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湛江一女子被人当街杀害

根据潇湘晨报新闻,12月9日,广东湛江发生一起伤人案。一女子被一男子连捅数刀。据湛江警方通报,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那事情究竟是不是如嫌疑人所说系感情纠纷呢?

在12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遇刺女孩的姐姐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妹妹一直是个很孝顺且很善良的人,“杀人的那个男的只是追求者,不是什么男朋友,更没有感情上的关系。”男子此前追求妹妹的时候曾跟踪,但妹妹实际上已经拒绝多次了。“一共持刀跟踪了两次,第一次有同事在,抢了他的刀。”陈女士表示,父母在妹妹出事以后整日以泪洗面,睡醒了就哭。这本来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出事前她还和同事开开心心说回家拿快递,我现在只希望杀人犯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

陈女士得知妹妹遇害时,时间是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电话由陈女士的父亲通知的,等到陈女士赶到医院,妹妹已经抢救无效身亡了。陈女士语气哽咽跟记者说妹妹身上中了很多刀,包括肚子和脖子,医生说是刺到了大动脉,失血过多。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陈女士妹妹陈某萍(警方通报)在12月9日下午5点左右经过湛江市“三十二小”学校时,与一名男子发生纠纷,俩人有过争吵和拉扯,旁边路人经过时并没有理会,拉扯一段时间,男子突然掏出刀对着女子挥刀,女子倒地后,男子逃跑,路人报的警以及120。

根据警方通报,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女,20岁)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男,29岁)于 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陈女士向记者介绍,妹妹在湛江市花园酒店上班,其员工宿舍就在“三十二小学“后面的一座小区。而陈某萍当时应该是上早班结束,于下午五点下班经过该小学。原则上,这段路仅步行只需要不到十分钟,但不曾想这十分中的路竟让姐妹天人永隔。

伤人男子黄某南同是花园酒店的员工,只是在不同部门。但妹妹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男女朋友,只是一名追求者。“陈女士说,男子曾跟踪其妹妹,酒店知道后便辞退了她。

黄某南有两次持刀跟踪妹妹,第一次发生在7月,被同行的同事抢了刀,第二次就是前几天遇刺那次。

这种说法也得到花园酒店一员工的证实。员工吴女士表示,黄某南和陈某萍并不在同一部门,黄某南曾是酒店工程部的,可能因为工作交集加上了陈某萍微信。之前就跟踪过一次。

记者野也采访到了酒店经理,经理,称黄某南确为酒店工程部门的员工,但试用期没有过就给辞退了。“其实此前我们都有让同事陪同她一起下班,听说有个男的在追求她,也报过警。”杨经理表示,当天陈某萍是说有个快递要拿,就急急忙忙回去了。“我们要是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让她自己走。”杨经理说。

一个花季少女被人如此残忍的杀害,仅仅是求而不得,不仅自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也让一个风华正茂的花朵就这样凋谢,两个家庭也会因此痛不欲生,冲动是魔鬼,我不知道会不会判死刑,哪怕不是死刑,也注定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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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妄想但又坚持的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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