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区域旅游业协同发展这一法规获批5月1日起施行

辽沈晚报 2025-04-17 07:25:51

本报讯 记者王月宏报道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由沈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16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立法的基本情况,并就法规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

制定《决定》是推动区域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以下简称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快捷,自2015年成立沈阳经济区旅游联盟以来,在推进旅游资源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宣传推介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具有深厚的旅游业协同发展基础。

《决定》第一条规定,明确协同发展目标,聚焦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要求,加强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在旅游产品开发、营销推广、交通互联、市场监管等领域深度合作,促进旅游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市场共拓,充分发挥区域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发展特色旅游和全域旅游,提升区域旅游整体竞争力,共同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这样规定,明确了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目标,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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