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网友:公务用车就可以为所欲为?

守城在线 2024-07-03 19:25:01

今日下午,有网友“wx_小公举_qPdDw”在宜宾零距离论坛发帖称,本人于2024年6月17日驾驶小型机动车辆在经过观斗山隧道前超速抓拍路段时,由于后面公务用车(川QB005警)一直闪灯、鸣笛示意我让他,在左右两边均有行驶车辆的情况下没办法只能加速让他过去,使得我在加速过程中出现了超速违章,事后在收到违章处理消息时,我联系了所属交警队申诉,交警队让我找当时公务车辆(川QB005警)出具对方行车记录,让我最无法理解的事情出现了。

该网友表示:“就在我联系对方并请他帮忙出具证明的时候,对方居然给我摆架子,说我当时不应该让他,你开着警车迫切闪灯鸣笛示意我让道、我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认为你是在执行公务,为了不给你们带来麻烦,故而加速给您让道、最后却让你反咬一口,问我是不是其他车喊我让,我也违章让道,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您当时开的是不是其他车辆?”

网友认为,如果你没有出任务那么在行驶此路段时你也是超速行驶,属不属于危险驾驶?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你公车私用?在电话沟通中你一直说你们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作为公务用车这是合理的吗?

“就算违章我承认、但是检察院的你属于法律监督机关的人员、在这么小的事情上毫无素质毫无担当的耍赖你就是对的?你不仅不给我道歉,还说话讽刺我,请问你们机关单位的人就这个素质和涵养?”该网友表示。该网友在帖子最后表示,“此车辆为检察院的公务用车,以下为我超速行驶和与对方通话时的录音,我相信社会是公平的,总有大众来评判这件事情的真伪以及正义,也请相关领导看到此事后能给予相应处理,相关人员必须要跟我道歉!”

来源:宜宾零距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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