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连两次从简友的文章中读到卡夫卡的《变形记》,突然又勾起我想要了解卡夫卡的欲望。
我对卡夫卡的了解并不多,在文学史上,很出名的一个人,据说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和大师之一。
弗兰兹·卡夫卡在1883年出生于犹太商人家庭,是奥地利小说家。1901-1906年就读于布拉格德语大学,学过两年日耳曼语文学,后转学法律,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他有自己的正职工作,是保险业的职员。
卡夫卡酷爱文学,喜欢写作,却从来没有想过当作家。他写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需求,将自己脑海的、心里的话写出来。
卡夫卡写过很多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却只有三部,分别为《诉讼》(一译《审判》)、《城堡》、《美国》(一译《失踪者》),三部作品均是他死后,由挚友马克思·勃罗德整理出版。
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卡夫卡短篇小说经典》,我先阅读了开篇译者叶廷芳写的《热衷“悖谬”的卡夫卡》和结尾处的《卡夫卡生平和创作年表》,对卡夫卡有了初步的了解,作品有两个特性,荒诞和怪诞。
荒诞是绝对没有的事情,作品表面是伪装的,事实包藏着事物的真实内核,需要人们去思考和揭露伪装。怪诞则是通过夸张的手法使一件事情变形。
今天读了书中第一篇小说,实话说,有点难以理解。我不知道是我理解能力问题还是语种翻译问题造成的,文字看起来很简单,读起来理解整个故事,则会感到艰涩难懂。
《揭穿拙劣的骗子》讲述的是我受邀去参加晚会,路上碰到一个只有一面之交的人,他缠着我在大街小巷转了两个小时,两人终于在晚上十点到达晚会地点,一所豪门大宅前。
我与对方告别,对方一脸不乐意,两人在楼下沉默良久,文中通过大段文字描述周围的环境,渲染沉默的场景。
最后,我还是决定要上楼了,对方突然咧嘴一笑,把我打了。文章是这么写的:
“然而,我一看到他咧嘴一笑,还来不及仔细品味,羞愧就突然向我猛击一掌,让我翻了个个儿。”
这里“羞愧”两个字,也不知道是本身翻译成这样,还是印刷错误,总觉得不太对劲,有点想看原著,可惜不懂。
我被打了之后,认出这个人是个骗子,城里很多这一类骗子,他们在大街小巷突然跑出来拦下来人,告诉你你要去的这个地方不好,推销另一个地方给你。
这有点像半路抢客的意思。
我对于这些骗子已经很熟悉,没想到这次跟一个骗子待了那么长时间。文章这里又提到羞愧两个字。
“这一次,我和他一起待了这么长时间以后,才认清他这些陈旧的把戏。我相互搓着手指尖,以消除心头的羞愧。”
好吧,写到这里,才明白前面的“羞愧”是什么意思,真的就是羞愧。那一句“羞愧”的意思大概就是两人待了这么长时间,我才发现对方是个骗子,这个事实让我感到打击,像打了我一掌,让我跌了跟头。
汉语果然博大精深,让我这个读者也跌了个跟头。理解能力退化,要继续学习。全文读了两遍,再三品读这一句话以及前后文,都理解成骗子恼羞成怒打人,其实是想岔了。
小说的最后是我拍了拍对方肩膀,说认出了对方,然后上楼参加晚会。
那个骗子怎么样呢?文章是这么说的:
“我的对手却依然像从前那样靠在那里,始终把自己视为骗子,他对自己的命运很满意,脸上泛起一阵红晕。”
这篇小说讲述到此结束,说实话,我不太理解这篇小说。对骗子最后的描述,是否有什么深意?也许需要了解时代背景,才能解读吧。
我想要了解这篇文是否真的有什么深层涵义,于是上网搜索了关于这篇小说的评论:
“理解卡夫卡所有作品的前提都是:他不曾想表达什么,他只是在记录他脑中那个世界发生的一些琐事而已。”
“你要知道卡夫卡并不是那种以投稿以取悦读者为目的的作家,他写东西不在于要表达或者向外界传达什么信息,他只是记录他想到的事情所以不一定存在什么深刻的大道理。他自觉对这篇自信应该只是他成功描述出那出现在他脑海里的一幕。”
也许真的是我想得太复杂了,卡夫卡只是讲述了他遇到的一个场景而已。
有时候,读者比作者要厉害,从一个场景,能解读出千百种意思,就像我们读书的时候做语文的阅读理解。
不记得是哪位作者,他就曾讲过,阅读理解的问题,他自己也答不出来。
其实,世界很简单,是人想得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