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的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为达到良好的经营效果,避免同业竞争,往往会与出租方约定排他性条款,即排除或者限制出租方招租特定类型的商户。商业租赁中约定排他性条款,构成不正当竞争吗?针对此类问题,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方鹏鹏律师结合法律要旨及司法裁判口径,整合梳理了商铺租赁中约定排他性条款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供大家参考。
一、仅在有限范围内限制竞品,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商业租赁中签署排他性条款是比较常见的,排他性条款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合同效力的强制规定,通常都是有效的。因而法官建议,出租方在出租商铺时,应当充分考量商业利益和法律风险,综合衡量后再决定是否签署排他性条款,同时对排他性条款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进行协商,增强可操作性。一旦签署,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依约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排他条款的效力分析
1.法律效力的基础
法院通常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效力性的强制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排他性条款作为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也应有效。
2.合同效力的认定
在实践中,出租方很难通过主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来撤销排他条款。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协商过程及合同履行情况,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平,否则很难认定其应当撤销。
三、如何在合同中设定排他性条款的关键注意事项:
1.合同的合法性:
确保合同本身合法有效,出租方必须是有权出租商铺的主体,如所有权人或经授权的运营主体。
2.条款的明确性:
排他性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例如,应明确列出哪些类型的商户或品牌被视为竞品,以及具体的限制条件。
3.法律风险考量:
在设定排他性条款时,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应充分考虑法律风险。例如,条款不应限制必要的市场竞争,以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诚信原则:
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未能遵守这些条款,它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观点
对于承租方,在约定排他性条款时,应当尽量明确排他对象和限制条款,对想要排除的具有竞争关系的对象范围作出具体约定,如对行业特征进行具体描述或列举具体品牌等。同时,要对违反排他性条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准确合理的约定,确保违约发生后,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