山东乳山人,出生于1962年7月,1984年大学一毕业就进入了人民银行总部工作,起点非常高。
在人民银行总部工作了18年,姜丽明干到了处长一职。2003年,因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姜明丽到了银监会工作,仍然从事银行监管工作。
2004年,姜明丽获得提拔,到湖北银监局担任副局长。一年多后,姜明丽回到了银监会总部,担任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并于2011年任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2015年3月,53岁的姜明丽改任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一年多后,她选择辞职。
当时,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干得好好的,突然间就辞职了。等她被查后,一切才真相大白!
原来,自知问题严重的姜明丽,在反腐的强烈震慑下,担心自己的问题有朝一日会被暴露出来,所以早就策划离职,妄图通过这种方式逃避调查。
但是离职后的姜明丽,秉性不改,仍然利用此前的职务影响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4月,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根据调查通报,姜明丽的问题十分严重,性质极其恶劣,被批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
姜明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她一方面从事金融监管工作,一方面又想发财,不仅经商办企业,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对于上述问题,她为了逃避组织审查,不按规定进行如实填报。
姜明丽长期从事银行监管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她利用此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大肆插手干预农金机构审批设立和经营管理,接受他人巨额利益输送,涉嫌受贿犯罪。
为了逃避审查,姜明丽不讲党性,毫无原则,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但这一切都是徒劳无用的,最终她还是逃不过被查的下场。
因为严重违纪违法,姜丽明被开除党籍,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警示点评姜明丽一辈子苦心积虑捞钱,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岂不哀哉?
姜明丽一案告诉我们,廉贪一念间,荣辱两重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欲望,否则就会成为贪欲的囚徒。一个人是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的欲望。
权力染上铜臭味是最大的廉洁风险,许多领导干部只为耍小聪明获得利益而沾沾自喜,却没有意识到危险已渐行渐进;只看到围猎者手中香饵可餐,却没看到搞权力寻租背后的磨刀霍霍。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是丢盔弃甲、缴械投降,让贪欲战胜自律,还是不忘初心,正道前行,秉持清廉本色,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住的考验。
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对组织常怀感激,对法纪心存敬畏,才能让贪欲无处藏身,才能在工作和社会交往中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