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就“举报”?男子敲诈勒索企业获刑2年6个月

长城网 2024-09-20 23:50:25

男子从外地返乡,无所事事,通过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消息、上访等为由,向本地企业敲诈11万元,近日,经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9月2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柯某因没有经济来源,遂想通过发布不实视频,反映本地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污染,以此敲诈获利。后柯某以在某网络平台多次发布短视频、上访等方式,多次发布不实反映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并要求某公司赔偿损失。经黄石市环保局进行检查,并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环境监测,并未发现粉尘污染,环保局工作人员当场告知柯某检测结果。柯某表示不认可检测结果,仍要求某公司支付赔偿款。

随着网络发酵和恶性举报,已严重影响到某企业正常运行,与此同时,柯某持续以网络举报为要挟索要赔偿,某企业迫于无奈将11万元汇入柯某银行账户内。“一开始遇到这种事情忍气吞声,经过深思熟虑后,只有法律才能真正保护我们企业应有的权益!”于是,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22年3月,柯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日,铁山区检察院以柯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凡是编造、传播、散播谣言等行为,检察机关将严厉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法守法,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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