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律所与做空机构配合,起诉过的中国企业涉及中石油、新东方、分众传媒、兰亭集势、世纪互联、唯品会、阿里巴巴、微博、老虎证券,其中以集体诉讼居多,而集体诉讼案代理律所中,美国罗森、Robbins Arroyo、Pomerantz等律所几乎成了专门打击中概股的“专业户”。
近日,中资企业腾讯音乐娱乐再次被臭名昭著的华尔街“诉棍”们组团“敲诈”,包括Glancy Prongay & Murray LLP、The Schall Law Firm、Levi & Korsinsky、 Rosen Law Firm、Robbins Arroyo LLP、Pomerantz Law Firm等。
然而集体诉讼案件的最终结果,多以和解或尚不明确告终。
中概股持续被尝试恶意做空,关键原因在于美国资本市场的交易制度具有做空机制。与国内情况不同,做空机制一直是存在于美国资本市场的合法交易。美国将做空视作市场的自发规范行为,因此在监管中对做空者留下巨大的监管空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及金融危机之后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均没有涉及调查公司,也没有对空头之间的自营交易、关联交易做出限制。
这一切的本质有双重原因,一方面做空机构以“挣钱”为目的和律所联合“造谣中伤”中国企业谋求暴利一事由来已久。另一方面,竞争对手联合美国律所或做空机构,通过集体诉讼打击上市公司市值与股价,也成为一些企业惯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正面战场赢不了,就在背后捅刀。
业内人士表示:“中概股遭遇美国律所调查已司空见惯,其背后甚至已经形成一条成熟的利益产业链,而产业链中负责‘冲锋陷阵’的就是那些产业链中的受益者‘美国律师事务所’们。如果有投资者因诉讼获得赔偿,美国法律制度允许集体诉讼按照索赔金额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比例或高达50%,而这也正是律师们的动力所在。”
在中美贸易紧张和资本市场寒冬的双重背景下,中概股要警惕美国“华尔街”饿狼,也要加强自身法律保护。[转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