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裁判评议组在评议大连英博对云南玉昆那个进球时,承认了那个进球有效,同时也说明“助理裁判员尤其是裁判员几乎不可能及时到达能够准确判断球是否越过球门线的位置,是一次难度极大的判罚。”,为什么不可能及时到达位置?是裁判不会跑位还是体能不行,还是吹罚经验不行?一句话就推掉了所有裁判的错误,这个难度极大是多大的难度,比国足打进世界杯还难吗?这句解释听起来就搞笑。
其实,足协裁判评议组能够认定大连英博这个进球有效就已经不错了,因为翻看今年裁判评议组的评议,才发现大连英博客场对阵石家庄功夫的两次关键判罚,裁判评议组的评议看起来都是在为裁判的错误判罚推脱责任。
大连球迷对那场比赛印象深刻的应该是那个手球吧,上半场44分钟孙铂禁区内的打门,被石家庄功夫守门员扑出后,打在石家庄功夫防守球员的手上,随后孙铂举手示意对方手球,但裁判不予理会。这个手球也就是个五五开的判罚,因为是球打在腿上然后弹到手上,但是防守球员手臂张开,很难说对方不是故意去挡这个球的。
不过下半场46分钟这个疑似的点球评议的判罚,用词儿就有点儿不能让人信服了,评议组用了“接触和力度”两个词儿来解释为什么不能判罚点球。大家仔细看看明显就是出脚踢到小腿了,然后评议组竟然因为对方有出脚动作,但下脚轻,从而原谅了大连英博18号和晓强,不认定他是假摔,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明明就是踢到了大连英博球员,然后裁判评议组强词夺理,这再大点儿劲儿小腿都的废了吧。
评议是否是点球用上了接触和力度,那么请问大连英博外援科特尼克与广州队守门员这个接触,足协裁判评议组怎么不用接触和力度讨论一下呢?这和和晓强那个球不是如出一辙吗?就是轻轻碰一下就停赛四场,而那个球明显都踩到小腿上了,就不是点球?
所以我觉得不是大连英博不能接受输球,也不是大连英博不能接受处罚,错了就要承认这个没问题,但是你不能一味的把责任和锅都甩给球员和俱乐部吧,难道裁判真的一点儿问题没有,真的没有错误吗?为什么还会要强词夺理的为裁判辩护,却不敢直面自己的错误,承认裁判有错难度极大吗?比大连英博那个进球的判罚难度还要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