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破门开灯”事件后,人民网更是连发两篇文章痛批“破门亮灯”。称此行为破坏了当地政府形象,破裂了群众对相关部门的信任,称这种行为也让法律蒙了羞,必须严查到底。
在当地公开道歉之后,2月9日凌晨5点多,人民网记者亲临大同鼓楼古城进行实地探访,发现有些商铺内外仍然亮着灯,但也有一些商铺并未开灯。
据当地商户反映,上面道歉后并未明确“开灯倡议”是否已经被取消,所以他们只能继续亮灯,还有一部分商户表示,就算不做强制,也愿意亮灯,毕竟黑灯瞎火对游客来说体验本身就不好。
看来,“开灯倡议”本身问题并不大,问题大的是“破门亮灯”这种行为不得人心。
事件简单回顾
据岳先生透露,当时工作人员深夜给他打电话时带着威胁的口气,说不主动把商铺灯打开,他们就要强行破门开灯。
本来以为对方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对方动了真格,把店铺前后两把锁剪坏开完灯后,又挂了一把新锁,结果导致他第二天无法正常营业。
这就是最近比较火的“破门亮灯”一词的由来。
网友们为什么这么大的意见呢?
因为他们这个“破”,不是创新上的突破,而是破坏了法律界限,毕竟商店是私人领域,是私人财产,《行政强制执法》中也有明确规定,禁止夜间执法和无紧急事由破门,他们不但违规破门而入,还换了一把新锁扬长而去,结果造成商铺无法正常经营。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当地街道办赶忙出来道歉,虽然洋洋洒洒200多个字,但仅将该事件归咎于沟通不畅、思想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之上,丝毫不提破门而入,违规执法给群众带来的困扰。
虽然说破门开灯并未对店铺实质上造成多大的损失,但却伤了民心,就正如人民网痛批的那样,这样的破门而入,破碎了当地政府形象,破裂了群众对当地相关部门的信任,不但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还涉嫌滥用行政权利,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丝毫经不起推敲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也称,既然是倡议,那就不存在强制执行,商户有自愿选择开关灯的权利,“破门亮灯”则涉嫌违法,应依法追责。
很明显,古城街道办道歉只是避重就轻,根本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今后都这么执法,那还要法律干啥?
还是人民网这几句话说的一针见血,也说到了人民群众心坎儿上,
撬锁破门,执法违法,背离了善治的应有之义,只会激化矛盾,实属基层治理的毒瘤。
为了面子,而丢掉里子,破门亮灯,不仅无法带给游客良好观感,还会吓跑游客。对“破门亮灯”的做法,必须亮红灯,查到底。
继央媒入场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回应称,目前正在找相关人员谈话,纪委也已经介入,12345热线回应称,大同纪委监委正在处理此事。
看来这回有些人真的要开始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