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知名设计师瑞克·欧文斯与妻友参观故宫时,由于穿着奇装异服,被故宫安保人员劝离。
其后,瑞克·欧文斯的同行友人,在国外社交媒体公开发文表达不满,说自己等人在中国故宫因穿衣问题被劝离,属于被干涉他们的“穿衣自由”。
其实这本身是一件小事,但这名瑞克·欧文斯的友人这么一说,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有些西方网友,从他们所谓“普世价值”的角度,批判中国文化保守,不够“发达”;
也有国内网友,支持故宫安保人员的做法,认为你到一个地方去旅游,就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文化习俗。简单举个例子,印度人以牛为“神”,你到了印度,非要当街杀牛吃,那被人打死,还冤枉吗?
故宫其实各国有各国的文化,瑞克·欧文斯设计的服装风格,以哥特黑暗风为主,的确不是我们国内主流的审美偏好,但现在美西方,也确实有这种“以怪为美”的倾向。
本身文化的差异,导致了这起小小的误会,并不令人感到诧异。
真正值得说道的,是瑞克·欧文斯的这名友人,把这事发表的国外社交媒体,试图吸引西方网友,支持他们“穿衣自由”,批判故宫安保人员的做法。
通俗一点来说,这就是试图以西方所谓的政治正确,绑架中国舆论,进而逼故宫给他们道歉呢!
这个行为就比较恶心了。还用刚才印度崇拜牛的事情举例,这就好比外国人去了印度旅游,当街杀牛吃,被当地村民打暴揍了一顿,然后他的家人在网上发言,试图让印度人接受,当街杀牛吃是正确的,以后外国人到了印度,都可以当街杀牛吃!
这怎么可能呢?
然而瑞文·欧克斯这名友人,就是这么做了,就是试图利用西方所谓舆论正确,倒逼故宫承认阻止他们穿奇装异服是错误的。
既然这样,那咱就要跟他们理论一下了。
首先,不提所谓“穿衣自由”的问题,仅从一个外国人,到了异国他乡之后,应不应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文化习俗的角度来讲。
瑞文·欧克斯和他的朋友们故宫在游客须知里面,明确的提到,游客应该衣着整洁,中国人自己去故宫游玩的时候,不看游客须知就算了,瑞文·欧克斯和他的朋友们,作为一个外国人,到了中国来旅游,却不看游客须知,以至于违反了故宫的规定,被劝退了!
这是穿衣自由的文化吗?显然不是,这是不遵守当地习俗法规的问题。也就是故宫没有执法权,否则你违反了当地的规定,被抓起来都是正常的。
话又反过来说,故宫是一个独立的旅游景点,它虽然没有执法权,但至少有规定谁能入园,谁不能入园的权力吧?
瑞文·欧克斯的这名朋友,叫嚷自己的穿衣自由,那么故宫的“驱离自由”呢?你既然要穿奇装异服捍卫自己穿衣自由,那人家故宫也就要捍卫自己“驱离自由”。
说白了,我不收你钱,不让你参观的权利,那也是一种自由啊!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件事根本就不是穿衣自由的事情,甚至也不是文化传统的事情,单纯就是这几名外国游客,没有遵守故宫作为“地主”的规定,最后被人家扫地出门,也理所应当。
其次,如果这名外国设计师的友人,不想跟我们谈论具体的故宫游客须知,而是非要把事情上升到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即捍卫“自由”的权利上面。
那我们就得说说,什么是自由,以及他们所谓的“普世价值”是什么了。
简而言之,西方舆论体系下的“自由”,其实有两个解释路径,分为对内和对外。
如果是对外,那就是强调个体的“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尤其是在一些跟美国不对付的国家,警察抓犯人,也可以说你“不尊重自由”。
但如果是对内,那就是个体的“相对自由”了。没错,西方人虽然天天喊着“自由民主”,但真到他们自己身上的时候,比谁都清楚自由是“相对”的。
道理很简单,以美国警察的习惯,你要绝对自由,他就要绝对开枪了。英国人就开明多了,他们一般不开枪,而是用胳膊粗的狼牙棒照头上砸,这一点咱们香港润过去的一些“自由”斗士们,已经深有感触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西方一些人在自己国家比谁都乖,跑到中国就开始要求“绝对自由”了,这显然没搞清楚状况。
再次,从瑞文·欧克斯所谓的“穿衣自由”本身来讲,你穿奇装异服,在人群中肯定属于少数,而少数绑架多数,甚至凌驾于多数之上,那是美国,乃至西方一些国家所谓的“政治正确”。
说白了,所谓的LGBT群体,就是靠着这种少数凌驾多数的理念,成为西方世界的“主流价值观”的!
咱也不说这不对,人家就喜欢人分156种性别,跟咱们没关系;就喜欢忽悠世界首富的儿子变性,搞得父子反目,世界首富也跑到特朗普阵营去了,也跟咱没关系,只要美国人民觉得这样好就行。
可如果有人试图把这种观念强加于中国人,妄图让中国也开始流行所谓的“政治正确”,那就要高度警惕了。
故宫角楼你今天说他穿着奇装异服进入故宫,是捍卫“穿衣自由”,明天就有人不穿衣服进故宫,说是捍卫“不穿衣自由”,再之后就是男的说我是女的,可以进女厕所,这是捍卫“性别自由”……
到了那个时候,现在西方社会流行的妖风,就真正吹到中国来了。
从这个角度,为我们以后自己的安全着想,还真的不能坐视不理,得光明正大的告诉这名设计师的游人,咱中国,真的不吃“政治正确”那一套,您爱来来,不爱来凉快地儿呆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