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9年,乾隆下令处死四川一位9岁男孩,百姓称颂:皇上判得好!
乾隆朝的时光如同一幅古老的画卷,充满了神秘和传奇。而其中一段故事,尤其让人津津乐道,这是一个关于乾隆皇帝和一个九岁孩童的奇怪故事。
乾隆四十四年,一个寂静的午后,太阳高悬于天际,照耀着京城的宫殿和巷陌。在刑部门的大门前,一匹奔驰的快马携带着使者,他来自遥远的四川。这名使者飞身下马,递交了一份加急文书给刑部尚书胡季堂,文书上写着:“四川总督文绶的加急文书,请大人过目。”
胡季堂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刑部侍郎,他曾审理过无数棘手的案件,但当他仔细阅读文书内容后,他的表情变得庄重而凝重。他无比犹豫,心头笼罩着阴影。他不停地在左右张望,最终忍不住低声自语:“真是千古奇案,此事如何处理?”
胡季堂虽然内心纠结,但他并没有自行决断,而是将这一奇异案件的文书直接呈交给了乾隆皇帝。
那么,这个案件究竟是何等的复杂,竟然需要皇帝亲自介入解决呢?让我们穿越时光的长河,回到四百多年前,来揭开这个令人费解之谜的真相。
在一个遥远的山村中,有一个孤儿,名叫小凡。他是村中的无赖,惹祸不断,村人为他头疼不已。但命运却将他与四川总督文绶紧密联系在一起,命运的纽带在一份神秘的遗书中。
小凡在村中捡到了一本古老的遗书,书中所载古怪文字成了众人的疑团。而文绶总督闻讯后,将小凡召至府上,想借此机会解开遗书之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系列离奇事件发生,似乎隐藏着更大的阴谋。
胡季堂接手这一案件后,迷雾重重,他必须揭示遗书的秘密,解开小凡的身世之谜,同时应对政治阴谋的暗流涌动。这个案件牵扯到乾隆皇帝和四川总督之间的权谋,让这个故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这是一个关于权谋、神秘、和一个九岁孩童的故事,充满了悬疑和惊奇,让人陷入故事情节的迷宫,一步一步揭开真相的面纱。
在乾隆四十三年的一个明媚的四月早晨,阳光洒在盐亭县某村的山坡上,生机盎然。三个天真无邪的孩童正迎着微风,放羊快活地嬉戏着。他们的年纪都还不满九岁,年轻而充满朝气。
今天,这个年纪正是孩子们在现代社会坐在明亮教室里读书的时候,然而在清朝时代,这种机会只属于少数富裕家庭的孩子。大多数家庭的孩子,如这三个孩童,被迫放弃了书本,而是在大山间放羊,承担家庭的责任。
这三个孩子分别是刘縻子,年仅九岁,以及李子相和李润,分别是兄妹,哥哥八岁,妹妹六岁。
这三个家庭住得并不远,距离不到五十米,因此他们常常在一起嬉戏,享受着纯真的童年时光。每当他们一起放羊的时候,虽然小打小闹,但总是和睦相处,从未发生过大的纷争。
就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刘縻子匆匆忙忙吃完早饭,立刻跑到了李子相和李润的家门口,请求他们一同前往山坡放羊。李子相和李润的父母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个请求。
在出门之前,李子相和李润的母亲特地将一把炙热的焦花生交到了孩子们的手中,并嘱咐道:“外面要听话,不要贪玩,也不要打闹,记得早点回来。”
孩子们欣然答应,带着母亲的叮嘱,挥舞着小鞭,在刘縻子的父亲的目送下,带着一群欢快的羊儿,踏上了山坡的征程。李子相和李润的父亲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满怀满足之情,心想这三个孩子真是懂事又听话。
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晴朗的早晨将会迎来一场悲剧,而李子相将在这场悲剧中失去生命。
提到放羊,让人想起了那首经典电影《少林寺》中的插曲“牧羊曲”,以及白无瑕在山间放羊的画面。然而,放羊并不是浪漫的童年记忆,实际上是一项辛苦的劳动。
羊儿时刻不停地奔跑,寻找着嫩草,吃一口后便继续前行,不会停下。放羊的人必须不断地跟随它们,否则就会丢失。因此,放羊工作需要大量体力,容易让人疲惫和饥饿。
当中午到来时,三个孩子已经感到饥肠辘辘,肚子发出了不满的声音。他们早早地把母亲交给他们的焦花生吃完了,而现在却没有了食物。李子相心生一计,取下自己的小背包,里面装着父亲为他准备的蚕豆。
蚕豆是可以生吃的,但李子相觉得烤熟后更美味。于是,他将蚕豆放在柴火上,点燃火源,开始制作小小的烧烤。红色的火苗跟着蚕豆的香气一同升腾,飘荡在空中。不远处,刘縻子也嗅到了这诱人的香气,他无法抗拒,迫不及待地跑了过来。
尽管三个孩子一起出门放羊,但由于羊儿的脾气,他们并没有待在一起,而是分散开。这是因为在一起的羊儿会打架,给他们带来不便。刘縻子跑到李子相身边后,他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请求,只是眼巴巴地看着那些美味的蚕豆,口水不停地流淌。
这一幕预示着即将发生的悲剧,一场关于友情、家庭和失落的悲伤故事正在悄然展开。
李子相心地善良,看着刘縻子的可怜模样,毫不犹豫地递给他两颗蚕豆,温柔地说:“縻子哥,吃吧,不用客气,在一旁看着多无趣。”
他只给了两颗蚕豆,因为他的口袋里本来也没有多少。毕竟,他们都只是孩子,不懂得像成年人那样大方慷慨。
尽管刘縻子比李子相年长一岁,但他的身材高大,看起来像是十多岁的孩子。因为个子高,他的食量也大,两颗蚕豆远远不足以填饱他的胃。
吃完两颗蚕豆后,刘縻子的饥饿感依然没有减轻,反而变得更加强烈,他的胃开始发出咕咕的叫声。他再次伸手向李子相要蚕豆,但这一次,李子相却拒绝了他。他也感到饥饿,而且自己也只有有限的蚕豆。
刘縻子感到不满,说道:“我们是好朋友,为什么这么小气?”
李子相回应说:“我已经给过你了,你不能太贪心。再说,你自己为什么不带食物出来?”
这番话激怒了刘縻子,他指着李子相,怒气冲冲地说:“你再说一遍!”
李子相坚定地说:“你太贪婪了,就是捞嘴精。”
李润也顺水推舟,开始哼起了顺口溜:“捞嘴精,挂油瓶,掉河里,扑腾腾……”
刘縻子被激怒,眼睛一瞪,紧握拳头,迅速走到李子相面前,毫不犹豫地向他的腹部猛击。他大声吼叫:“谁是捞嘴精?”
平日里,他们常常互相调侃,但这一次,刘縻子因愤怒而失去了理智。他挥舞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如闪电般猛烈地打向李子相的腹部。
李子相来不及躲避,连续受到重击,终于摔倒在地。然而,倒地的瞬间,他的腰部不幸撞上了尖锐的石头边缘,导致他剧痛难忍,最终失去了知觉。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般的孩子,面对这种突发状况,可能会感到惊慌害怕,迅速停止争吵,而转而寻找帮助或者逃离现场。然而,刘縻子却在李子相昏迷后,没有表现出恐慌,反而愈加愤怒。他不停地对李子相展开重拳攻击。
最后,他甚至搬起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向了李子相,同时不停地说:“再让你说我。”
李子相的妹妹李润只有六岁,一开始被吓得大哭大叫,但当她看到哥哥昏迷后,立刻逃离了战斗。如果不是她及时跑开,恐怕她也会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
李润的父母,深陷悲伤之中,终于止住了女儿的哭泣声,却依然难以置信眼前的一切。匆匆赶到山坡,他们看到儿子已经失去了呼吸,那突如其来的变故,如一道雷霆霹雳,让李子相的父母彻底崩溃,夫妻俩当场晕倒。在众人的急救下,他们终于苏醒过来,而他们的第一句话却是:“必须让凶手受到严惩!”
随即,他们立刻请人保护现场,然后前往县衙报案。县太爷接到报案后,不敢有丝毫怠慢,亲自带领仵作前去现场进行勘验。尸检报告表明,死者内脏受到多次重击,肋骨骨折,腰部青紫,怀疑是被石头击中所致。
不久之后,县太爷命令将藏匿在家中的刘縻子抓获归案,进行严格审讯。尽管刘縻子年幼,但在面对审讯时,他坚守初衷,拒不承认自己曾殴打对方,声称只是推了一下。然而,经过刑讯后,刘縻子终于交代了事件的经过。
根据证据和口供,县太爷得出了以下结论:“被害人李子相曾推搡刘縻子的胸膛,刘縻子用拳头回击,击中了李子相的左肋,导致李子相摔倒,而后被石头伤及右腰眼,最终不治身亡。”
按照现代刑法,刘縻子被认定为无民事能力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大清律例》的规定,对于10岁以下的儿童犯杀人罪,需要上报皇帝审定。
这便引出了文章开头所述的情节,四川总督文绶派遣快马前来京城,将一份名为“四川九岁童刘縻子杀害李子相”的拟罪卷宗呈交刑部尚书,然后由刑部将其呈交乾隆皇帝,请求皇帝做出定夺。
尽管刑事责任最终由皇帝决定,总督文绶也提出了一份参考意见。他认为,此案应归属于情急之下的致人伤亡,而非蓄谋杀害。他进一步强调,案发时没有使用凶器,而是双方肢体接触,且致命伤害是由石头导致的。
因此,刘縻子的行为有一定的情有可原性质,最多属于过失杀人,应侧重于教育和改造,不应判其有罪,而是需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以此了结此事。
总督文绶的处理意见并非主观臆断,而是建立在法律原则和类似案例的基础上。在雍正十年,曾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
当时,16岁的少年丁狗仔与14岁的丁乞三仔一同挑运土地,丁狗仔欺凌年幼的丁乞三仔,逼迫他承担沉重的担子,甚至用土块袭击他。
丁乞三仔忍无可忍,以相同的方式还击,却不幸命中丁狗仔的小腹,最终导致了他的死亡。雍正皇帝在审阅此案后,认为丁乞三仔在遭受欺凌后采取自卫行动,类似于今天的正当防卫,情有可原。因此,处理结果是“从宽免死,按照规定减轻刑罚,然后为死者的家属提供葬礼费用”。
这一判决表明,儿童犯罪不必付出生命代价,并且为类似案件树立了一个法律先例。
因此,总督文绶坚信刘縻子也应受到从宽处理。然而,乾隆皇帝在阅读所有材料后,却做出了出乎众人意料的决定:判处刘縻子死刑。
这一判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乾隆皇帝的决定表明,他将严格执行法律,无论犯罪者的年龄如何。这也让人们开始思考,对于未成年犯罪者,应该如何判决,以及如何平衡法律的公平性和人道主义。这个决定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成为后来刑事司法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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