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说的让人挺扎心:
“业委会是纯义务的,你做好了理所当然,你做不好,来责难你的业主一大堆,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行吗,何苦自己找罪来受呢?”
而且我朋友所住的小区,物业居然主动给业主发钱了?
接近三千户的小区,每户发200现金就是60万左右,真可谓是大手笔了。最难得的是他这个小区没有业委会,是物业把两年多的公共收益结余主动拿出来发给了业主。
这样的事情,在大部分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有人讲这是物业怕成立业委会后被赶走,拿出点糖果出来堵住业主的嘴巴而已,不是物业本身想要做什么好人好事。
事实真是这样吗?
物业给业主发钱,笼络人心?
今天看到邻居们都在转发这个小区物业发钱的事,我问朋友是不是真的,没有业委会都有这样的好事?
在我印象中,这个是属于很特别的一个例子了。
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物业主动把公共收益返还给业主的,至少我周边小区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情。
小区的公共收益,缺少业委会监督的情况下,物业正常操作都是用的光光的,不少小区还把数据做成了负数。
朋友所在的这个小区。
第一届业委会拿了20多万公共收益走,到现在都没有下文了,那20多万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账目都没有公布出来,原来的业委会成员,有的都已经卖房走人,对数都不知道去找谁。
到第二届的时候,好多业主就反应过来,不投票啦,业委会也无疾而终。
当然,成立业委会的这个举动,也给物业敲响了警钟,让物业意识到需要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才能做的长久。
目前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通过三分之二业主投票,把公共收益结余部分给每户业主发了两百元。
业委会做好了理所应当,做不好一堆来责难你的人!
三千多户的小区,想要成立业委会真的是挺难,主要是各人的心思与想法都不同,参与其中的人,要从头到尾做到公平,公正,不是那么容易。
一开始小区业委会成员,也算是持公处理小区事情,尽量做物业与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但是很多业主不一定理解。
活又多又累,又不被理解,还耽误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凡做的有点不如人意的地方,就被人上纲上线,慢慢的,真正想干事的业主就退出了。
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业委有私心,导致内部矛盾也不小。
走着走着就都散了。
加上盘账的时候发现,有些公共收益又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所以,就没有人愿意再搞业委会了。
现在朋友小区的物业也做得还可以,1.68元的物业费,相对于附近都是两元起的收费,其实也是很低的标准了。
服务与收费对等嘛,也不可能要求的太高,如果是遇到某家物业,合同里面写着逐年上涨物业费的条款,更是让人接受不了。
现在物业公司愿意拿出公共收益分给全体业主,在方圆百里也是头一家了。无论是给糖吃还是什么的,能拿出这么多钱来,就说明这家物业公司有一定的水平。
综合之下,业主们也算满意。
还搞什么业委会呢?
毕竟物业公司也是企业法人,有什么事可以追责。业委会只是业主自治的组织,纯义务的,做好了是应该的,做不好,业主责难,何苦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结束语。
今天跟朋友交流,我感触还是挺多的。
我所在小区四千多户,入住不到一千户,到了晚上整个小区都是黑灯瞎火。六年前由我起头成立业委会,到现在依然还在路上,现实情况是骑虎难下。
现在小区,有的业主对物业不满意,主要是对物业收费不满意。
怼完物业又来怼我,说我搞了这么多年都都没有成功,没有能力就别来影响其他有能力的人来接手,好像成立业委会就能不交物业费,还每个月都能分红一样。
他们说的有能力的人,其实就是小区的一个“搅屎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做什么事情都先讲利益,当然也把自己的人设包装的很好的样子。
这样的人来接手,大家都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所以有一帮业主又撑住我,讲不要让这个“搅屎棍”得逞了,但是遇到有事需要大家都来帮手的时候,个个又都说自己很忙了。
今天跟朋友交流后,我感觉自己心里释怀了很多!
通过自己的努力,物业能改过来那就最好,改不过来,就用搞业委会的时间,努力赚钱,把自己生活搞好,换个满意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