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天津西青区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低速电动车管理问题。
网友
自2024年5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但据本人了解,大部分经销商对该通告并不了解,只了解到2027年禁止上路,并不了解五一以后禁止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的有关内容,有的经销商利用直播销售。
请相关部门尽快推动出台措施,通知经销商让其停止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对于合规车辆大力引导,并要求经销商销售合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必须有驾照上牌照,有的说销售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国标车但不用驾照上的也是白牌,不知道这样的合规吗。如果不合规需要告知经销商属于违规不能销售。
官方回复
西青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感谢您的留言,接件后西青区高度重视,责成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处理,经核实,我区无生产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企业。
目前低速电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尚未出台,待国家标准和规范管理政策发布后,相关部门将做好销售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