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近年来很多行业受到经济下行影响,导致曾经混改和员工持股的一些国企也不可避免遇到严重经营问题,甚至威胁企业生存,由此引发混改企业众多纠纷。
明律师也参与处理了很多这样的纠纷,只不过建工集团混改至今发生的各种纠纷和乱象还是超出想象,希望通过对建工集团混改和员工持股问题的深入剖析,推动建工集团混改和员工持股问题的解决,不要让问题日积月累发酵,愈演愈烈。
四、建工集团混改和员工持股存在严重问题
(三)员工持股违规嵌套银行贷款,胡萝卜加大棒要求员工持股
当下,经济下行,很多企业经营不善裁员减人,大家逐渐习以为常,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要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职工可以另谋生路,也不会有很多怨言。
但建工集团的做法让人匪夷所思,不仅在职员工被降薪、拖欠工资,很多员工被迫离职也拿不到拖欠工资,更没有经济补偿金,即使很多员工忍无可忍拿起法律武器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在取得胜诉以后,建工集团依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很多员工迟迟拿不到补偿金和工资。明律师认为,企业再困难,也不能以损害职工基本利益为代价,建工集团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地方政府、国有股东、工会都不能视而不见,有责任纠正建工集团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但是,让建工集团2000多名干部员工悔不当初的还是员工持股。建工集团员工持股方式为股权转让,建工集团混改后的大股东将15%的建工集团股权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15亿元,这个价格与大股东参与建工集团混改的投资成本相比已经有大幅溢价。为配合大股东迅速完成员工持股,建工集团要求2000多名满足持股条件的干部员工必须于2021年2月4日前缴足全部出资款,实在没有出资能力的员工可以先缴纳30%,余款最迟于2021 年8月30日前缴足,期间未缴足部分按年利率5.7%支付利息。
现在回头来看,在2021年房地产和建筑施工行业的颓势已经很明显,建工集团员工持股的价格存在严重虚高的情形,尤其是对于建工集团二级企业中层干部而言,一下子掏出50万(副职)、80万(正值),无疑是巨大的资金压力,而二级企业班子领导要拿出200万(副职),260万(总经理)、300万(董事长),也不轻松。
建工集团采取了胡萝卜加大棒推动员工持股,不仅不向员工提示持股风险,反而是在多次动员会上口头承诺岗位股每年会有10~20%的利润分红;对于不参加员工持股或不缴纳股金的干部,则一律免除现任干部职务。
不过,很多员工还是没有钱出资入股,准备放弃员工持股。为此,建工集团不惜在员工持股中嵌套银行贷款,就是由建工集团出面,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违规向银行贷款给员工,用于缴纳岗位股的入股资金。最终,2000多名干部员工都通过贷款融资支付了出资款,相当于个人支付30%的股金,贷款支付70%股金。按照员工持股总价款15亿元计算,银行违规贷款总计10.5亿元,如此巨款根本就未经员工之手,而是直接支付给大股东了,员工则必须在五年内分期偿还,而每年6月20号要还本付息,在众多员工降薪、下岗甚至离职的今天,员工持股无法退出,却依然背负巨额银行贷款本息,这也成为压倒持股员工的最后一根稻草。
实际上,由于当年员工持股的股权来源是股权转让,这笔15亿元的员工持股款并没有用于建工集团的生产经营,而是全部被大股东拿走套现了,成为大股东资本运作的牺牲品。
面对建工集团员工持股一地鸡毛的乱象,离职员工、退休员工要求按照当年的员工持股方案退股退钱,实属天经地义、法律充分,但是员工持股平台没有钱,无力支付退股款,而建工集团大股东、国有股东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导致员工持股乱象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