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法律治不了鲍毓明?两个成年人的肮脏交易,毁掉了一个未成年女孩的人生

商学中人 2020-05-01 22:57:54

今天,那位涉嫌性侵幼女的鲍毓明律师在微博上发声了,看那内容,非常的嚣张啊。

先是说“你可能在某个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

明显是在指责女孩星星(化名)的报案是在欺骗世人,而他则是被冤枉的。

之后,更是发了一个“十问”,抛出十个问题进一步指责女孩是撒谎欺骗。

请注意,鲍某在这里特意说出女孩姓韩,这是接近说出女孩真实身份的意思了。此前,媒体报道时为了保护女孩并未暴露女孩的真实姓名。

从这十问里,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鲍毓明至今没有被法办的原因了——他是律师,他懂法,他早已收集保留了对他有利的证据,一个初中辍学的女孩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没有和女孩在14周岁之前发生关系,他没有和女孩建立法律上的养父女关系,难以找到强奸的证据。

所以,哪怕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联合督导,有全国网民的舆论热议,快一个月了,至今仍然未能有突破性进展,反倒是让这家伙挑衅式地发出了这两条微博。

我觉得,不必非从性侵幼女这个角度入手。

有一点非常清楚,一个四十多岁高收入高学历高智商的中美执业律师、上市公司副总裁级别的成功人士,绝不可能真要找一个素不相识的辍学初中女孩谈恋爱、结婚。一个这样的壮年多金男人,养了一个不满14周岁的陌生女孩,目的不言自明。之后,他和女孩频繁发生关系更是明证。至于等到她成年了就结婚,有人真的相信吗?

女孩的母亲,真的只是一直被鲍某的善良假面欺骗了吗?她应该心知肚明。

那么,这件事的起始点应该搞清楚,不是女孩母亲说的找个养父,这是女方的托词——最大的可能,说白了,就是女方卖孩子,男方买处女,一桩肮脏的交易。

多查查这两个成年人最初的交易吧,他们毁掉了一个未成年女孩的人生。即便法律不能严惩,他们也理应受到社会伦理最为严厉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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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0-05-01 23:48

    这个说法可能是最靠谱的。另外,也不排除母女二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因为,就算是两只鸡,也不是成了精的狐狸的对手!

  • 2020-05-01 23:56

    行了,这三个人都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两个要钱,一个要色,要钱的不满足原来固定的钱,要色的也玩腻了,鱼死网破。 你还真以为少女纯真呢?醒醒吧,什么时代了?

  • 2020-05-01 23:52

    和郎奸瓶有的一拼

商学中人

简介:商学中人,商中学人,书香可人,书可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