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这一被近代才广泛接受的概念,实际上最早在古希腊时期就确立下来并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公民权”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在各个社会环境、历史时期不尽相同。
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所形成的雅典公民权制度对后来的西方社会文明,乃至于现代文明都有深远的影响。
一般现代理念认为,只要是在本国国土上生活或者本国公民生下来的孩子,都会自动获取本国的身份证明,即为公民。
但在古老雅典帝国的公民法并不是这个样子,父母是雅典城邦的公民,所生的孩子并不一定能拿到公民权,更有甚者还要往上审核二代、三代或更多的祖先,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无法忽视的“黑户”雅典社会是一种城邦社会结构,主要由公民、外邦人和奴隶这三种阶级人群构成,看似简单地阶级分层,实际上却无比复杂。
公民是希腊社会阶级中的最高层的人群,享受着最大的权力和最多的福利,因此大量其他阶级的人挤破了头也想有个公民身份。
但是公民身份有那么好获得吗?答案是否定的。
希腊公民分为拥有公民身份和公民权的人,且规定的也很细致甚至可以称得上严苛。
雅典政治对于公民血统是否“纯洁”极度看重,以此来保证雅典家庭关系和城邦的稳定。
伯里克利公民权法规定,必须父母双方都是雅典公民且具有正式婚姻时,生出来的孩子才能是雅典公民,否则这个孩子就明确的不被法律所认可,完全的排斥在公民权之外。
这些不被承认的“私生子”们,不仅有雅典人与非雅典人生的混血,还有两个雅典人非婚姻关系下生出的孩子。
雅典在公元前5世纪达到了一个高峰期,海量的资源和财富吸引着周围渴望美好生活的人们前往雅典。
雅典人在此同时深刻的意识到外邦人将会对雅典自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造成巨大的冲击,因而伯里克利公民权法中规定不再给予任何外邦人公民权。
雅典人却也热忱的欢迎着外邦人,大量外邦人在雅典城邦从事着商业贸易,他们纳税、履行军事义务、参加宗教活动等,但是他们永远都无法在城邦拥有土地。
雅典帝国的进化之路雅典这种极端内缩的公民权政策无不与当时城邦的困境有关,希波战争之后的希腊世界各方势力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同时也留下了大片权力真空地区。
雅典政治家们的野心开始膨胀,先是派遣客蒙带领雅典海军远征塞浦路斯,随后帝国纠集大军远征埃及。
埃及几乎遍及全境的反抗暴动,虽然阻止了雅典人的脚步,使得远征埃及的计划失败,但是并未阻止雅典人远征的决心。
雅典人几经休整后,直接将矛头指向了希腊世界的老牌霸主斯巴达,开始了旷日持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
虽然伯罗奔尼撒战争时间很长,但是中途几次休战,几乎都是以雅典无力征战而求和。
埃及远征军和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失败,给雅典人了以巨大的刺激。
雅典先是和波斯签订“卡利斯和约,又和斯巴达签订“五年和约”,其目的都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将更多的精力用来处理雅典内部的城邦和提洛同盟问题。
这一决定直接促使雅典尽快从城邦过渡到帝国阶段。
提洛城邦是雅典及其同盟国组成的一个自由联盟,但是雅典人强行不断地从自己同盟国家汲取大量的资源与财富,并没有把他们当作一个平等的盟友,这给同盟国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于是乎,同盟国们纷纷发起反抗行为,但均在雅典人强力的军队镇压之下以失败告终。
不仅如此,提洛金库也被转移到了雅典,这给雅典城邦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更稳固了雅典在众国之间的凌驾地位。
独特民主制度的基石城邦之间力量的变化,直接影响着雅典社会架构的变化。
自公元前480年以来,雅典在结束与波斯的战争之后百废待兴。
整个雅典城邦的人口都在增加,除了自然人口增长外,还有大量的外来移民。
此时,雅典城邦的总人口约为30万人,其中包括至少10万奴隶,外邦人家庭人数可能超过15万人。
这些恐怖的数据让雅典高层对非公民产生了忌惮,以及雅典人本身就排外的特性,是直接促使雅典通过确立公民权法的方式来保证自身公民的利益。
归根到底,雅典人无法接受有更多的人来稀释自身所享受的城邦利益,
同时,通过公民法在雅典内部建立一个强大的利益共同体,也可以将雅典公民内部之间的公平最大化。
公民权的界定与授予,所带来的改革风暴本质上是雅典社会本身发生剧烈变化之下而开出来的一剂汤药,恰好这幅汤药很好的解决了当时的社会问题。
结语:公民权虽然要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但是想要社会更加长久稳定,某些特性应该是共通的,类似明智的包容与开放。
但是,公元前460年进行的公民改革和伯里克利公民权法颁布后,直接将雅典公民的个体封闭性变成了集体的封闭性,整个雅典城邦变得更加封闭和激进。
一个不愿意同他人分享却又想获得更多的国家,即使如雅典已强大至帝国状态,也终究没能阻止走向覆灭的结局。
参考文献:《雅典帝国史》
《雅典3000年》
《伯里克利:伟人考验下的雅典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