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按照《鹤壁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工作方案》《鹤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的看护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看护人员62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本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9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直系亲属曾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7日17:30,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点击 “2022年鹤壁市公安局招聘看护人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注册并上传本人照片,然后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并根据提示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3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27日17:3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需仔细阅读并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者提交虚假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各个环节,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告,及时了解最新考试安排。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被核减职数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ebi.gov.cn/)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未及时关注信息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安专业知识及相关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见《鹤壁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看护人员考试大纲》(鹤壁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看护人员考试大纲.doc)。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准考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成绩将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及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七、体检与考察
体能测评通过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考察结果将及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市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三)聘用人员到岗后,试用期不合格的,双方解除合同。
(四)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招聘的看护人员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同类岗位空缺的,可以在公布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十、薪酬待遇
看护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鹤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鹤人社〔2011〕93号)确定的财政供给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看护人员享受市公安局相应级别的精神文明奖,执行看护任务时享受相关津贴和补助。
咨询电话:0392-339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