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我校专业建设情况,确定我校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招生计划
(一)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备注:最终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定为准。