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有“精神疾病”住院7年,痊愈后,丈夫竟不让出院

柿子软不软 2025-01-18 11:25:58

陈芳芳患有精神类疾病,好不容易痊愈了,竟没人接她回家,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陈芳芳刚结婚的时候与丈夫感情不和,经常吵架,陈芳芳常年精神状态都不好,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家庭矛盾更多,让陈芳芳很崩溃。

最后,陈芳芳患上了精神类疾病,丈夫因为受不了陈芳芳精神状态不正常,就将她送到了医院。

陈芳芳虽然不愿意去,但为了治病,也就在医院开始接受治疗。

这一治疗,就治疗了7年,最近陈芳芳精神头很好,病情也缓解了,医生对陈芳芳说:“陈芳芳,恭喜你病情控制住了,基本上是痊愈了,可以让你家属来接你出院了”

陈芳芳很高兴,就给丈夫张春龙打电话:“医生说我痊愈了,可以出院了,你来接我吧”

但张春龙在那头一直支支吾吾,然后说:“我这几天忙,过几天吧”

陈芳芳就在医院等着丈夫来接她,可是一直不来。

医院知道后,也联系了张春龙来办理出院手续,因为陈芳芳属于非自愿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而陈芳芳的监护人是她的丈夫张春龙。

张春龙给陈芳芳打来了电话:“我可以去接你,但是你不能回家,只能给你送到疗养院”

陈芳芳:“我不去,我就要回家”

张春龙:“那你就在医院待着吧,什么时候同意了,什么时候我去接你”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陈芳芳感觉到了生活的绝望,好不容易吃尽苦头治好病,竟没有人愿意管她。

于是他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选择了结束生命。

医院发现后,对陈芳芳进行了抢救,但还是没救过来。

医院联系了陈芳芳的家属张春龙,张春龙知道后,大闹医院,对医院负责人说:“我媳妇在你们医院没的,你们必须赔偿”

医院负责人:“当时让你们把人接走,你们不接,陈芳芳这样和你们家属有很大的关系”

张春龙看医院不想给钱,就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其150万,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张春龙认为,医院未对陈芳芳尽到监管义务,明知陈芳芳是精神类疾病的患者,还未对她严格看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认为,陈芳芳已经痊愈,没有结束生命的征兆,而且医院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陈芳芳进行的巡视,在陈芳芳发生意外时,也对其进行了抢救,所以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陈芳芳作为精神类疾病的患者,医院应当对陈芳芳尽到注意义务,而且陈芳芳在发生事故之前就出现了失眠的症状,医院未注意,存在疏忽,所以医院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但陈芳芳已经住院多年,病情稳定,且病情达到了可以出院的程度,其轻生行为并未有任何征兆,具有隐秘性和突发性,防范较难。

而且导致陈芳芳情绪失控的根本原因是与家人出现了感情矛盾,所以陈芳芳家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法院酌定认定医院承担10%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医院赔偿陈芳芳丈夫张春龙15万元。

个人观点

陈芳芳真是太可惜了。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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