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廊坊,有三位大妈去商场购物时,看到商家有个活动:只要充值1999元,就能拿到1188元的购物券。大妈们觉得挺划算,就都充了钱,拿到了券。
可没过多久,那家商家就关门了。大妈们一看,购物卡里还有那么多钱没用呢,就去找商家要求退钱。但商家哪会轻易退钱呀,大妈们没办法,只能上法院告商家,想让法院帮忙把钱要回来。
那么,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呢?咱们一起往下看吧!
【案件回顾】在河北廊坊一个宁静的小区,三位和蔼可亲的大妈和睦共处,她们的退休生活原本安逸而充实。然而,一次看似寻常的购物经历,却让她们意外陷入了一场权益纠纷的旋涡。
周末,大妈们听闻附近新开了一家商场,并正在举办一场促销活动。怀着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和对优惠的期待,她们相约前往。商场内人头攒动,商品琳琅满目,而最吸引大妈们的莫过于那项诱人的优惠:充值1999元,即赠送1188元。
大妈们心想,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平时买菜也要花钱,如今充值还能得到这么多额外的金额,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她们纷纷掏出钱包,办理了购物卡,满怀期待地开始了购物之旅。
然而,好景不长。
不久之后,这家商场因经营不善而黯然倒闭。大妈们闻讯后,急忙查看自己的购物卡余额,结果却让她们大吃一惊。原来,她们的购物卡中分别还剩下了3039元、2527元、2514元,而且每张卡内还含有990元的赠送金额。
大妈们焦急万分,纷纷赶到商场寻求退款。然而,商场已是人去楼空,只留下几个搬运工在清理货物。她们四处寻找,却连一个商场工作人员的影子都没找到。
面对这样的局面,大妈们感到束手无策。其中一位名叫李大妈的女士提议:“我们不能就这样算了,得找个律师问问,看看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我们的损失。”其他两位大妈也纷纷表示赞同。
于是,三位大妈找到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详细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律师听后,认为商场的行为涉嫌违约,建议大妈们将商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商家赔偿损失。
大妈们听从了律师的建议,毅然将商家告上了法庭。在庄严的法庭上,商家表示愿意退还大妈们充值的金额,但坚称赠送的金额不在退款之列。大妈们则据理力争,认为既然商场承诺了赠送金额,那么这部分金额也应一并退还。
双方争执不下,法庭调解陷入僵局。最终,这个案子只能择日宣判。
【以案释法】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这个案子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大妈们充值购物卡金额及商家赠送金额是否应当一起退还。
根据《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商场在推出充值活动时,明确承诺了赠送一定金额的购物卡,这本身就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当商场因自身原因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大妈们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购物卡内的全部金额,包括充值金额和赠送金额。
《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个案子中,商场因倒闭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大妈们的利益受损。
因此,商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大妈们购物卡内的全部金额。
法院最终判决商场退还三位大妈购物卡剩余金额(含充值剩余金额和赠送的蔬菜卡金额)共计8080元。
【结语】通过这个案子,我们不禁要深入思考:在消费过程中,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当遇到消费纠纷时,我们不应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而应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我们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像大妈们一样,找一位律师咨询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我们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帮助。
最后,我们要倡导诚信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只有商家和消费者都遵循诚信原则,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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