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了沈昼十年。
把他最爱的栀子花纹在锁骨。
他终于松口娶我,却在外面养了个 18 岁的小姑娘。
结婚前,他纵容女生的分手倒计时。
陪她蹦极,滑雪,去冰岛看极光。
可他不知道,我活不久了。
我订了出国的机票,捐了他全部家底,洗掉了纹身。
他算着婚期的每一天,我都在计划着离开他。
1
确诊胃癌那天,沈昼养在外面的小姑娘主动找上了我。
「我知道自己是小三。」
小姑娘开口就真诚的可怕。
她咬咬唇,「姐姐,我知道你们快结婚了,但是——」
「沈昼已经不爱你了。」
「我跟了他一年,我们睡过七十八次,五十三次在酒店,二十一次在我家。」
「还有四次是在你们家,在你们的床上。」
她直白地望向我,「如果沈昼还爱你,就根本不会有我的存在。」
我听的好笑。
点了根烟,隔着烟雾看她,「还有什么?继续。」
于是她掏出手机,给我播放了一条视频。
视频角度隐晦,像是偷拍。
女生窝在沈昼怀里哭,「就算你要为了负责任娶她,能不能别不要我?」
沈昼推开她,甩出一张银行卡,「找个踏实的男人。跟着我也不是什么好事,太危险。」
「不要!」
她圈着他的腰撒娇,「我不怕危险。」
「你能不能别不要我?」
「沈昼,我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绝对不会。」
沈昼愣了下。
目光扫过她的脸,有片刻的失神。
然后亲了过去。
2
我摁灭了烟。
小姑娘今年刚好十八,满脸的胶原蛋白,是真的清纯。
而且,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
她很像我。
很像十八岁那年的唐筝。
「你有句话说的没错,如果沈昼还爱我,根本不会有你的存在。」
我起身,其实腹部有点疼,我撑了下桌面,没表露出来。
「但我劝你也别陷太深,沈昼爱的从不是你,也不是我。」
「他只爱回忆里的唐筝。」
那个清纯,美好,早已死在陪着他上位路上的唐筝。
「等过几年,他还会遇见新的替身,到时你只会比我更惨。」
其实我骗她的。
我都快死了,她怎么可能比我更惨。
最多是被沈昼玩腻了,踹了而已。
3
我十八岁就跟了沈昼。
我从小没爹没妈,拉扯我长大的外婆也在我十五岁时去世。
沈昼就是那时出现的。
他追我追的猛烈。
玩命的砸钱,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都捧到我面前。
沈昼长的帅,也给足了我安全感。
我很快沦陷。
十九岁生日那天,他哄着我初尝禁果。
那一夜。
从痛苦到沉沦。
我与他彻底融为一体。
第二天,沈昼就带我去见了那群兄弟。
我没接触过那样的场面,怯生生扯着沈昼衣角,小声跟着他叫人。
他们打量我的目光满是戏谑。
「沈昼,你怎么找了个小姑娘?」
「太乖了,容易拖累你。」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他们口中的「拖累」意味着什么。
我忍不住小声反驳,「不会的。」
「我不会成为沈昼的累赘。」
一定不会。
可是后来,当我一点点接触到沈昼的环境,才明白他都过着怎样的生活。
可谓刀尖舔血。
为了不拖累沈昼,为了能站在他身边,我只能逼着自己融入那样的环境。
十年时间。
我剪了短发,染发,抽烟,纹身。
甚至身上落了数不清的疤。
因为够狠,我陪着沈昼爬上了京北地下二把手的位置。
可沈昼似乎并不快乐。
无数个夜晚。
他把我搂在怀里,手指蹭过我身上的疤,又凑过去吻了吻它们。
「唐筝。」
他把脸埋进我胸口,叹道,「我还是喜欢当年的你。」
而我总是在愣怔过后,推开他,点一根烟。
笑骂道。
「沈昼,你说这话真他妈没良心。」
4
沈昼回家时已是凌晨。
我躺在床上,其实并没有睡着。
只是睁眼望着黑暗。
直到被沈昼扯进怀里。
「还没睡?」
他低头吻我却落了空。
愣了会,他压着脾气抱我,「谁惹你了,我去砍了他,好不好?」
「沈昼。」
「嗯。」
房间黑到我看不清他的脸。
但我能闻到他身上沾的栀子花香。
「分手吧。」
沈昼动作一僵,然后松了手,朝旁边躺过去,「又怎么了?」
他不耐地按着眉心,「也不是小姑娘了,矫情什么?」
「分什么手」,他笑了声,「唐筝,你不年轻了。谁会娶一个抽烟喝酒纹身,办事比男人还狠的老婆回家?」
胸口一疼。
我用力按着心口,却怎么也压不住那细密的痛感。
去年手臂缝针,我对麻药过敏,十二针,生缝,我都咬着牙没出一声。
可沈昼几句借着酒劲的真心话,却惹的我红了眼。
「沈昼」,我忍不住想要问他,「如果我得了绝症,你……」
「唐筝。」
他打断我的话,眉间隐有不耐,「别再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你要真得绝症了,我陪着你自杀行吗?」
他按了下眉心,「最近要忙婚礼和生意,我没那么多心思哄你,别作。」
说话间,他手机忽然响了。
沈昼烦躁挂断。
对方却又打了过来。
往复折腾了几次,沈昼拿着手机下床,「说。」
女生的哭声顺着听筒传来,不太真切。
沈昼骂了声,「真他妈麻烦。」
嘴上说着麻烦,他却还是匆匆出了门。
「生意出点问题,我去处理一下。」
「你早点睡,不用等我。」
5
我和沈昼的婚礼定在了下月初三。
婚礼从简。
我没和沈昼说过我的病。
晚期,基本治不好了。
我也没告诉过沈昼,我压根不会嫁给他。
我能接受沈昼的一切。
唯独接受不了背叛。
想想他把别的女人抱进怀里,亲吻着她的眉眼,在她身上寻找我年轻时的影子,我就觉着胃里一阵翻涌。
恶心不已。
我十八岁跟了沈昼,到现在整十年。
如今,医生说我也就剩半年可活。
这么算来,我在他身上浪费了小半辈子。
剩下这么点日子。
我只想做唐筝。
我定了出国的机票,想趁我还有力气,去看看这个我热爱,却从未去看过的世界。
而机票也定在了下月初三。
6
清早,我在日历上划掉了一天。
距离出国,还剩十天。
身后响起开门声。
沈昼裹着一身风雪进门,褪了外套,走过来抱我。
他还是不喜欢我的短发。
视线随着我落在日历上,沈昼看着重重圈起的下月初三,笑了声,轻轻捏着我的脸,「迫不及待想要嫁给我了?」
他数了下,「还有十天。」
他把脸埋在我脖颈,「这两天我抽空陪你把头发染回黑色,再接个长发?」
「婚礼上一定很美。」
「不用。」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日历,「没几天了。」
「短发也挺好的。」
沈昼默了好一会,「嗯。」
他松开手,拎起搭在椅上的外套,「婚礼事多,老三那边昨天刚被砸了场子,我最近忙,先不回来了。」
沈昼说话时盯着我看。
像是等着我服软。
等我说好,你陪我去染发吧,去接回长发吧。
可我只是淡漠地回望着他。
「去吧。」
「反正,就剩十天了。」
沈昼没说话,转身迈入夜色里。
再没回头。
7
距离婚礼还有七天时。
我去了城郊一家纹身店。
老板娘三十来岁,保养的很好,但满眼沧桑。
她看我一眼,
「纹什么?」
我撸起袖,指着腕骨处的 sz,又露出锁骨下方的栀子花。
「都洗掉。」
老板娘看了眼,「洗掉会很疼,而且,会留疤。」
我笑笑,「不怕。」
我现在最不怕的就是疼。
至于留疤——
我浑身上下那么多疤,也不差这两处。
更何况,说不定再过半年,这副身子就成一抔灰了。
老板娘和我闲谈,「分手了?」
我笑,「嗯,快了。」
「还有七天。」
老板娘啧了声,「这么有仪式感,分手还有倒计时?」
许是店里太安静,也或许是和老板娘投缘,不知怎么,我看她第一眼就觉着,我们像是一路人。
我和她聊起了过去。
当初,沈昼追我时,我给了他一个期限。
三百天。
如果他能坚持下来,我就跟他。
于是,沈昼每天早上出现在我面前,都会算着日子。
「倒计时一百七十九天。」
「唐筝,还有九十六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
「还剩一天了,准女友。」
……
当初风雨无阻坚持三百天把我追到手的男生。
却在后来的十年里。
渐渐生厌。
和老板娘聊的很合,洗掉纹身时,我给她提起那两处的寓意。
腕骨处的 sz,是我和沈昼在一起一年时纹的。
那时我被他仇家绑架,用来威胁他。
沈昼为了救我只身赴约。
明知是死的局,他却去的毫不犹豫。
那次,他险些被人砍死。
他出院时,我去了趟纹身店,在腕骨处纹了他名字的缩写。
那时我天真的想。
这辈子我就认定沈昼了。
可当晚,当我献宝般把尚还发红的手腕递到沈昼面前时,他却愣住了。
没有我想象中的感动。
他皱着眉,先问了我为什么,又问我疼不疼。
最后,他把我抱进怀里,「以后别做了,我不喜欢。」
「不喜欢你伤害自己。」
「你这样就很好,不需要改变,我很喜欢干干净净的,完美无瑕的唐筝。」
那时年纪小,只当他是心疼我。
却不曾想,实际上沈昼已经说了心里话。
而胸口那朵栀子花,是在沈昼发誓,说二十八岁那年一定娶我时纹的。
沈昼最爱栀子花,爱它纯白无瑕。
所以我把它纹在了胸口。
等着沈昼娶我。
如今,沈昼终于在我二十八岁这年定下婚期,他正在计划着七天后的婚礼。
我却在计划着如何离开他。
虽说这幅身子已残败不堪,但我还是不想在离开时,身上留有与他有关的烙印。
我指着另一侧锁骨下方,告诉老板娘。
「在这边纹一朵凌霄花。」
沈昼爱栀子花。
而我偏爱凌霄花。
他要我纯白无瑕。
可我人生仅剩的这段日子,偏要自己做傲于高墙的凌霄花。
8
从纹身店出来,已是傍晚。
我和老板娘很是投缘,彼此留了联系方式,加了微信。
回家时,路过一个售卖棉花糖的小摊。
我忍不住停下脚步。
上次吃似乎还是小时候,那时外婆还没去世,会在我被棉花糖馋的走不动路时,掏出身上所有零钱给我买。
她总是看着我吃完,最后又笑骂一句「馋丫头。」
外婆总是喜欢看着我笑。
笑的那张苍老的面孔,皱纹愈发深邃。
寒风拂过,将记忆吹散。
我走到摊前,买了一个兔子图案的棉花糖。
很甜。
和记忆中一样的甜腻。
路过街角,听见一个小女孩高声问着,「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好酷啊!但她为什么会吃棉花糖?」
「那不是小孩子吃的东西吗?」
妈妈笑着解释,「谁说棉花糖只能小孩子吃?大家都可以,吃点甜食,人会变得更幸福。」
我踩着高跟鞋走过。
又听见小女孩稚嫩的童音,「可是,阿姨吃了那么甜的棉花糖,为什么好像一点也不开心?」
「妈妈,阿姨看着好孤独啊……」
声音渐远。
回家时,棉花糖吃光了,只剩满手的黏腻。
我进门洗了手。
便接到了沈昼的电话。
他像是喝醉了。
「唐筝。」
「你说。」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笑,「还有七天,你就要嫁给我了。」
「明天,我带你去选婚纱?」
「你定就好,你知道我尺码的。」
沈昼沉默了会。
我隐约听见,电话那端传来女生撒娇的声音,「阿昼,我陪你去试婚纱吧,你不想看看我穿婚纱的样子吗?」
9
良久。
沈昼声音沙哑,「好。」
只是不知道,他是在应我,还是在应身旁的女生。
一觉醒来。
我在日历上重重划掉昨天的日期。
还剩六天。
今天,我要去看一场演唱会。
换了衣服,洗漱,化妆。
身体有点不舒服,哪哪都疼,但还能撑。
穿衣镜里女人穿着沈昼最讨厌的短裙,露出纤细的四肢,笑容平静,终于能和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难看伤疤和解。
右侧锁骨下方。
一朵凌霄花绽放。
演唱会万人空巷。
我跟着人群用力哼唱:
「我骄傲的破坏,我痛恨的平凡,才想起那些是我最爱。」
许是太过投入,一首歌结束,才后知后觉体内的疼痛。
我按着座位强撑。
忽然。
面前递来一盒牛奶。
胃里刀割般的疼,我抬头,看见一张年轻且陌生的脸。
男生穿着奶白色羽绒服,朝我笑笑,「胃疼吗?牛奶是热的,可以给你。」
我接过,掌心的温热驱散了一些寒意。
「谢谢。」
恰逢等歌间隙,男生摇摇头,「没事,我女朋友很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她知道我把牛奶给了你,会很开心。」
我看向他身旁空着的座位。
「她有事没能来看演唱会吗?」
男生笑笑,眼底却瞬间落了一场雪。
「她去世了。」
「我是替她来看这场演唱会的。」
刚喝下的牛奶如鲠在喉。
「抱歉。」
「没事。」
音乐声再起,所有人都热切地看向舞台。
就要抽取幸运观众了。
大屏幕上飞速闪过一排排观众的面孔。
画面暂停的那一刻。
我竟看见了自己的身影。
摄像似乎把我和男孩子当成了一对,周围有人喊着让我们接吻。
男生连忙从怀里掏出照片,用力地举向镜头。
那是他的女孩。
话筒被塞进我手里,我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最后,也只是看着台上喜欢了多年的歌手轻声说道:「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看见你们,喜欢你们。」
「希望你们越来越好。」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就祝在场的诸位——」
「都能长命百岁吧。」
周围有人在笑,可能不明白我的祝愿为什么这么平凡空泛。
镜头很快切走。
下首歌旋律响起的那一刻,我看见身旁的男生轻轻抚摸着照片上女孩的轮廓。
红着眼,很小声地说。
「祝我的岁岁也长命百岁。」
那一刻。
不知道为什么。
我也忽然很想哭。
10
演唱会结束。
我强撑着回家。
早上忘了关窗,屋里冷的刺骨。
关了窗,卸了妆,我把自己扔到床上。
切进某短视频平台随手刷了刷,却被推送了一条可能认识人的新视频。
对方 ID 是「宋贞」。
视频里,小姑娘换上了洁白婚纱,被她挽着的男人脸部打了马赛克。
她眼神青涩,却又藏着勃勃野心。
「倒计时 6 天,我的男朋友就要娶别人啦!」
「短暂的再拥有你几天,多希望这一刻能成为永远。」
镜头中,沈昼轻轻搂着女生的腰。
动作温柔。
11
倒计时五天。
我今天精神还算不错。
起了早,去做了件大事。
把沈昼存在我这里的所有家底,全部捐了。
八位数,一分不剩。
沈昼在感情上背叛了我,生活里倒是没什么保留,这些年他挣的钱几乎都转给了我,自己只留些日常花销。
末了,我留了沈昼的名字。
毕竟捐的是他的钱,也算给他积些阴德。
至于我的存款,我捐了一半,剩了一半留着花。
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是件无比痛苦的事。
所以我更要留好后路,不能让自己再经历更痛苦的事——
人还没死,钱先花光了。
然而。
刚走出慈善机构的大门,我竟毫无预兆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已经躺在了病床上。
护士说,她们用我的手机给紧急联系人打了很多通电话,但都无人接通。
我的紧急联系人,只有沈昼一个。
「抱歉,我等会去楼下缴费。」
医生沉着脸劝我住院,「如果再不接受治疗,可能撑不过半年。」
我笑着反问他,「如果治疗呢?」
「病情发展如何我不能保证,但我能保证,只要还有一丝希望,我们都会尽力医治。」
其实就是治了也希望渺茫。
「谢谢医生。」
「还是麻烦帮我办一下出院吧。」
刚出办公室,沈昼的电话打了过来。
「刚刚在忙,没听到。」
「怎么了?」
我看着走廊另一端的熟悉人影,「没事,手机丢了,好心路人帮忙拨了紧急联系人。」
「没事就好,马上婚礼了,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没有。」
又是一阵沉默。
那边传来宋贞不悦的撒娇声,「快点,冰淇淋都化了。」
沈昼开口,「有事随时打给我。」
电话挂断,我皱眉看着不远处的熟人。
纹身店的老板娘。
她正弯腰捡起被路过小朋友撞掉的假发。
一抬头,刚好和我四目相对。
「是你?」她显然也认出了我。
她将戴歪了的假发拨正,「上次没跟你说,其实咱俩差不多,都是个短命鬼。」
「那天,我原本打算关店的」,她笑笑,「你是我职业生涯的最后一位顾客。」
「什么病?」
「白血病。」
她满不在意的笑笑,「没的治了。」
我们并肩出了医院,我摸出烟来分了她一根,在寒风中艰难地替彼此点了烟。
对视一眼。
我们忽然笑了。
真他妈是两个倒霉蛋。
我们笑着,看烟雾散在风里,就像,我们即将到来的结局。
12
我改签了机票。
不再出国。
和秦沅一同定了飞往云南的机票。
我的身体也已经撑不住飞往大西洋的航程了。
可能是注定,这辈子就没有去看那洋风景的命。
我们两个短命鬼一拍即合,都想去看看洱海。
昨晚,宋贞又发了新的视频。
「倒计时 5 天,谢谢你肯忍着恐惧,陪我蹦极。」
「我也爱你。」
视频里,沈昼和她绑了安全绳,站在百米高台,相拥着纵身跃下。
因为恐高,他身子略微僵硬。
却还是在跃下的那一刻高声喊着。
「我爱你!」
「贞贞。」
只是,细细听去,最后那两字发音并不是贞。
而是筝。
13
距离婚礼还有四天。
秦沅问我还有什么想做的,我想了想,让她陪我去见一个人。
路上,秦沅问我,「她是你的朋友吗?」
我摇头,「恰恰相反,她算是我的……死对头吧。」
秦沅挑挑眉,却也没问。
路上还陪我去花店订了束鲜花。
林静是东区几条街最猛的女人。
一人掌管着七八家酒吧,对别人狠,对自己也够狠。
我俩明争暗斗了几年。
谁都没讨什么便宜。
我带着秦沅一进酒吧就被拦了下来。
「唐筝?」
她被人叫出来,皱眉看我,「你又来做什么?」
「来骂你,老女人。」
她瞬间变了脸色。
接着破口大骂。
就这么陪着她骂了半小时。
我心情舒畅。
顺手抄起旁边的酒喝了一口,再想喝第二口,却被秦沅拦了下来。
「尝个味就行了。」
我无奈作罢。
朝着林静摆摆手,「行了,走了。」
「你以后也少打打杀杀的,早点安定下来。」
「不然以后哪来精力找弟弟。」
我已经走出酒吧,还能听见林静错愕问着身边人,「靠,她干什么来了?就为了来骂我半小时?」
「不是,她有病吧?」
我回头,刚巧看见她踢了身旁的小弟一脚,「我刚才没骂输吧?刚才没太发挥好。」
我笑了声,出门。
可能是将死的缘故,看多年来的死对头竟也觉着可爱。
回家路上,手机忽然震动。
林静给我拍了一束玫瑰花,「你送的??」
「嗯。」
对方沉默了近两分钟,接着,消息源源不断发来。
林静:「你给我送花啥意思?」
「小姑娘才喜欢鲜花,老娘会稀罕这些?」
「你他妈不会在花里藏炸药了吧?」
「唐筝,别以为送了束花就能缓和关系。」
「这才不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收到花。」
「花还挺好看……谢了。」
「下次一起吃饭。」
我看着手机,笑了笑,缓慢地打字回她:
「嗯,有机会的。」
14
晚上,宋贞又更新了视频。
「还有 4 天了,舍不得……」
「一起滑雪,很喜欢你保护我的样子,很像我爸爸。」
视频里。
宋贞摔倒在雪地里,高处有人滑下,沈昼扑过去用身体护住了她。
几天下来,视频已经有了些热度,下面很多人追更。
【啊啊啊为什么,为什么相爱的人要分开?】
【男生的肢体语言明明都是爱她的,为什么要娶别人?是被家里逼的吗?】
【天啊,感觉女生一直在忍着眼泪。】
【不是,你们磕 cp 都不过脑吗?都要结婚了还和前女友玩什么分手倒计时,渣男贱女锁死吧,别去祸害人家新娘。】
评论区争议一片。
但更多的,是等着看她们四天后如何收场的吃瓜群众。
我没什么耐心看他们缠绵,滑过视频。
顺手给下一条扭着公狗腰的弟弟点了个赞。
15
还剩三天。
我请兄弟们吃了顿饭。
大家不明所以,只当是我的婚前单身夜。
一瓶又一瓶的酒见了底,气氛却愈发热络。
大家聊着这些年。
有人提起了我和沈昼。
「其实二哥特别爱你,真的。」
说话之人瘦的快脱相,却绰号小魁。
「有次二哥喝醉哭了好久,说他恨自己没有保护好你。他说,有时候甚至不敢回家,因为害怕看见你,怕自己想起来……是他把你害成了这样。」
他叹,「但是……但是,我想了好久,还是应该告诉你。」
「唐姐,二哥在外面养了个小姑娘,他……」
旁边有人踹了他一脚,「操,喝多少啊?」
「嫂子,小魁喝多了,我先带他回去,你们喝……」
小魁被人带走了。
大家都没信他的话,只当他是喝多了胡说。
桌上七嘴八舌,都在议论沈昼有多爱我。
更有人借着酒劲给沈昼打了电话。
「有事?说。」
沈昼的声音外放,简短有力,尾调却微微上扬。
我眉心一颤。
我再清楚不过,那是沈昼刚刚发泄情欲后的语调。
「唐姐请我们吃饭,大家都很久没见你了」,众人跟着起哄,「二哥,你这会忙吗?过来一起喝酒呗。」
沈昼默了两秒。
「我这边有事,你们喝。」
「照顾好唐筝。」
「都他妈少喝点,散场时找两个兄弟把唐筝安全送回家,听见没?」
电话挂断后,兄弟们纷纷感慨,「唐姐,你看,二哥多惦记你啊。」
「我们这群单身狗天天吃狗粮啊!」
我没说话。
喝了一口果汁。
果汁是常温的,但喝下肚还是觉着腹部隐痛。
我没带止疼药。
实在难捱,我出去外面透透气。
出门才发现下雪了。
倚着路灯,我竟鬼使神差地翻开了宋贞的短视频。
许是刚刚听了太多沈昼,这一刻,我忽然迫切的想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五分钟前,宋贞刚更新了视频。
他和她并肩,头顶极光绚烂。
「分手倒计时三天啦!为了满足我的愿望,他带我连夜飞往冰岛看了极光。」
「极光很美,但是不及他。」
「可是怎么办呢,他马上就不属于我啦……算了,上天你别管我,先让他幸福吧。」
「我没关系。」
短短五分钟,视频点赞数已近千,并还有上涨的趋势。
【哭死,上天你别管我,先让他们幸福吧。】
【头一次这么讨厌正房,不是,新娘子是救了他全家的命吗?】
【无语,一对件货,评论区还有一群恋爱脑。(家人朋友复活甲已买,前置后置已坏,尿是哑光,家里没有镜子,骂我前记得出示双亲死亡证明。)】
我怔怔看着视频里的极光,美的炫目。
忽然想起 19 岁那年,我窝在沈昼怀里羡慕地看着电视,「沈昼,以后你挣了钱,也带我去看极光好不好?」
「好。」
「以后一定陪你去。」
有雪飘落在我睫毛上,将视线模糊。
我眨了眨眼,雪花融化。
可和他手牵手看极光的那个女生。
并不是 19 岁的唐筝。
16
婚礼前一天。
清早,我接到沈昼的电话。
「明天就是婚礼了」,他语气略微疲惫,「紧张吗?」
「还好。」
「最近事多,有没有想我?」
「还好。」
又是一阵沉默,沈昼低声道,「知道你最近心里有气。明天,婚礼上我给你个惊喜,好不好?」
「嗯。」
电话挂断,我出门,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墓园。
我爸,我妈,还有外婆都睡在那里。
再过不久,那里也会是我的归宿。
这样想想,如果死后能够和九泉下的亲人团聚,那么死亡似乎也不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
甚至。
还让我有些期待。
如果外婆见了我,一定会高举着手追着我打,骂我不听话,怎么这么早就下去陪她。
但她才舍不得真的打我。
她只会象征性的在我肩上拍一下,然后抱着我问。
「我们筝宝是不是在那边受委屈啦?」
「生病很疼吧?哪里疼,外婆给筝宝揉揉。」
「筝宝不怕,外婆带你回家。」
我带了外婆最爱喝的竹叶青。
倒了一杯在墓碑前。
「老太太在下面孤不孤单?你儿子在下面有没有好好孝敬你呀?」
「再等等我。」
「咱们一家马上就要团聚了。」
坟前絮絮叨叨许久。
我站起身,揉了揉酸麻的双腿,准备离开。
想了想,又折身回去,「对了,不用再保佑沈昼了。」
「他是个混蛋,也没有照顾好我。」
「我走了」,我拂去墓碑上的灰尘,「晚点见,老太太。」
17
我买了很多很多猫粮。
去见了一只我喂养很久的流浪猫。
「喵……」
我惊喜的看着面前蹭我裤腿的小猫。
它很高冷,平时从不理人。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感知到了分离,它第一次主动亲近我。
它轻轻蹭我的手。
像是在说,能不能别走?
「吃吧,多吃点。」
我揉着它的脑袋,「以后应该是见不到了。」
「这些猫粮够你吃好久好久。」
这只小猫曾被人收养过,那家人对它很好,但没过几天,它自己又跑了出来,选择流浪。
它不愿被圈养。
临走前,我点了根烟,低头看它。
再见了小猫。
祝你一直自由。
18
回家路上,听见有人叫我,「唐筝。」
我一眼认出了对方,「杨林?」
是很多年没见的老同学。
上学时,全班同学都知道他暗恋我,但他从没表白过,我也心照不宣的装作不知道。
「你还记得我?」
他看起来很高兴。
我拢了拢短发,「你没怎么变样子。倒是你,竟还能认的出我。」
「当然了」,他看着我,眼神是那样明亮,「你和上学时一样,一点没变。」
「怎么会呢?」
笑容忍不住苦涩,「我有时看着自己都陌生。」
陪着沈昼上位的路很难,这些年,我不得不逼着自己一点点融入他们。
直到,面目全非。
林杨似乎并没有变。
他笑起来时仍然真诚,温暖,三十来岁的人,身上竟还有种难得的少年感。
他认真的看着我,「怎么会认不出呢?认一个人要看对方的眼睛,又不是看穿着打扮。」
「唐筝,你没变,你只是换了个新发型而已,它很适合你。」
短短两句。
我却僵在原地。
我没变,我只是换了个新发型而已。
「谢谢。」
临别时,他说之后见啊。
我说好。
其实骗了他。
还是别见了。
下次见面我估计都成女鬼了,不太吉利。
19
行李早已收拾好。
沈昼送我的礼物,便宜的扔了,贵的挂二手平台便宜卖了。
没有了情谊,那些礼物对我而言都不值钱。
我的物品不算多。
甚至一只行李箱都没装满。
剩下的都烧了。
反正人死了也得烧掉旧物,早烧晚烧都得烧。
天色渐暗时,我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个曾被我看作「家」的房子。
当晚。
沈昼住在明天接亲的酒店,半夜还给我发了消息。
「明天见。」
「这么多年,终于娶到你了。」
我没回消息。
此时。
我已经坐在了机场的候机厅。
和秦沅一起。
我也刷到了宋贞的最后一条视频。
沈昼这位男主人公终于露脸,他陪着她亲手种下一棵树,又陪她写了许愿瓶。
瓶里的纸张承载着他们的愿望。
镜头拉近。
他写的:小姑娘,一生无虞。
而宋贞写的是:希望我和沈昼不要分开。
【追了这么久真的 BE 了,我爆哭。】
【真的真的不能在一起吗?】
【那个不知道是谁的新娘,如果你还有点良心就放弃吧,成全他们不行吗?】
【mlgb,都拉黑了怎么还能刷到?再骂一句,一对狗男女!(骂我反弹)】
……
退出视频。
我拔了电话卡扔进垃圾桶。
与此同时,广播里传来航程提醒。
我和秦沅并肩走向登机口。
没有回头。
20
云南是个很美的
文章转载自知乎,书名《袅袅花情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