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秘和赛狐,被领星告了

走哪都能行 2024-11-05 02:35:31

跨境电商ERP两大巨头掐了起来。

领星ERP将店小秘告上了法庭。领星认为,店小秘旗下的赛狐ERP存在抄袭行为,于是起诉到法院。

法院二审判决认定,店小秘公司和美云集网络有限公司(赛狐ERP的主办单位)共同实施了涉案被控侵权行为,应在该判决生效的十日内,赔偿领星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合理支出。

图/判决书截图

此为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有最终决定效力。

据了解,领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深圳店小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美云集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和运营的赛狐ERP软件,抄袭了领星ERP软件,于是将二者起诉到法院。

领星的所有主张,并没有得到二审法院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全部支持。

然而,二审法院认为,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领星ERP软件界面,虽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但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赛狐软件于2021年上线时,领星ERP“软件功能完善”且“界面交互体验创新”,同时其在业界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积累了一定的商誉,且已与领星公司的经营业务建立了一定联系,能够为其带来竞争优势和竞争利益,属于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公平竞争权益”。

因此,法院认定,店小秘、美云集属于搭领星所积累的“商誉便车”,侵害了其公平竞争权益,扰乱了诚信、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共同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上诉人店小秘供公司、美云集公司的经营地址相同、法定代表人相同,且在店小秘、赛狐网站及相关文章宣传内容显示,两被上诉人在经营上混同,并共同推销被诉侵权的赛狐软件,因此,法院认定,小秘和美云集公司共同实施了涉案被控侵权行为,应赔偿相关损失。

图源/判决书截图

01.

为何店小秘存在侥幸心理呢?

店小秘作为行业内较有影响力的ERP企业,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应该会知晓该行为存在风险,但它为何心存侥幸而执意为之呢?有几个主要原因:

一、证据收集存在较大的困难:虽然一方抄袭了另一方,交互界面极为接近,但是侵权一方不会公布其源代码,维权一方很难获取。如果维权方侵入对方系统,并获取证据,那么,因为该证据采集方式不合法,法院将不予采纳,维权方反而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侵权认定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两个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没有统一的标准,“功能相似”与“侵权”之间的界定比较困难;

三、抄袭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在无论是在软件创业领域,还是在其他领域,许多公司秉持着“先抄后超”(先抄袭后超越)的思路,即先抄袭市面上成熟的软件,快速测试市场,获得一定的用户数据(反馈)之后,再进行自己的迭代和升级,这是最省钱、最快捷也是最容易成功的竞争方式。

如果不抄袭,完全由自己研发,则要经历需求调研、需求评估、产品原型设计、灰度测试、正式上线等环节,费时费钱且不说,关键的事,做出来的产品,不一定能够真正解决用户需求。

因此,许多企业既存在侥幸心理,也很难抵挡住利益的诱惑,导致计算机软件软件作品的侵权行为,屡禁不止。

本案的判决,有一定的积意义。对于一批心存侥幸的侵权企业和个人,是一个震慑和警示。在遏制侵权行为的同时,也将对行业形成正向激励,让更多从业者和企业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和资源进行原创软件研发是,最终推动行业的发展。

02.

店小秘、赛狐、领星们的好生意

跨境ERP巨头之间之所以打得如此激烈,因为ERP是一门好生意。

如果说,跨境电商卖家是在矿中淘金的人,那么,跨境电商ERP厂商,就是那批卖铲子、矿泉水和矿工牛仔裤的人。

在矿中埋头淘金的人,未必能淘到多少金,而在金矿周围卖挖金铲的人,却赚得盆盈钵满。

在卖家们在白热化的价格战中苦熬之际,跨境电商ERP厂商频频融资。

据不完全统计,早在2020年至2021年1月,短短的时间里,卖家常用的几家ERP厂商,总融资金额超过13.5亿元人民币。

其中,店小秘在2021年6月获得了1.35亿元的B+论融资, 领星在同年5月获得了2亿元的B轮融资。此外,马帮、积加也分别获得了融资。

这些拿到巨款的ERP厂商, 很多才成立三年左右,上亿的现钱一下子进入腰包,即便年售几十亿的卖家,都会感到羡慕。

总体而言,ERP厂商相比许多跨境卖家乃至头卖家,获得轻松很多:

一、ERP的边际成本更低很多:ERP厂商们将基础体系搭建起来后。其最大块成本支出基本结束了。虽然需要迭代,但它们的边际成本,即每多服务一个卖家的新增成本,会越来越低,到后面忽略不计,甚至接近于零,因此确保了其较高的利润。

相比之下,跨境电商卖家每新增一个客户,依然要发出一件实实在在的商品,成本不会本质性地减少,反而会持续增长,包括货款、广告费、物流费,退货处理费等。

二、ERP厂商的“平台生意”:ERP厂商一上来就定位高,步伐稳,走的是“平台模式”,打造了一个自成体系的一个数据平台,而不需要在他人的屋檐下讨生活 。

因此,其安全系数,比卖家要高出很多。

ERP厂商好比一个八爪鱼,以自己的系统为主体,以API为触角,伸向电商、物流、支付、海外仓等上下游平台,连接、爬取重要的原始数据,通过一套算法,组合成自己的数据产品,向卖家提供服务。

这是一个可以越做越大的“平台”。

比如,一家头部ERP厂商前几年就在官网上宣称,已经对接近100家主流电商平台、1000多家物流公司、多家跨境主流收款工具。

而另一家处于第二梯队的ERP厂商也宣称,已对接34家顶级电商平台、600家优质物流商及50家海外仓 ,年处理的订单交易金额超1500亿人民币。

因此,这是一门好生意。

ERP做成了一个大口子,将卖家、电商平台、物流商、仓库、收款平台等跨境电商生态要素环节的数据,整合在一起,装在自己的口子,并形成一个“自足且良性循环”的体系后,就变得非常值钱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从数据层面讲,ERP厂商将自己的体系构建成了一个蜂巢,卖家、物流商、收款平台乃至电商平台如同工蜂一样,不断采蜜、搬运、运动,将沉淀下来的宝贵数据,源源不断地输送过来,而ERP厂商则像蜂王一样吸食这无穷无尽的甘甜数据蜜汁。

同时,ERP厂商正在成为一个入口,将跨境电商上下游的参与方连接起来。接着,除了ERP本身的服务,还可以提供一系列的生态性增值服务服务,比如像一个头部ERP厂商做得一样:卖家开店、品牌出海、选品、物流、供应链、金融、销售渠道拓展等等。

好比小米当初的战略一样:硬件+软件+互联网服务,那么在ERP厂商这里,则至少可以做后面两项:软件+增值服务。

顺着这条线,ERP厂商做得越久,数据沉淀得也多,跨境电商入口的位置也牢固,它本身的价值也将成几何级增长。

因此,ERP相比越做越重的卖家生意,是一门更好的生意。资本也在ERP上嗅到金钱的味道,纷纷砸下重金,锦上添花来了。

03.

跨境电商ERP软件,会泄露卖家的数据吗?

在许多卖家看来,使用ERP的最大障碍,是对数据泄露心存“恐惧”。

无论是几十亿级的一线大卖家,还是做精品爆款的亿级中型卖家,或是广大的普通卖家,对ERP厂商拿走自己的交易数据,心存忌惮。

拥有20多号的团队的深圳卖家罗扬称,坚决不用第三方ERP,因为担心自己的交易数据被ERP厂商私用或泄露,在“我明敌暗”的情况下,处于竞争劣势。

在他看来,卖了什么产品,什么款式好卖,货源、售价、广告竞价、库存、成交率等,所有的信息,最好只有自己知道。

然而,一旦用了ERP,这些数据必然会被ERP厂商知晓。

“在第三方ERP厂商面前,卖家好像脱光了一般,毫无隐私可言。即他们自己不用,如果因为内部管理漏洞,被团队成员拿去做店铺,或者泄露给其他人,怎么办?”罗扬说。

为此,罗扬专门掏出一笔钱,组织人员给自己写了一个ERP,也能勉强满足日常运营的需求。

这些年来,业内不时传出信息,某某ERP厂商既提供ERP工具服务,同时又是亚马逊卖家,旗下拥有不少店铺。

该厂商既赚ERP的钱,又通过ERP系统收集卖家运营、产品数据,然后在其店铺出售相同的产品。

这样一来,ERP厂商将对卖家形成降维打击,因为ERP抓取的,不仅仅是销量数据——这些通过API可以从大量电商平台中抓取到,而是深入到卖家数据的毛细血管里,抓取你的采购成本(财务管理功能)、货源厂商(比如某些ERP对接了1688平台)、资金流、库存周转等一切可称之为商业秘密的数据。

如果ERP真用这些数据亲自开店,或者与第三方私相授受进行开店,或者因管理不善被员工拿去私用,与卖家展开正面竞争,毫无疑问,卖家将遭受碾压式的打击。

毕竟,电商的数据,是最为金贵的,是跟钱直接相关的。

业内人士透露,稍微卖的好一些的卖家,往往会对第三方ERP厂商有所忌讳,能开发的,一定会想办法自己去开发,简易版的也可以,大概花个十多万元,也能凑合使用,如果要更好一些的,功能齐备一些的,至少要花费五六十万,甚至更多。

不过,也有不少卖家选择了使用ERP。

拥有10多号人团队的广州卖家李星辉认为,使用第三方ERP,数据泄露的风险肯定有的,但普通卖家一般没有实力去开发自己的ERP,即便有这个钱,也未必能有这个经验,开发出一个称手的ERP。

“ 但我用的还是第三方ERP,不过我有所挑选,选的是自己比较熟悉的,交流比较多的,比较信任的厂商。这家ERP我已经用了好几年了,目前来看比较靠谱,没有出什么问题,还是比较推荐的,”李星辉表示。

那么,ERP厂商对卖家数据会动心吗?会开店与卖家直接竞争么?

实际上,ERP厂商许多是卖家出身,在其卖家业务进入增长平缓期之后,向上游走,开始做ERP业务了。

然而,这些厂商做了ERP之后,急匆匆地公开与卖家业务做切割,一些非卖家出身的ERP厂商,也迫不及待地与卖家业务撇清关系。

厂商们的这一行为,多少是可以理解的。

一是为了ERP业务不受卖家业务所累,二是 ERP业务对他们来说,往往还更重要。

如上文所述,ERP无论是从商业模式,还是边际成本,以及业务安全性方面,总体而言优于卖家业务。

因此,从不同角度来看,ERP厂商可能未必“看得上”开店的生意,并冒着得罪客户的风险,与卖家展开直接竞争。

因此,许多卖家出身的ERP厂商,经常在公开场合反复强调已砍掉卖家业务,急匆匆地与其切割。

某头部ERP厂商在其官网主页称,创始人从事跨境电商十多年,2014年就脱离了跨境电商电商,专注ERP等。

或许,在一些厂商眼中,做ERP业务是怀里抱着一个西瓜,而去做卖家业务与自己的客户竞争,就是扔掉西瓜,去捡芝麻。

当然,不排除一些小型ERP服务商,在ERP业务不痛不痒、做成平台无望的情况下,会收集卖家数据,里外通吃。

而对于基本盘稳定、有大机会做成一个大型数据生态平台的ERP厂商,在权衡利弊之际,会选择会远离卖家业务,更不敢私自将数据授予他人。

为此,广大卖家要选择ERP服务商时,应该优先选那种生态型、平台型的厂商,不是因为他们高尚一定不会拿我们的数据,而是他们基于自己的利益,会更“爱惜自己的羽毛”。

我们相信,大部分ERP厂商不存在泄露卖家数据的主观刻意,但根据安全研究机构Onapsis的一项研究表明,市面上的ERP系统仍然存在数据外泄的危险,主要原因包括:

一、企业内部员工有意或无意泄露;

二、企业在ERP数据管理方式上存在漏洞,被第三方合作伙伴泄露;

三、企业的网络若遭到木马、病毒和黑客的攻击,也会存在数据泄露的危险。

据该研究显示,人为疏忽导致的数据泄露占比35%;而外界攻击及内部人员窃取资料的占比约45%,其中内部人员窃取资料的占比高达20%。

我们相信,有志于构建一个完善的数据生态系统的ERP厂商,一定会着力解决这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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