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的这起恶犬伤人事件,之所以引起广泛流传,因为几点:
一、事发地位于小区,小区应该有保障住户的安全义务,即便没有保安巡逻,也应该确保大型犬只在小区内活动时,应该有牵引绳牵引,主人陪同。
咬人的狗一只是拉布拉多犬,另外一只疑似罗纳威犬,这两种犬种,虽然前者较为温顺,但是体型都很大。
二、恶犬伤人事发时间很长,在这漫长的几分钟里,决定了女童的受伤程度,在这期间,没有任何保安到达现场制止。
女童母亲称,看到一个保安现在消防通道,女童母亲都能看到保安,保安不可能听不见动静,在这时,母亲一定会竭尽全力呼救,目睹了这一切,但是并没有上前阻止,是非对错,相信一定会有定论。
女童伤势严重,目前还没苏醒,两只狗全是找到的(白狗找到了,黑狗已经发现行踪),但是狗主人迟迟没有现身。
这件事情已经上了热搜,广为流传,狗主人不可能不知道,而且,事情过去这么长时间,如果自己的狗中途回家,从女童的伤势看,这么严重的伤势,从狗狗的蛛丝马迹上,主人不可能没有任何发现。
那为什么狗主人迟迟不肯现身?
分析原因,大概有几种:
1、怕担责,女童还没醒过来,受伤情况这么严重,一时半会不会彻底康复,面临的将是巨额的医疗费用,如果伤及皮肤,估计后期还要进行手术,这都是不可预料的花销。
2、央广网发声中明确指出,必须将狗主人绳之以法!看来,不光是赔偿的问题,有可能会面对法律的惩罚,没出事之前,狗主人估计没想到会出这么严重的事故,而且会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事件必有因果,养狗的时候,就应该扪心自问:能不能约束好狗?能不能管好狗?能不能尽职尽责?如果对别人造成伤害,能不能担责?有没有承担的能力?
养狗不是头脑一热就可以养,如果这样人人可以养,但是,一旦狗惹了麻烦,作为狗的饲养者,监护者,势必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