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之死马上会大白于天下,基本就四个字:厌学自杀!而对于这个结果,自从这一事件发生以后,我就预测到了,就断定没有什么胡家人和一众媒体人拍脑门想象的那样,即所谓的内幕真相。这实际上就是一起普普通通的、因为孩子心智还不十分成熟,在校读书成绩不好,产生了厌学情绪,想放弃读书,又遭到了家里的阻挠,最后走上了自杀的道路。和什么“被人口器官移植”、“被黑恶势力谋杀”,等等,毫无关系。对此有两个方面足以证明,一是最初较有名气的吴丹红律师本来是想为胡家代理的,但介入此案后,了解了基本的情况,认为构不成刑事案件,认为100%的属于厌学自杀,所以毅然拂袖而去,不予代理。二是公安机关始终不予刑事案件立案。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这就是一起简单的,因为厌学而形成的自杀事件。但是就是这样一起十分简单的事件,却挑起了全社会的轩然大波。上至国家公安部,下至江西省的各界、尤其是各级公安机关,围绕这一事件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终于把尸体找到,满足了胡家人及胡家人挑动起的一众网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要求。然而,事情并未终止,胡家人仍然变本加厉,一而再、再而三的给政府提要求、发号令,继续挑动对立情绪。这不能不使我们开始质疑起胡家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直以来,胡家及其在他们挑拨之下,一众网民始终在质疑国家体制胡鑫宇事件上存在的诸多“不是”,引发了这起负面舆情事件。那么既然他们可以质疑,我们也可以质疑他们。所以,下面让我们看看胡家人借着胡鑫宇事件做出的、系列的、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其一,请私人侦探。胡鑫宇事件发生后,上至公安部,下至江西省的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为胡鑫宇事件而奔波劳累,展开侦查。可是,胡家居然别出心裁的去请什么私人侦探来介入此案。且不说我们国家对于私人侦探从来就是不予承认的。私人侦探也没有侦查的权利。私人侦探也只是对人隐私进行调查了解,比如说男女双方是否有外遇,商业上有什么秘密等等,其他方面是很少涉足的。但就这样一个组织的人,却被胡家人请了过来。结果大家也可以想象,基本什么也没有做到,就草草的收兵了。其二,请了一个不着调的律师游飞翥。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一个被他所在的重庆律师事务所处分过的律师,是被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机关拘留过的律师。这个律师一介入,基本上就是借胡鑫宇事件而开直播,接受打赏,其他基本上也是没有什么作为。其三,做梦认为胡鑫宇被人杀了。胡家舅舅居然以做梦来引导、证实胡鑫宇是被他人杀害了,称胡鑫宇托梦于他,他发现胡鑫宇身上非常灼热,于是断定这是被人杀害后焚烧了。而现在,胡鑫宇尸体已经被找到了,根本和焚烧没有一毛钱关系,是他自己上吊自杀的。其四,为了寻求所谓的真相,居然同意将儿子尸体解剖。胡鑫宇尸体被找到后,公安机关征求胡家意见是否进行解剖时,而胡家居然做出了同意解剖的决定。大家想想看,这是一个多么不靠谱的决定。公安机关之所以征求他们的意见,是说明可以对尸体进行解剖,也可以不进行解剖。进而讲,即使不进行解剖,也能判定胡鑫宇是怎么死亡的?但是胡家人为了追求所谓的真相,居然同意公安机关解剖了。而常理是,哪个做父母的能够希望自己的孩子死后不能留个全尸而被解剖了呢?其五,连案件都谈不上,居然要求异地办案。即使在公安机关找到胡鑫宇尸体后全力以赴进行侦查过程中,胡家居然还提出,要求公安机关异地办案,不相信当地的铅山县公安局。想想吧,这是多么不靠谱的一个要求,且不说简简单单的一个自杀事件,连案件都谈不上,符不符合异地办案的有关要求,公安机关能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即使公安机关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他们的这一举动是多么的不靠谱,人家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以赴帮你做事,而你不相信人家,却要找别人来做这件事情,人家从心理上能接受的了?这是一个正常家庭所能做出的事吗?另外还有一个公共资源被挤占的问题。无论怎样讲,国家的公共资源是有限的,尤其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十分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却为一个这样的事情投入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难道你们心里不明白吗?倘若最后证明这就是一起简单的厌学自杀事件,你们因此耗费了这么多的公共资源,那么你们是有罪于天下人的。
再说能有什么真相?种种迹象表明这就是一起简单的厌学自杀事件。如果必须寻求真相,那么这个“真相”就是你们逼的,导致了孩子自杀。看看,胡鑫宇到底是怎么死的?就目前来说,和胡家有直接的关系。具体体现在,胡家妈妈在胡鑫宇最关键时刻的求助处置失当,导致了孩子自杀,应该是负有教育责任的,是导致胡鑫宇最后走向自杀的罪魁祸首。胡鑫宇失踪后,胡家人始终在指责学校、指责公安机关,造成了政府是胡鑫宇的监护人的模糊认识。而从法律角度,真正的监护人是他们自己。但是让我们看看他们起到了监护人的作用了吗?我们认为没有。网友“江太公999”就在头条上发文称:胡同学本有活命的机会,可惜错过了,在9月27日的时候,和家人通过三次电话,总共43分钟。家人专程从外地赶过去安抚,却是哭诉,不想读书想回家……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就是在胡鑫宇产生自杀的念头之前,即2022年9月27日,胡鑫宇和他的妈妈曾经通过电话,长达四十多分钟,在这四十多分钟,他们聊了什么内容,我们无从知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定跟孩子的厌学情绪有关系。孩子想回家,想从自己的妈妈这里寻求帮助,但是胡妈妈肯定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劝导孩子继续学习,最终并未同意孩子回家。
而且对此,一些网民怀疑,胡妈妈在这一关键节点,应该是隐瞒了一些关于孩子的真实情况。但是不管她隐瞒与否,她肯定没有做好孩子的工作,否则就不能造成后来的孩子自杀的后果。要知道,这次也许是胡鑫宇的最后求救,但是妈妈也不理解自己,所以胡鑫宇觉得求助任何人都是无望的,都是帮不了自己的,因而走向了自杀的道路。还有一个自称学经济的农民在头条上发文《胡同学的死,有学校的责任,更是父母的责任》
那么,从这些情况分析,作为胡家,对于胡鑫宇之死,你能怪谁呢?首先怪罪的就是你们监管、教育、疏导不到位。而你们却不承认这些,却把这些责任一味的推给学校,而实际上,这和学校没有多大关系,更和国家的教育不搭边儿。
综上,我们有理由怀疑胡家在胡鑫宇事件上的种种作为,是为了转嫁他们教育不到位,造成孩子死亡的责任。殊不知,这又是一个荒唐之举。试想,即使你们蒙骗了不明真相的网民,使他们产生了对于政府的不信任,认为政府公信力在下降。但是从良心上,你们能心安理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