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东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北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鹿泉区寺家庄镇南降璧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通告”。
《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东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指示精神,依据《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片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为加强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东街村建设和管理水平,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住房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特编制《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东街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石家庄市鹿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期限为 2021-2025 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东营东街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约260.79 公顷。
三、村庄定位
打造集文旅休闲、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鹿泉区近郊型休闲旅游目的地。
四、国土空间布局规划
落实鹿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按照“生态空间天蓝田绿、农业空间规模高效、建设空间宜居适度”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相应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求,引导各类土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一)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均为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 8.09 公顷。
(二)农业空间
1、永久基本农田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44.45 公顷。
保护控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并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2、一般农业空间
一般农业空间总面积 125.11 公顷。
保护控制要求:严格控制一般农业空间内的农用地转用,对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从严控制一般农业空间转为建设空间,经批准建设占用区内耕地,需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建设空间
村域建设空间为 83.1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1.88%。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12.75 公顷,城镇建设用地 42.84 公顷,区域基础设施 27.18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0.37 公顷。
管控要求: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期内村庄建设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村庄建设空间内的经营性用地,应按照集体土地入市方式进行相应出让。
五、产业发展布局结构
形成“一带、一轴、多区”的总体发展格局。“一带”:沿洨河打造景观带;“一轴”:沿红旗大街形成的综合发展轴;“多区”:城镇综合发展区、商贸物流区、农旅融合发展区、林果科普教育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含体育设施和幼儿园。
七、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村庄的主要对外交通为红旗大街、恒山大街北延以及石赞高速。上位传导红旗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
2、村道和田间道规划
按照村域生产需求,设置村道用地(含机耕道),宽度宜为3m-6m,根据地形等情况合理设置错车道。村域内机耕路硬化率达到 95%,宽度不宜超过 3m。
八、公用设施规划
村庄与寺家庄镇镇区实现给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九、全域用地管控规划
为适应东营东街村开发建设的需求,规划对村域内的建设用地进行编号并提出控制要求,为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直接依据。
十、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主要有三个方向,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北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指示精神,依据《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片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为加强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北街村建设和管理水平,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住房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特编制《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北街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石家庄市鹿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期限为 2021-2025 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东营北街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约183.24 公顷。
三、村庄定位
打造集文旅休闲、现代农业、工贸融合等功能于一体的鹿泉区近郊型休闲农旅目的地。
四、国土空间布局规划
落实鹿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按照“生态空间天蓝田绿、农业空间规模高效、建设空间宜居适度”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相应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求,引导各类土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一)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均为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 11.78 公顷。
(二)农业空间
1、永久基本农田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51.66 公顷。保护控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并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2、一般农业空间
一般农业空间总面积 34.92 公顷。
保护控制要求:严格控制一般农业空间内的农用地转用,对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从严控制一般农业空间转为建设空间,经批准建设占用区内耕地,需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建设空间
村庄域建设空间为 85.3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6.56%。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10.14 公顷,城镇建设用地 63.33 公顷,区域基础设施 11.67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0.18 公顷。
管控要求: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期内村庄建设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村庄建设空间内的经营性用地,应按照集体土地入市方式进行相应出让。
五、产业发展布局结构
形成“两轴、三片区”的总体发展格局。“两轴”:沿红旗大街、衡井线形成的区域交通发展轴;“三片区”:城镇集中发展区、传统农业发展区、特色农业发展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小学。
七、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村庄的主要对外交通为红旗大街和衡井线。上位传导红旗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30 米。
2、村道和田间道规划
按照村域生产需求,设置村道用地(含机耕道),宽度宜为 3m-6m,根据地形等情况合理设置错车道。村域内机耕路硬化率达到 95%,宽度不宜超过 3m。
八、公用设施规划
村庄与寺家庄镇镇区实现给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九、全域用地管控规划
为适应东营北街村开发建设的需求,规划对村域内的建设用地进行编号并提出控制要求,为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直接依据。
十、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主要有三个方向,为产业发展、国土综合整治、村庄内部提升。
《鹿泉区寺家庄镇南降璧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指示精神,依据《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为加强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南降璧村建设和管理水平,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住房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特编制《鹿泉区寺家庄镇南降璧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石家庄市鹿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期限为 2021-2025 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南降璧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约303.78 公顷。
三、村庄定位
现代农业为基础、农贸展销为特色的鹿泉区南部农贸产业中心村。
四、国土空间布局规划
落实鹿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按照“生态空间天蓝田绿、农业空间规模高效、建设空间宜居适度”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相应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求,引导各类土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一)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均为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 29.42 公顷。
(二)农业空间
1、永久基本农田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84.21 公顷。保护控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并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2、一般农业空间
一般农业空间总面积 29.64 公顷。保护控制要求:严格控制一般农业空间内的农用地转用,对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从严控制一般农业空间转为建设空间,经批准建设占用区内耕地,需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建设空间
村域建设空间为 160.5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2.84%,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55.56 公顷。管控要求: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规划期内村庄建设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村庄建设空间内的经营性用地,应按照集体土地入市方式进行相应出让。
五、产业发展布局结构
整体为“两轴、五片区”的总体发展格局。“两轴”:红旗大街发展轴、东方时尚路发展轴;“五片区”:集中居住区、城镇集中建设区、花卉苗圃产业发展区、新型智造产业发展区、基础作物种植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据《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所、卫生室、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农村电商服务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含小学、幼儿园。
七、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主要对外交通为红旗大街、东方时尚路。上位传导红旗大街、东方时尚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 30米、60 米。
2、村道和田间道规划
现状农村道路路面宽度为 3-5 米。规划期末机耕路硬化率达到 95%,路面宽度宜为 4 米。
3、村庄内部道路
村内道路主要沿用现有道路骨架,按照干路、支路、巷道三个等级设置,其中干路红线宽度 5-8 米;支路红线宽度3.5-4.5 米;巷道红线宽度为 2.5-3 米。
八、公用设施规划
村庄与寺家庄镇镇区实现给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九、全域用地管控规划
为适应南降璧村开发建设的需求,规划对村域内的建设用地进行编号并提出控制要求,为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直接依据。
十、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主要有五个方向,为产业发展、住房建设、国土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农村居民点提升。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