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十三块殖民地是英国移民建立的,其中“五月花”公约对北美民主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无独有偶,18世纪一批中国人移居南洋,以公司的形式组建了政权,也确立了民主精神。他们自称政权为“兰芳大总制”。但这些中国人仅以生存和财富为目标,没有侵略野心,最终被荷兰所消灭。
一、罗芳伯是何人?
兰芳大总制,有人也称兰芳共和国,主要创立者是客家人罗芳伯,该“政权”势力范围在西婆罗洲。迄今为止,最早记载罗芳伯事件的文本是19世纪中期的《兰芳公司历史年代册》,为消灭兰芳公司的荷兰人撰写,内容简短,只是简史。
网络流传的兰芳共和国
1898年的《嘉应州志》是中国官方提及罗芳伯的史料。文称:罗芳伯,广东嘉应州(今梅州)人,出生于耕读之家,少年时期有大志,但科举屡试不中,于是负气出海谋生。乾隆中叶客居“婆罗洲之坤甸”,当时此地鳄鱼肆虐,每天吃人畜数百。罗芳伯仿效韩愈治理潮州鳄鱼的故事,集合华人、土人,大庭广众之下将自己写的“祭鳄鱼文”投入海中,鳄鱼果然离开。群众大惊失色,以为他是神人、是佛陀转世,所以尊奉他为王,“号令赏罚悉听之”。
当时,婆罗洲华夷矛盾突出,可自罗芳伯称王后,当地秩序井然。罗芳伯威严更盛。至70岁罗芳伯去世,当地百姓修庙宇纪念之。庙宇之上的匾额是金匾大字,上书“雄镇华夷”。(光绪时期)吧城博物馆中仍有兰芳大总制的“衔牌”,这就是他的遗物。自罗芳伯后,有“江、阙、宋、刘相继为王”,直到光绪九年,政权灭亡,总计108年。
衔牌今日不得见,有人认为荷兰时期赐给华人维持会长的印章规制和其类似
二、兰芳公司建立的背景
按照《州志》记载,兰芳公司(或说兰芳共和国)能建立是人民拥戴的结果。但仔细想想这是不可能的!仔细考察《州志》我们能发现诸多错漏。中国人最早系统研究罗芳伯和兰芳公司的学者是罗香林。他于1961年润色旧稿正式出版了专著《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参考《年代册》和《建国考》我们知道,罗芳伯1738年出生,1795年去世,享年58岁,根本没有活到70岁。驱逐鳄鱼之事更是太过神话,显然借鉴了韩愈事迹。因驱逐鳄鱼被尊奉为王很明显是美化的故事。
19世纪末洋人拍摄的南洋华人
罗芳伯不可能被各方尊奉。因为罗芳伯所到的坤甸是今天的加里曼丹首府,主要居民是土著达雅克。该地情况十分复杂,除土著外还有华人、马来人和西方洋人。这时期达雅克处于新石器时代,过着渔猎采集的生活,由部落酋长管辖秩序。马来人相对先进,信奉伊斯兰教,组建了几个各自独立的苏丹国。马来人是婆罗洲的统治者,他们和达雅克处于合作关系,有通婚。华人则是受压迫群体,不能和马来人通婚,要缴纳重税。荷兰人18世纪末主要控制婆罗洲南部,英国人占据婆罗洲东北部,英荷之间存在矛盾,但在剥削奴役华人上二者利益一致。华人虽然人数众多,拥有先进文化、生产工具,但势力分散,遭到各方压迫。为了维护利益,下南洋的华人必须尽快团结,组建强有力的后援会。
上海黑帮
三、兰芳公司建立的概况
按照《年代册》《建国考》记载,和一般穷人谋生、经商下南洋不同,罗芳伯属于秀才下南洋,是华人群体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地位尊崇。而且罗芳伯堪称是天然领导者。外貌上,他“虎头燕颔,龙肫虬髯,长耳方口”,一副关二爷义薄云天的模样。性格上,“好读书,胸中常怀大志。量宽洪,喜怒不形于色。而且多材多艺,诸子百家无所不晓。壮游交,为众所推尊”,既有刘备的仁义,又有及时雨宋江的性格。诸多因素之下,罗芳伯脱颖而出,集合了一批人手,像香港黑帮一样成立社团,开始了打拼生涯。
南洋兰芳公司遗址
罗芳伯崛起前,地方有许多独立的华人集团,比如大港、三条沟、新屋、坑尾、十五分、十六分、满和、九分头、新八分、老八分、新十四分、老十四分等,今人将他们称为“公司”,但这些团体更像是黑帮社团。
罗芳伯的兰芳公司核心成员是嘉应州同乡,在兰芳公司组建确立权威过程中,伴随着不少火拼、吞并、武装冲突。大规模的械斗有:在兰芳公司建立前,罗芳伯率众收复东万律以南大埔县人张阿才势力;成立公司之后,罗芳伯收复东万律北面黄桂伯统领的茅恩华人势力;明黄一带的潮州人、揭阳人在刘乾相领导下联合其他势力对兰芳势力进行了为期数年的武装对抗,结果是罗芳伯率众攻破刘乾相各大寨,杀的反对势力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罗芳伯为打通经南吧哇土著人控制地区到沙坝闼港口的通路,曾令张阿才驱赶土著。土著首领万那骚扰港口,罗芳伯攻打新港,双方对峙了9个月,最终万那不敌,请人调停,双方订立和约。
南洋人祭奠罗芳伯
四、共和还是公司?
罗芳伯打服四方,确立地区小霸权后,仿照联合社团,组建了“东万律兰芳公司总厅”。以兰芳公司为核心,以嘉应州同乡会、嘉应州乡里群体为心腹,吸收其他客家人团体,形成兰芳公司的附属公司。兰芳公司的外围则是认同兰芳公司统治的所有居民。这种架构下,在总厅周围逐渐形成了繁荣城镇,俨然一国,所以有人称兰芳公司是一个国家。
网络流传的兰芳共和国疆域
根据《年代册》记载,荷兰东印度公司和兰芳公司是平等关系。荷兰无权干涉西婆罗洲事务。兰芳公司是独立行政体。公司有法律,有专门负责司法的人员;有税务部门,出口无税,进口有税。罗芳伯亲自设计了公司架构,包括矿业、农业、商业、出口贸易、手工业不同部门,每个部门都有专门负责者。
罗芳伯有大志,想要立藩海外,如同朝鲜、越南,他娶土著妻子,这个妻子还挺贤惠,甚至拿出首饰赞助军务。但碍于当地特殊且复杂的形势,而且兰芳公司不是集权王朝,只能算是结义帮派,所以罗芳伯称王的想法没有成功。以至于此后公司BOSS都是推荐的“有德者”担任。
荷兰东印度公司
罗香林认为:罗芳伯经过打拼建立政权,国号是“兰芳大总制”,年号是“兰芳”。该政权实行人民主权,人民自由择业。虽然各部部长和人民跪请罗芳伯登基称帝,但罗芳伯推辞不受,说出了“以此来侥幸得片地于海外,皆众同志协谋发展之功,若拥王号自尊,是私之也,非己志所愿;顾无名号,又不足以处理庶政,乃由各代表决议称大唐总长,建元兰芳”,此后国家元首都要由选举产生,这一年是乾隆四十二年(1777)。因此有人说兰芳公司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制国家。
文史君说
兰芳公司究竟算不算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笔者认为这并不是共和,更多的像一个黑帮政权。梁山好汉们的总头领也是推荐产生的,你能说梁山是民主共和吗?所以兰芳公司虽然有近代色彩,但终归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和青帮、红帮属于同一层级。兰芳公司形成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谋求商业利益,而不是资本殖民,因此他们奢求小富即安的和平局面,最终被荷兰殖民者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