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丁义珍如果被拘留,为何会失去掌控?背后大有门道

琅琊情报 2024-08-17 07:34:21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汉东省委内部的第一场较量,刀光剑影,却是为了一位正厅级干部的去向争议。

丁义珍,作为京州市副市长、光明区委书记,也是京州市光明峰项目的总指挥,在国家某部委处长赵德汉案发后,拔出萝卜带出泥,岌岌可危。

对丁义珍是双规还是拘留,双方的拉锯战一度陷入胶着状态。

一面是汉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的据理力争,面红耳赤,一面是汉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的稳若泰山,胜券在握。

在李达康看来,丁义珍一旦被拘留,就会失去掌控,这让季昌明和陈海也犯难了。

那么,丁义珍被拘留,真的是兹事体大吗?到底会带来哪些连锁反应?丁义珍真的是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吗?

一、双规:安全系数最高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故事发生的时间背景,大约是在2017年前后。

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前,纪检监察机关经常采用“双规”手段,作为特殊调查的方式:

“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后来,纪检监察机关改为行使“留置”方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继续查问。

留置的目的,是确保被调查人不逃跑、不自杀、不串供或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以及不进行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

而且,无论是过去的双规,还是现今的留置,都采取了最高等级的安全保护措施。

在工作基地,从卧室到洗手间,从审讯桌到马桶盖,全部采用了软体海绵包裹。

这样做是为了最大程度避免被调查人畏罪自杀。

按照现行《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存在特殊情况的,留置的时间还可以延长一次,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此一来,双规或者留置,既可以确保被调查人的绝对安全,也可以实现被调查人如实招供,按照计划安排完成办案,最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而且,双规或者留置,是由当地的纪检监察机关来牵头落实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丁义珍被双规,是由汉东省纪委查办,作为汉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的李达康,可以说得上话,甚至是干预案件查办。

二、拘留:后患无穷无尽

丁义珍,作为京州市副市长、光明区委书记,也是京州市光明峰项目的总指挥,向国家某部委处长赵德汉行贿,输送非法利益,属于职务犯罪。

因此,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对丁义珍的拘留,可不是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而是涉嫌违反《刑法》的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字之差,天壤之别。

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手段,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非法拦截车辆、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卖淫嫖娼等行为,都会涉及这个处罚手段。

刑事拘留,包括了杀人放火、投毒贩毒、诈骗强奸等所有《刑法》规定的罪名,是司法机关实施的处罚手段,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执行,直接将当事人羁押到看守所。

前段时间,就有一个网络热梗,意在说明:

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证明当事人有没有违反《刑法》的犯罪记录在案,而行政处罚是不会标注在内的。

也就是说,当事人虽然没有犯罪,但是有过行政拘留的前科,他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结果显示也是清白的。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如果将丁义珍羁押到看守所,后续案件查办拥有相当强的独立自主性,不受其他部门干扰。

哪怕是汉东省委,原则上也会被排除在外。

而且,丁义珍极有可能会与赵德汉的案件合并查办审理,权限势必就会上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手中,完全脱离了地方的控制。

那么,作为汉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的李达康,只能是热锅上的蚂蚁干着急,这也是李达康一百个不情愿看到丁义珍被拘留的缘由。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丁义珍最终仓皇出逃,打破了宁静的黑夜,消失在苍茫的人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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